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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洋洁,安息吧!天堂不会再有变态强奸犯!

李洋洁,安息吧!天堂不会再有变态强奸犯!

作者: 37d146220a5c | 来源:发表于2017-08-05 22:14 被阅读1781次

——1——

去年轰动全国的中国女留学生李洋洁遇害案,历经8个月的审判,终于在昨天有了判决结果,这距离李洋洁遇害已经过去整整15个月了。

对于李洋洁的家人来说,他们终于为曾经惨死异国他乡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了,尽管这个公道的代价太惨重了。

而对于李洋洁本人来说,她则终于可以安息了。因为曾经残忍奸杀她的凶手终于得到法律的制裁了,尽管这迟来的制裁不能再换回她年轻的生命,但,起码也算还给她一份应得的尊严了。

据德国媒体报道,德国当地法院8月4日判决本案的男被告Sebastian F.终身监禁,并由于案件情节特别严重,男被告不能像一般的终身监禁囚犯一样在服刑15年后申请假释;其女友Xenia I.则获刑五年半。此外,法院还判决两名被告向遇害家属赔偿6万欧元的精神损失费。

对此量刑我忍不住吐槽二句: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最后竟只值6万欧元,这样的结果真的让人不胜唏嘘啊!

案件回顾:

2016年5月11日,就读于德国德绍市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建筑设计系的中国女留学生李洋洁,在出门夜跑后失踪,次日,她的室友报案。

警方于5月12日开始寻找李洋洁,并于13日找到李洋洁的尸体。

5月17日,警方公布验尸报告:李洋洁生前遭受严重性侵,死因是头部惨遭暴力袭击。

5月23日,两名嫌疑人Sebastian F.和Xenia I被捕。

11月25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首日,德国检方就公布了李洋洁案的详细细节,案情的残忍程度一度震惊了世界。

根据检方起诉资料显示,本案的作案者是一对情侣,作案时两人均为20岁。据女被告供诉,由于女被告满足不了男被告的性需求,女被告害怕被分手,就想通过利用其他女子满足男被告的性需求,以此挽救恋爱关系。

(Ps:此案和我国2013年孕妇谭蓓蓓为夫猎艳奸杀女大学生案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案发当天,李洋洁也是被女被告诱骗到一处空置住宅,继而先遭受二被告的暴打,在李洋洁多次作出反抗,并因极度痛苦而不断发出惨叫后仍然被男被告多次暴力性侵了。

惨无人道的暴力行为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后,二名被告将身受重伤奄奄一息的李洋洁留在空置住宅,后离开了作案现场(此有明显放任受害者死亡的意图)。

三个小时后,二被告又回到了案发现场,他们本以为经过这么长时间,遇害人已经死亡(此有明显故意谋杀行为)。最后,两名被告还将遇害人拖到室外抛尸……(此有明显杀人处理尸体行为)。

两天后李洋洁被发现时已经死亡。

据法医鉴定,遇害人全身多处骨折、多处皮下出血、有明显性侵痕迹,死前曾遭严重性侵、肢体暴力而死亡……。

看着新闻上这些残忍的字眼,作为一个和当事人毫无关系的同胞,我也忍不住泪眼朦胧了。

一个美好的生命才刚刚要开始杨帆,就这样香消玉损在万里之外了,还是以这样悲惨的结局被非法夺去自己生命的,如果法律不能给予李洋洁及其家人一个公道,天理又何在?

——2——

该案在中德两国都引起巨大关注,除了案情极其残忍、凶手的行为与年龄形成巨大反差等因素外,男被告的父母是当地高级警官也为本案增添了许多不寻常之处。

男被告的母亲甚至还在一开始参与了案件侦查,这也一度引起大众的猜测:嫌犯的母亲是利益相关方,是否干扰了案件的调查。

为何大众会有如此猜测呢?

因男被告的母亲除了一开始参与本案的侦破工作之外,后又以“精神抑郁”为由报病假,拒绝出庭作证。在检察院推翻其病假理由之时,她索性运用证人沉默权,直接宣布拒绝出庭。

后男被告父母在被停职后还不依不挠在社交网上指责媒体的“连坐”,这一切的行为加剧了外界对德绍警察与司法机关公正性的怀疑。

尽管后来德绍检察院做出了看似合理的解释来平息外界的悠悠之口,可此案留给外界的猜测依然是司法公正在每个国家都存在猫腻的弊端。

更让人发指的是,二被告曾为了脱罪还诬陷李洋洁是自愿发生三人性行为的,让受害人在无辜枉死后再添上个名誉受损,二被告的可耻行为可谓达到人神共愤的地步了。

我们在为这位无辜受害者悲伤的同时,也期待法律能够真正给我们的受害者一个合理,公平又公正的判决,还李洋洁一个公道,以慰籍她的在天之灵。

然而,当初媒体的接连报道却一度让我对案件的最终走向无比担忧,毕竟,德国是没有死刑的。

而且根据“米兰达权利”,除非警方找到直接证据,否则被告人享有沉默权,并且警方不得让嫌疑人自证其罪;再加上,德国的司法理念秉承的是“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故此,此案的判决结果并不乐观。

何谓无罪推定,简单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

除以上内容,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有罪。

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

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疑罪从无”原则,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好人不受冤枉。却也给定罪,尤其是给惩治那些高智商的罪犯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因为,‘疑罪从无’原则这里面有个非常明显的弊端:警方无法通过审讯的方式从嫌犯口中得出信息。

近几年来,中国留学生在外遇害案屡屡发生,许多案件的作案手段甚至极其残忍,可因为许多国家早已经废除死刑,并且在许多发达国家,他们的法律大多注重“人权”,美国甚至有著名的“辩控交易”等等。

所谓的“辩控交易”,就是辩方律师和嫌疑人可以提供受害者下落和作案细节来换取减轻刑罚。

因此,很多案件那怕犯罪事实明确,大家也心知肚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是犯法了,却因为没有直接证据,或者因为找不到受害者的遗体、作案工具,甚至因为嫌疑犯不肯开口等方面的原因,使得这些受害者最终惨死也得不到一个合理的公道,这不得不让人唏嘘不已啊!

——3——

说回李洋洁案。

由于案件没有任何直接证人,二被告在法庭上又一直用沉默权来保护自己。这导致法庭需要进行包括DNA证据、血液喷溅证据、法医验尸证据、通讯证据、互联网使用证据、心理鉴定证据、视频监控证据、受害者亲友旁证等多个角度来取证,前后总共邀请了几十名证人出庭才得以还原一个当时最接近的案件事实。

本案的另一大焦点,也是控辩双方一直据理力争的是,本案到底该以成年刑法还是青年刑法来判决。

在德国刑法典中,被告若在18周岁后犯罪就可适用成年刑法。但是18周岁后至21周岁之前的犯罪行为,还可以酌情适用青年刑法。后者的目的不仅仅是惩戒,还包括教化与改造,因此适用前提是:被告的心智尚不成熟、具有一定的改善空间。

从媒体的报道当中得知,在三十多场庭审中,控辩双方花了大量的精力来争论到底是否能用青年刑法。辩护律师认为,两名被告由于幼年都曾遭受严重家暴,导致患有心理疾病,其不成熟程度足以适用青年刑法。

而检察官和陪诉方则认为,心理医生已经鉴定男被告为“心智已无改善空间、20年后其心理缺陷依然存在、因而无可教化”,因此坚决要求适用判罚更严厉的成年刑法。

在历经三十多场庭审后,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男被告按照成年刑法被判终身监禁,且不能像一般的终身监禁囚犯一样在服刑15年后申请假释。对于女被告,法庭则认可了心理鉴定师作出的“心智尚不成熟”的认定,按照惩罚较轻的青年刑法来量刑。

此案历经8个多月的审理,总算还了受害者李洋洁一个还算公正的公道了。至此,曾经惨死的李洋洁总算可以安息了。

但愿以后此类型案件可以少点发生吧,也但愿这些怀揣留学美梦的辛辛学子们,在出国留学这条路上,能多点自我保护意识。

我们不崇尚把世人想得太坏,可我们也不能把世人都想得太善良美好。很多时候,恰恰就是这一瞬间的善良断送了我们自己的美好人生的。

国外的世界也许有很多地方看起来确实很美好,但隐藏在美好背后的一样还有许多可怕的地方。所以,出门在外,不管男男女女,切记小心驶得万年船啊!

千万别让自己含苞待放的生命还未来得及绽放就凋谢在异国他乡,那就得不偿失了。

最后,愿李洋洁在远方安息吧!

天堂不会再有残忍的强奸犯,也不会再有可怕的变态狂。

但愿你在世界的另一头可以过得更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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