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山东临沂,一个男子花了200元钱去买了一个盆栽,回来以后仔细观察才发现,这植物不能留在家里。
这个东西就像树根一样,似乎没有什么异样,可是经人提醒,这个植物叫做“观音莲座蕨”,已经被列为国家保护植物,男子知道了觉得不能装愣。
男子赶紧端着盆栽到林业相关部门去上交,还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说实话,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往往没怎么注意,至于哪种植物是被保护的,也不一定清楚,不是不知者不为过吗?
听网友评论,称该男子真可敬,盆栽放在家里,你不说人家会懂吗?还傻哈哈地去上交,说不定就变成别人的盆栽。
想想这应该是很多人的想法,自己不说别人会知道吗?再说了,谁知道哪种是保护植物呢?
根据野生植物保护法,如果我们去买这些植物回来种在家里,确实是是违法的事。所谓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原生地天然生长且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就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它长在自己家里的自留地或承包的山林里,也不可以砍伐和买卖,需要报告给当地的林业部门。
怪不得男子这么着急拿去上交,因为她他是懂法的人,若换是我们,还不一定这么去做呢。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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