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送下乡”不如文化“种在乡”
送文化下乡活动自从开展以来,在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改善农村社会风气,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文化下乡更成为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乡村振兴不能仅仅靠经济发展,还要靠文化振兴。而文化振兴绝不是靠送两场戏、送几本书、放几场电影就能实现的。文化“送下乡”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却忽视了群众“爱不爱”的问题。送文化下乡过程中,“演员不在乎”、“群众不爱看”的现象屡屡发生,给人民群众留下了“完任务走过场”的印象,最后戏演了、书送了,文化却没有培育起来。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送文化下乡,一方面送的“文化”不见得对群众胃口,导致公共文化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文化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送完就走,留不下来的机制也无法持久发挥文化艺术的积极作用。只有在广大乡村播下文化的种子,种文化在乡,让乡村人讲乡村话、演乡村事、带乡村人,才能让乡村文化之花得到乡村实际生活的灌溉而持久盛放。
种文化在乡,要注重人才队伍的培育。文化要靠人来传播,作品要靠人来演绎,没有乡村自己的人才队伍,种文化在乡就是空中楼阁,水中捞月。要加大对乡村民间艺人的挖掘和培养力度,构建一套从作品生产到演出的科学培训体系,组建扎根乡村的文艺队伍。
种文化在乡,要注重机制保障。种文化就像农民种地,除了要有专业的技能和知识之外,还需要天时地利的配合。天时地利的配合就是机制保障。一方面,要完善乡村地区文化站、农村书屋等文化艺术硬件设施建设,让人民群众有生产和观赏的场所;另一方面,要从资金、平台、政策等方面着力构建适宜乡村地区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让乡村文艺演出团体能健康茁壮成长。
种文化在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而是要立足当地实际,深入挖掘当地生活,进行艺术提炼,然后通过当地人当地话表演出来,构建起从生活到艺术再到生活的良性循环,实现乡村的文化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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