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姿晴第十三次接到陈妙的电话后,终于妥协,答应了她一定会出席毕业十周年的同学聚会。
大学毕业十年,唯一能联系上李姿晴的人就是当年的班长陈妙。毕业后,大部分同学都留在了本地,只有极少数去了外地,李姿晴就是其中一个。
每年的同学聚会,李姿晴总是缺席。在那个巴掌大的小城里,街头巷尾走得勤快的一天可以打好几次照面了,还有必要兴师动众地搞什么聚会吗?李姿晴不明白为何这班同学对聚会这件事有如此之高的兴致。
在一块读书的时候,也是三三两两随兴趣喜好扎堆凑对,为何这一毕业,大家倒志同道合起来,团结一心了?
你离开了这么多年,当真就不想念生你养你的这一片土地吗?每年聚会大家都提起你,这一次十周年聚会可是本班长亲自操刀策划,大肚子的都得到场,你若再不出现,我们俩这二十多年的革命友谊可就一拍两散了。
李姿晴说,你亲自策划?那危险指数岂不是要创历史新高?你这么强烈要挟我参加,不会是挖了什么世纪大坑给我跳吧?
啧,我在你心里就这么个形象啊?电话那头的陈妙音量立刻提高八度,我说李姿晴,你好歹回来看我一眼行吗?你好歹回来让我看你一眼行吗?你离开十年了。
不说还真没在意。她离开这座小城,已经十年了。

2
十周年聚会的地点,在陈妙的精心安排下,定在了大学食堂的西餐厅。那里的咖啡、牛排、水果拼盘,谈不上口味多上乘,但对青葱岁月的学生党来说,绝对是一大顿的奢侈。
可这些,对离开白衣飘飘的那个年代的他们而言,绝对是一大顿的回忆。
桌子被拼成了长条,男女分坐在对面。李姿晴一袭黑色露肩长裙,略微卷曲的一头长发披在肩上,鲜艳的红唇衬得肌肤更为雪白,在人群中显得格外耀眼。
班花就是班花,十年不见还是女神的模样。对面男人堆里站起一个,毫不掩饰地夸赞。
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中年发福,脑袋大脖子粗,肚子里肥油赛过猪啊。女人阵营里马上有了回应,引起一番哄笑。
李姿晴端起手中的红酒杯,缓缓举起,让那猩红的液体流入口中。抿嘴一笑,这就是她不喜欢这种同学聚会的原因之一。这些同学,好多人已经拖家带口,女的丰腴浑圆,男的粗腰厚膀,每个人的身材都比原来多了一个X。嘴里吐露的,不再是路口的奶茶店又出了新口味、当红的小明星又换了新宠,话题总离不开房子车子票子娃子。这种氛围,让李姿晴显得越发格格不入。
陈妙越过十几条大腿来到她身边,把头靠在她光滑的肩头紧挨着她坐下。是不是受不了这些有妇之夫和有夫之妇?
李姿晴笑而不语,只是垂下眼帘瞥了她一眼。
你这个踩着筋斗云的单身贵族肯定比我们这些埋进婚姻坟地的人来得潇洒。陈妙一边说着,一边拍着自己鼓鼓囊囊的胸脯。这么多年了,还没有追到你的爱情吗?
嘴角一扬,李姿晴端起酒杯摇晃,忽然一转头问,这是不是就是你给我准备的极刑?
这就是极刑了?你还真是太小看我陈妙了。她伸手抢了李姿晴的酒杯,豪爽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把嘴凑近李姿晴的耳边,喷着酒气说:现在给你上极刑。
李姿晴还来不及反应,只见陈妙蹦跶起身,对着餐厅门口招手大喊:谢凯杰,这里!
这个名字真的就宛如一根尖针,狠狠地在她心头扎了一下。李姿晴沉沉地呼了一口气,陈妙你好样的。

3
李姿晴懂了为何男女对坐的坐席,唯独自己对面的位置是空的。陈妙果然给她挖了一个很大的坑。
谢凯杰拉开椅子轻轻坐下,立刻被身边的人搭上肩膀,接着便是凑过来的酒杯。无非是迟到罚酒的套路,却也夹杂些许旧日同窗的问候。
李姿晴默默地看着对面的他,直到谢凯杰终于放下酒杯,抬起头对上她的眼光。他的脸圆了一些,笑起来眼角的纹也重了一些,肩膀厚实了不少,幸而肚子还没有圆滚起来。他,还是帅气的,比起那时候穿着蓝色衬衫的他,多了几分成熟而已。
谢凯杰望着她,同样在仔细地观察她的变化。她,依然是好看的,比起那时候的清纯灵秀,现在自然散发出来的女人味难掩她的风韵。
本想开口说一句“好久不见”,饭菜却在这个时候端上了桌,一人一份,完全按照当年的配置。不少人忍不住嚷嚷,夸赞班长陈妙的煞费苦心。
李姿晴拿起一条砂糖,倒入随餐的咖啡里,轻轻地用小匙搅拌了几圈。谢凯杰把自己盘子里的玉米和番茄送到了她的盘子里。李姿晴先是一愣,随即笑了笑,拿起两条砂糖,倒入他的咖啡里,拿小匙搅拌了几下。
两个人再次四目相对,李姿晴扬起嘴角,谢凯杰也笑了。
应该久违的,竟然还如此熟悉。她喜欢的玉米番茄,他偏甜的咖啡口味,彼此为对方调配。这两个小动作高频发生的时候,他们正相爱。

4
好久不见了。谢凯杰先开了口。
嗯,好久不见。李姿晴说,你好吗?
谢凯杰微微笑了一下,点点头说,我挺好的。小公司,做点外贸。你呢?
我也挺好的,忙忙碌碌,充实。李姿晴说着,拿起刀叉慢慢地顺着纹理切起牛排。
我,结婚了。谢凯杰说。
李姿晴听着,点点头,叉起一块牛肉放进嘴里。酱汁的过分浓厚把牛排本身的味道吞噬了,过了火候的煎烤也让牛肉在嘴里需要更费力的咀嚼。
她的无声,让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一下子冷了下来。谢凯杰还记得,从前,每次她低下头沉默不语,不是生气了就一定是伤心难过了。
你呢?谢凯杰小心翼翼地问。
我还是一个人,挺好的。李姿晴放下刀叉,抬起头看着他。虽然对这个回答有点意外,但是谢凯杰看着她说这话时脸上的表情,那么从容坦然,竟然淡定得这么美好。
陈妙挤了过来,我说你们两个,当初爱得那么惊天动地,没想到分手那么不声不响。要不是他婚礼上的新娘不是你,我们还都以为你们毕业之后私奔当神仙眷侣去了。
什么都在你盘算之内,那我的人生还有我什么事吗?李姿晴撩了撩头发,笑得眉眼纷飞。
我是替你们俩可惜。陈妙伸手戳了一下李姿晴的头。
李姿晴看着有些局促的谢凯杰,笑着端起杯子,顺着红酒的流淌慢慢仰起头,一口气喝掉。
感情事从来就没有天长地久的保证。想爱了,就爱了,不爱了,就散了,有什么可惜。

5
几番觥筹交错,几番叙旧缅怀,就是酒不醉人,人也自醉了。一个个的手机都传来了“怎么还不回家”的呼叫。这聚会,也是时候结束了。
谢凯杰陪着李姿晴慢慢地走,没多久也走到了学校门口。
我还记得第一次遇到你的时候。停下脚步,谢凯杰指着不远处的篮球场,十年前他的一记长传失误,球砸到了经过的她。
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李姿晴顺着他指的方向望了一眼,笑着说。
没有想到,今年的聚会,你会出现。谢凯杰低着头说,连声音地低沉了些许。
李姿晴一笑,说陈妙以死相逼,她到底盛情难却。
晴晴,你……好像……变了。谢凯杰吞吐起来,深邃的眼直直望着她,连呼吸也渐渐沉重。
李姿晴抬起头,认真地凝视他的眼睛。八年了,她离开他,八年了。这双眼睛,这张脸,好几次都没办法清晰地回忆起来了,现在这么近,让她看得好清楚。李姿晴说,你早也变了,我总不能太落后吧。这么久了,再不想变的,也终究要变的。
不是吗?
当初站在他身边的人是她,现在变成了另一个人。当初他说要定她一辈子,可如今需要他担负责任去爱护的女人,也变成了另一个人。
谢凯杰又一次按掉铃声响起的手机,抬起头好像要说什么。李姿晴微微摇晃了一下身子,不给他开口的机会了。我走了,就这样吧。
转了身,李姿晴蹬着高跟鞋,在夜色中越行越远。
谢凯杰望着她的背影,心里头涌起的情绪还是有些波澜。八年前她突然不告而别,可能也是如眼前这般的头也不回吧。她真的变了。以前的她从不穿高跟鞋,她说穿了高跟鞋走不快,和他在一起跟不上他的步子。以前的她总是要抱一下他,才舍得转身走开,她总是喜欢静静地陪在他身边,哪儿也不爱去。

6
陈妙在电话里大吼大叫,拼了命地责怪李姿晴趁她忙着收拾残局就不打招呼擅自离开。李姿晴说,我是放你一马,你这个坑让我摔得不轻,再看到你保不准会揍你一顿。
你果然还是想他吧?
李姿晴沉默了两秒之后,按掉了电话。陈妙的一针见血,戳的她再也忍不住心痛。车窗外的路灯一个接一个快速地闪过,李姿晴坐在出租车的后座抽泣得浑身颤抖。
毕业的那两年,她跟着他到处闯,追寻过了刺激,她也渴望安定。可他说,他就像水里的鱼儿,一生不定。她删掉所有联系方式,赌气出走,竟再也没有得到他的消息。之后的时光,她逼自己学着他的样子,四处飘,八方游,硬是把身上的恬静安宁磨得干干净净,从此独立潇洒。可他呢,却另娶佳人选择了安稳。
谢凯杰,你不知道,你从来都不知道。
以前到现在,她爱他那么多那么久,他早已似定海神针一般牢牢扎根在她心田。他说她变了,她变了吗?她多想他啊。想得每个深夜都自己蜷缩着苦苦怀念,连一夜好眠都不可得。路过相似的街头,都仿佛看得见他牵着她走过的身影。这么多年来,她从不回来这座城,从不参加聚会,就是怕遇见了他。
她根本从来没有忘记他啊。
可是又能怎么样呢?他说她变了,怎么能不变?他也做了选择,不是已经放弃她了吗?她难道不该学会了舍得那些不舍得吗?
谢凯杰,你不知道,你真的不会知道。
她再也不穿平底的白布鞋了,一个人的流浪已经让她可以独自披荆斩棘,哪怕是踮着脚。她再想抱一抱他,也可以克制自己忍着不伸出手了。因为她懂得,她和他之间,恐怕连问候都是一种打扰了。
李姿晴掏出手机,泪光模糊中给陈妙发了一条短信。谢谢你挖的坑。
很爱过一个人,大抵就是这种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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