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和男友同居7年,自从回了一趟男友家见父母后,男友态度大变并提出了分手,理由是“八字不合”,7年青春谁来赔?
小慧和男友自由恋爱,两人早已同居,除了缺一张结婚证,和夫妻没啥区别,小慧一度以为,他们的婚姻是板上钉钉的事。
两人相濡以沫,平时也没什么矛盾,可以说是一对非常恩爱的伴侣了。
就工作和经济原因才一直没有结婚,想等工作稳定,收入高了办一场体面的婚礼。
同居7年后,两人工作慢慢稳定,收入也越来越高,男友就带小慧回了老家见父母。
其实男友父母见小慧的态度还是很亲热的,做了很丰盛的饭菜来招待她,让小慧以为男友父母很认可她,认定是他们家未来的儿媳妇了。
可是,从男友家回去后,男友的态度却大变,先以工作原因找借口搬离他们的出租屋,然后再慢慢冷淡小慧。
当小慧不解问男友时,男友直接提出了分手,说他也不想这样,他很爱小慧,可父母让人算了他们俩的“八字”,说他们俩“八字不合”。
如果强行成一家,就会克死对方,所以男友不敢冒这个险,他妈让他必须和小慧分手,因为他家就这一个独苗苗。
小慧听到这样的无稽之谈觉得很好笑,现在竟然还有人信这个说词。但男友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仅因为所谓的“八字不合”,两人多年的感情说没就没了,小慧不相信这是男友分手的理由,质问他,如果真是“八字不合”,为什么他们能同居7年却相安无事?
男友冷冷地回复:“我只听我妈的。”
7年的青春白白的耗没了,小慧咽不下这口气,要男友赔偿她青春损失费7万,看在他们以前有感情的份上,她不要太多。
但男友不接受,只答应赔偿1万。
两人又因赔偿问题闹得水火不容。
以前看到男女分手,女方索要青春损失费时,会有人说,男方同样也付出了青春,不应该赔偿。
但是小慧和她男友之间的分手,你们觉得谁最亏?
他们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过不下去,而仅仅听了别人胡诌就分手,男孩属于过错方,让女孩子白白为了他浪费青春,问他要青春损失费没毛病啊。
搁谁身上会接受?都不甘心吧?问他要7万赔偿真是不多,浪费的时间和付出的感情更值钱。
对此你们怎么看?男友该赔偿青春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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