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有一天我突然离去,请把我留在记忆里。
最近令全球震惊的消息,当属英国埃塞克斯郡一工业园区内的一辆集装箱货车里发现的39具遗体。
截至目前,遇难者身份已经确认,全部为越南籍。
在为死者默哀的同时,不得不又一次感叹:生命无常,意外无法预料,我们到怎么做才能避免意外的发生?
前几天,大令姐公司群传来这样一则消息,给公司晚餐送饭的外卖小哥不慎跌倒摔伤,外卖全部打翻。
一时间,公司的人纷纷感叹:意外就在身边,祈祷每个人都能平安。
人生处处充满意外,没有意外险,如何安度此生?
的确,不管是远在英国的集装箱货车事件,还是身边外卖小哥摔倒的案例,都在告诉我们:意外随时会到来,保障自己人身安全的防护墙必须尽快建立。
作为防护墙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意外险指的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险中“意外”是如何定义的?
这里需要重点讲一下意外险中的“意外”,它跟我们常人眼中的意外有很大不同。
意外险中的“意外”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这四个条件全部满足,才能称得上“意外”,也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
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案例1:外卖员小张身体健康,夏天高温送外卖,中午的时候突然昏厥随后死亡,医生判决为因中暑身亡。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然而保险公司拒绝了请求。
案例2:外卖员小李身体健康,送餐路上不慎跌倒,导致骨折住院。小李的家人同样提出理赔要求,保险公司正常进行了赔付。
小张和小李的案例有什么区别呢?
小张的中暑是一种疾病,与自身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有关,因此中暑不属于外来的;同时,高温天气,中暑是可以预见并能避免的,因此也不属于突发。
因而小张不满足意外险赔付的标准。
再看不小心跌倒的小李,他的摔倒是没有预料到的,属于突发;同时是外在的跌倒导致骨折,属于交通事故,符合外来的;小李身体健康,他主观意愿上不想骨折,因而符合非本意、非疾病的要求。
看到这里,你知道保险公司的语文学得有多好了吧 : )
哪几种常见“意外”意外险不赔?
既然保险公司这么认真抠字眼,那咱就不能落入买了意外险、却陷入不赔的境地。
下面就给大家列举几种常见的意外、但不符合意外险理赔要求的情况:
1.猝死
猝死看似是意外,但它的直接原因是疾病问题,就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世界卫生组织对猝死定义:“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在保险行业,猝死也被叫做“突发疾病死亡”。
因而,意外险对突发猝死是不赔付的。但目前有些意外险产品也增加了猝死额外保障,更加清明了。
2.食物中毒
如果大家一起吃饭,只有一个人食物中毒,其他人都没事,就说明,食物本身没有问题,中毒只是个人体质差异,算疾病因素,不是意外。
如果是3个及以上都中毒,则为集体中毒,可被认定为意外事故。
3.醉酒行为
饮酒是自我选择的行为,那么因醉酒发生的意外不属于“非本意的”这一定义,自然不能获得理赔,而且保险公司通常会对醉酒行为责任免除。
4.妊娠
同饮酒一样,意外险一般会将妊娠、流产、分娩等情况列入责任免除,不予理赔。
因为在怀孕过程中,被保险人的抗风险能力降低,怀孕就有可能流产,分娩就有可能难产,这些风险都是可以预见的。
同时,如果被保险人身体素质不好,怀孕时发生风险的几率会更大,因而多数不符合“外来的”因素。
5.打斗行为
如果保险人因挑衅或故意行为激化别人,增加了自己受到伤害的风险,这种情况也不是意外了,这叫作死,保险公司当然不赔。
讲到这里,可能有些人会觉得保险公司就是个大骗子:劝我买保险的时候描绘得多么多么美好,真正出事的时候这也不保那也不保!
其实保险公司并不是有意推卸责任,对可能发生所有的风险,保险公司在产品推出前就精算过,责任准备金都已提取好。
在最大化保障被保险人的同时,也要尽可能降低保险公司的理赔风险。
真是天算不如人算。
所以无论购买什么保险,大家务必要看清楚这款保险的基本内容和免责条款,这样才能知道自己买的意外险什么可以保,什么不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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