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马尔克斯

作者: 孤舟听雨眠 | 来源:发表于2017-01-20 15:46 被阅读0次

读完马尔克斯的小说,有没有感觉到一种西班牙斗牛场的热辣场面?眼神鬼魅的斗牛士,踩着舞步的节奏,扭身甩开斗篷,一转身,镜头转向看台上无数风情荡漾的女人,黑人、白人、混血的,她们只需要一根挑逗的手指,便可以扭动腰肢,尽情起舞。

尽管小说叙述平缓,语言耐人寻味,可我还是隐隐觉得随时可能有拉丁美洲的女人从故事里走出来,用她们健美纤长的手臂划开一道优雅的弧线,把躲在暗处的男人揪出来拉回家去。

先看了《百年孤独》,一气栽进去,读完,眼袋好几天地垂在那里。许久没有这样读得又狠又累又畅快的感觉。还没来得及醒一醒,又翻开了《霍乱时期的爱情》。

小说开篇就是一个来路不明的流亡者自杀事件,如果按照《百年孤独》的思路,一定是又惊险又离奇。然而读到几乎失去胃口了,依旧寡淡无奇,马尔克斯却还犹自絮絮叨叨。很难想见,如果书读到五分之一,还叫人浑然摸不着头脑,那会怎样?如果是先遇到这本书,估计我就要与马尔克斯擦身而过了。接下来,老马终于停止了他的漱口前菜,气度优雅的两位主角先后出场,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急不慢,悠缓的弦乐里渐渐地和出低声而激越的鼓点。

后来我才明白,马尔克斯为了改变人们对他魔幻现实主义的固定看法,决计在这本小说里完全摒弃那种魔幻的东西。所以,叙述变得平缓而从容,甚至有点慢条斯理,老态龙钟。不过,我根据后来看各路高人的评点综合分析,这是马尔克斯极为狡猾和大胆的写法,目的就是要打破人们长期墨守成规形成的阅读习惯。

在《百年孤独》中,开篇那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涵盖了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的名言,把无数人震倒在地。此后几十年年,被这句话带来的数不清的赞誉淹没了马尔克斯。好话听太多了,也是要窒息的吧。这回,他偏偏写一个长长的完全与主题无关,且毫无质感的故事开头。不艳、不俗、不美、不丑,反正你没什么可说。这下,全世界都可以哑然失声,不再以开篇来疯狂地赞美他。同时,他也告诉你,小说也可以这样写,没有什么是可以一成不变的。敢于突破,这才是大师,敢于自我嘲讽,这更是踏实的人生。

接下来,故事进入马尔克斯独特的情景空间。如同一列马力十足的蒸汽列车,随着奔腾的烟雾缓缓穿越,一座蛮荒久远又亲切繁华的历史古城蜿蜒而至,越过那些破旧的屋顶,杂草丛中城堡的废墟,海湾里大大小小的岛屿,沼泽四周寒酸可怜的窝棚,一望无际的加勒比海……我们在抵达目的地的途中,发现一朵又一朵红硕的花朵,无数意想不到的奇异景观,令人大开眼界的拉美风情。而最后那个高潮的到来,似乎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一路上,这些出其不意的细节,已经让我们的视野、想象和内心,填得满满的了。

梅梅每次和巴比伦幽会,屋子里群集盘旋的黄蝴蝶和洒满一地的芥末泥;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和二十五个情人各自迥异的风流档案;足足下了四个月的大雨,使得从墙壁到地基处处开裂,家具褪色散架,房门脱轴,到处弥漫着听天由命的悲戚氛围,而我的内心却被这场雨淋得眼明神清,振奋异常……如此喧宾夺主,耐人寻味的细节,以至于我们忘了主题,只在这些枝蔓藤条上徘徊缱绻。

评论界赋予的所谓魔幻色彩,我总是颠倒着看。读《百年孤独》,我觉得并不魔幻。梅尔基亚德斯的死而复生,在最后那间覆满灰尘和蛛网的房间里自由出现时,和痴迷于羊皮卷的奥雷里亚诺交谈,这不是很合理吗。还有美人儿雷梅黛丝裹着雪白的床单飞身入天,这有什么稀奇的,我们的老祖宗早几百年就叫嫦娥去月宫了,更何况还有几千年前敦煌壁画中的飞天神女呢。就是现如今,我等凡俗也时不时幻想,哪天乐意了,一伸手,也袅袅飞升了。马尔克斯不过实话实说,谁规定脑子所思所想都是神话,那些现实存在的真实想法,丝毫不魔幻。如此笔法,可能更趋于真实。

相反,《霍乱时期的爱情》被定义为非魔幻小说,但是其中佛罗伦蒂诺•阿里萨51年间与622个女子交欢的庞大数字和纵情背后的种种,似乎仍是魔幻的旨意。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用的是欧洲十九世纪艳情小说的套路。阿里萨把男人分成两类,会勾搭的和不会勾搭的。那么阿里萨自然是前者,而乌尔比诺医生只能算后者。即便是他也有过出轨的经历。不过,看着他和黑白混血的林奇小姐偷欢,连裤子也不敢全然褪下,外衣的扣子也没有解,怀表链放到了背心里,鞋也穿着,什么都穿着,整个过程被精确地计算为刚好是一次常规治疗中静脉注射的时间。恐怕这将是最后的一位拉美绅士了。如此的他和费尔明娜真是天生一对。

再把女人分成放荡和不会放荡的两类,那费尔明娜自然是后者。她十三岁时就已经无师自通学会了料理家事。十五岁从爱情的幻觉中醒来,就没有走错过一步。嫁入豪门后举手投足优雅从容,令所有嫉妒的冷漠的高傲的贵妇们无一不叹服。蜜月时,她几乎把巴黎时尚界的各种新奇搬回家,却只是淡淡地做了“浮华而已”四个字的评价。一个女人把家事做得饶有兴致又有压得住奢华的品质,便一生无虞了。

一样是发展中国家,中国人的财富世界都看到了,不过中国女人的含蓄内敛,估计外国人看不太明白。相比之下,拉丁美洲的女人们,自由奔放,情欲喷张,充满野性的肆意画面,几乎就是中国人的魔幻世界了。

写到这里,我觉得身上散发出一阵阵随着加勒比海水飘来的苦杏仁的气味。屏息凝神,却一息全无。我忽然看见费尔明娜把衣服熨烫得平平整整,把它们收入放有薰衣草的衣柜里。看到她把不久前买的玫瑰花球找出来,一朵一朵安在衣物里,有的就和衬衫一起挂起来,这样看着,先生的身上似乎有了家的气息,若是哪一天有了别的味儿,我也能敏感的闻到吧……

相关文章

  • 读《百年孤独》后可以谈些什么

    马尔克斯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就喜欢马尔克斯。 那本书,他最震撼我的不是深刻主题...

  • 《霍乱时期的爱情》:你可以爱一个人多久?

    这是我读的第二本马尔克斯的书,决定读它,是因为喜欢《百年孤独》,喜欢马尔克斯这个作家。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了三...

  • 读马尔克斯

    读完马尔克斯的小说,有没有感觉到一种西班牙斗牛场的热辣场面?眼神鬼魅的斗牛士,踩着舞步的节奏,扭身甩开斗篷,一转身...

  • 爱你的那些年,犹如感染了一场霍乱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加西亚-马尔克斯 《霍乱年代的爱情》 这是第一次读马尔克斯的作品...

  • 许多年之后——关于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秋天,读西班牙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族长的秋天》,颇有点意味深长。 这本书据说是马尔克斯文学成就的最高杰作,可...

  • 世界在偷偷奖励懂得写作的人

    01 读书很多,然后哪? 本科期间,凭兴趣零零散散读了一点书,读汪曾祺、读马尔克斯,也读顾漫、读江南。一新扑在...

  • 我读马尔克斯

    很多年前,因为畅销书《百年孤独》我知道了魔幻现实主义,知道了哥伦比亚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因为知道了马...

  • 读马尔克斯 随感

    每次读马尔克斯,他最震撼我的不是深刻主题,是时间跨度。 专心几个小时读进去,你看见一个人从青春到老去的一生。 看到...

  • 写在后边的话

    马尔克斯用了一百年的时间向我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孤独。而我觉得百年尚未逝去,孤独仍再继续。——读马尔克斯的《百年...

  • 霍乱时期的爱情(二)

    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像之前读国内作品那么容易,而且过门很长,读了61面(30.5页)也未读到“爱情...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读马尔克斯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ltawb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