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整理公众号推文,顺便理照片,结果发现效率并不高,原因是:看到照片上的自己就停不下来的回忆。照片真是个好东西,存住了青春,存住了快乐,也存住了故事,存住了过往。
那一年我还在新东方,春节快到了,有天我穿白毛衣戴红围巾去上班,一出地铁,发现广告牌上的谢霆锋也是如此打扮,于是来到公司,同事帮忙拍了一张,笑得不止露了八颗牙。

第一次参加慈善晚宴,2014年的事,捐了个图书角给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幼儿园,参加主办方的慈善拍卖晚宴,也是第一次了解NGO,慈善机构,天气很冷,大概10度的样子,我穿了羊毛外套的,但还是露了腿,勇气可嘉。

可以俯瞰整个弗洛伦萨的广场,下午四五点的阳光,刚好适合拍照,那时候头发比现在多好多。

在奥黛丽赫本走过的地方留下了难以掩饰的喜悦,脸已经晒的很黑了,那时候真的不怕晒。

没错,剪了短发也是很帅气的我,这是在北海金滩留下的照片,其实是一组连拍,我从海里拾了很多贝壳,抛得远远的,看背影,很像个男生。

头发留了剪,剪了留,这是在广西的聪皇沟,朋友抓拍的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我。

我在看大屏幕上的广告解说,职业病导致我见到有意思的英文就想读一读,同行的小伙伴抓拍了这一张,还拍出了腿长一米八的效果。

这是我最想销毁的一张照片,感觉形象和化妆直接把我弄成了90年代的杨澜,但那天我是现场唯一一个讲到全场起立鼓掌的人。

和朋友吃好饭,在南京东路走了一会儿,我当时刚回上海不久,看着眼前的景致,想着要好好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朋友拍下了这张照片。

机场,今年初返回上海的那天,创业两年很少回上海,终于再也不用出去那么久了。

去了乌镇不止一次,终于有机会在夜幕中合个影,小蝶看到照片说,衣服是在她店里买的,没错。

这是11月去深圳学习拍下的,这次学习除了带脑子去,我还带了很多衣服,预备了每天一套的搭配,第一次带这么多衣服出门,但是形象确实很重要,好的形象,自信,相对标准的普通话加上有感染力的表达,就是行走江湖的机器。图中是丝绒连体裤,还是小蝶家的,我脚上还踩了细高跟,第一次这么拼。

照片确实承载了很多,有些是我们意想不到的,只有在翻阅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哦,我还有那样的时候。我的电脑和存储设备里有很多万张照片,每每整理,思绪都会随之飞回拍照的那一刻。没错,所有的过往都抹不掉,好与不好,都值得珍藏,或许当初的不好在如今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所有的未来也同样值得期待,就像摄影师期待能拍出好照片,我同样期待以后的日子里,照片上的自己能演绎出更多的故事,更多的变化。
没错,所有的过往都值得珍藏,所有的未来都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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