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因素和条件,以及火灾扩大蔓延条件的总和。
1、评定物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有哪些?
(一)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爆炸极限和自燃点是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越容易与空气或其他助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其火灾爆炸危险性越大。可燃气体的自燃点越低,遇有高温表面等热源引燃的可能性越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越大。
(二)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评定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最直接的指标是蒸气压,蒸气压越高,越易挥发,闪点也越低,但由于蒸气压很难测量,所以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液体的闪点来确定其危险性)。闪点越低的液体,越易挥发而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燃也越容易。对于可燃液体,通常还用自燃点作为评定火灾危险性的指标,自燃点越低的液体,越容易发生自燃。
(三)评定固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对于绝大多数可燃固体来说,熔点和燃点是评定其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标志参数。熔点低的固体易蒸发或气化,燃点也较低,燃烧速度也较快。许多熔点低的易燃固体还有闪燃现象。
2、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如何分类的?
国内主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把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是如何分类的?
储存物品的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物品本身的火灾危险性,吸收仓库储存管理经验,并参考《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相关内容而划分的。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五类。
4、甲、乙、丙类生产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各有哪些?
甲: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性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性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黄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1.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雾滴
丙:1.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丁: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他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5、甲、乙、丙类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各有哪些?
甲: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黄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1.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1.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丁:难燃烧物品
戊:不燃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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