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脱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远离文明,臣服于内心,我渴望野蛮。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倒不如不响,任花开花落,将一切交由自己的内心,做思想的困犯,于自虐自苦中寻得浮生一瞥,便是最迷人。
怕一个人睡,又将与他人同床共眠视为是对内心的束缚,因为怕的从来都不是自己孤孤单单的存在,而是一个人从睡梦中情形独自面对那片刻的虚无。诚如弗洛伊德说言不论是清晨还是午后亦或者深夜,从梦中醒来,在大脑开始添加润滑剂缓慢运作、眼睛开始挣扎着张开的那短短数秒钟,人最接近本我。那种如梦初醒的时刻,是那样真实的存在,又是那样的虚无,让人不得不想起“loser”深夜买醉的样子,她醉了,因为昏暗的路灯下,她的影子走不了直线;她没有醉,因为清醒的头颅告诉她走直线走直线。起床,曾无数次让我想哭,一次次怔住问自己“也许不仅仅是此刻,在很多时刻,你都只是自己世界的宠儿,是这个世界的孤儿,总有一刻会由于某种内力或外力亦或者内外力的结合,斩断与这个世界的所有联系,成为自己世界的孤独骑士,成就一个人的英雄主义。于你,他、她、还有它,都是一种虚无的存在”。如此说来,不免悲观,换做俗话,便是嬉笑,”嘿!傻妞,你就是一种可有可无,这地球离了谁都一样转,且转速基本不变,角度为约为15度/小时”。
心中暗自庆幸半梦半信的孤独给了我“又一条”生命(曾听说,人在弥留之际,才最清醒何为真我,才最明白什么是“生”可带来,“死”能带走的,而我似乎单单从虚无的梦醒时分便找到了自己内心的答案),让我看见这世界不一样的你。听过许多道理,却写不出一个感动自己的故事,嘿!傻妞,那是你忘了,生活才是最狗血的故事,你忘了你的存在本身就是石破天惊。任潮涨潮落,只留下独自盛开,闲看花开花落,便是最好。编写故事的最高技巧在于擅长从子虚乌有的事情中引伸出全部生活,而在写完之后,再去体验生活,就会感到那些原来自以为了解的东西其实毫无意义,亦或者对于“意义”的追求这件事本事才是意义所在,当然,它更可能是披着“意义”外衣的一颗野蛮内心处于思想樊笼时刻的自我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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