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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到底‘伪善’不‘伪善
我对金庸先生的学识和能力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的,金庸先生少年壮志,独身支笔闯香江,数十年下来在商界,政坛,学术界都卓有成就,在大华人圈享有崇高声誉,这是不得不令人佩服的。尤其金庸先生的十四部武侠巨著更是令我爱不释手,此文无意冒犯金庸先生,倒有些‘爱之深,责之切’的意思。
对于金庸先生的伪善的说法早就不再新鲜,在1981年李敖就有《‘金庸式伪善’和‘三毛式伪善’》之说,李敖在文中提到金庸曾在1979年某晚到其家中做客,金庸提到‘自他儿子死后,自己精研佛学,已经是很虔诚的佛教徒了’。李敖则质问道,‘佛经里讲.....但大体上,无不以舍弃、财产为要件。所谓....你有那么多财产在身边,你说你是虔诚的佛教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李敖接着在文中写道,金庸听了我的话有点窘,他答复不出来,并且在文中得出结论金庸所谓的信佛,是一种‘选择法’,金庸之善是一种伪善,这种伪善自成一家,可叫做‘金庸式伪善’。对金庸先生伪善的说法便始源此处,其后无论是继续批判金庸的文章或是为金庸先生辩护的文章皆不能无视这篇文章,在我看来李敖这个问题是正好切中金庸先生的要害的,金庸先生的某些行为确实与其言论相驳,面对这个问题确实是难以回答的。
对于李敖的这个论点,部分人自然是相当不满的(包括我在内),从各个方面反驳李敖的言论,但大多却是避重就轻,绕过金庸本身的问题不谈,而是抨击李敖的人品,其中写的最好的一篇文章当属刘国重先生的那篇《论‘金庸式伪善’和‘李敖式无耻’》,全文洋洋洒洒数千字,列数李敖之恶行,这篇文章的大意不外是你李敖如此的无耻,如此的品行低劣,又有何面目去数落他人?又有何面目洋洋自得,拿着无耻当干粮而不自知呢?刘先生的文章自然是写的极好的,字字入骨三分,即便是李敖本人见了恐怕也反驳不得。为何?盖因刘先生所列数的事迹都是事实,铁证如山,众目睽睽之下李敖先生纵是想要抵赖只怕也是无计可施,只能干瞪眼了。李敖是个有大学问的人,在文坛,政界,评论界享有盛誉,对于世道有相当精辟独到的看法,对于某些事件的评论往往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但其本身劣迹斑斑,也是难以抵赖的了。要我说李敖无耻不无耻呢,自然是无耻的,但其对于金庸先生的‘伪善’挖苦也并非空穴来风,完全污蔑。
金庸伪不伪善先不说,但 纵观金庸先生的某些行为确实是当不得‘佛教徒’之言的。佛教派系众多,各种思想言论不乏相驳之处,但正如李敖所说,说到底也不外乎‘舍财’‘轻利’‘轻名’。可金庸先生恰恰对‘名利财’难舍的紧,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金庸先生前些年与三联书社协议续签时曾要求大幅提高版税,并要求三联书社对金书的刊印数达到一定的数量值等诸多要求,双方几经磋商仍没有达到共识,最后甚至闹到不欢而散,分道扬镳的地步。对于金庸先生维护自己权利的做法自然是无可厚非。但这种行为若说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所为,却难免有些口是心非。
金庸先生要求提高版税,自然是为了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现在物价飞涨,当年能买一栋房的钱现在也只能买几斤粮,金庸先生也非不食人间伙食的圣人,这个要求还算合情合理,更何况金庸先生的钱财版税全都‘取之有道’乃是正正当当的合法收入,旁人也说不了什么。但要求出版社将自己著作每年达到一定印数一事却不免有些强人所难,近来武侠市场大幅缩水,各种武侠书刊都已不再畅销,金庸先生的书籍自然也是在所难免,金庸先生为了保持自己作品的影响力,保持自己长久不衰的名声而强制做一些违反市场的事,又岂能说是轻名?这就不得不让别人诟病了。
刘国重先生曾在《金庸,已经被读者抛弃?》一文中说道,‘金庸本人,这些年似乎试图维持(甚至增加)自己作品的畅销热度......金庸曾借洪七公之口,讲说‘亢龙有悔’的至理,‘天下什么事情,凡是到了极顶,接下去便是衰退。’这句话不见于三联版《射雕》,是金庸最后一次修订旧作时加进去的。可惜,金庸的实际行为却完全体现不出这样的觉悟。’刘先生对金庸先生提出了婉转的批评,并言明‘这样做是没好结果的’。金庸先生与三联的事宜,说到底也不过是因为‘名利’金庸先生既未能舍利轻名,又焉能说是‘虔诚的佛教’呢?
金庸先生最让人诟病的其实是源于那本《笑傲江湖》的改编权,金庸先生在2001年以一元人民币将《笑傲江湖》的改编版权卖给央视,央视大喜之下以纯金制作一牌匾,上面镶嵌了一元钱赠与金庸,这件事在当时传为一时‘美谈’。以一元卖版权的做法在西方由来已久,好莱坞电影大师卡麦隆就曾以一美元的价钱把‘终结者’的版权卖给华纳,英国作家迈克尔.莫尔普戈的小说《战马》中也有艾米丽的祖父将战马一元卖给它的原主人的情节。这种‘一元买卖’的意思不外乎是把一件东西卖给真正懂它的人,重在其中的‘相知’,这件东西本身的价值倒是其次了,这本是一件雅事,金庸先生大致也想如此照样学样的留下一段佳话,但联系一下金庸先生作为的前后,这件事情却完全变了个味。
三联书社曾为金庸先生小说的推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金庸先生因为几十万元的版权与其闹得分道扬镳,却将其以一元的价格卖给央视,这种大度与前面的斤斤计较成了何等鲜明的对比,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一种对央视赤裸裸的谗媚。更令人齿冷的是在笑傲江湖的电视剧拍摄之初,金庸先生公开表示‘这是他所有作品中改变最为成功的一部’‘美轮美奂’待播出后这部影视剧骂声大起,各位观众纷纷指责,金庸先生又默不作声的改变口风,称央视剧组的人员认真负责,态度可佳等等,这样的话里有话,众人岂不明白,金庸先生大致永远是站在正确的一方的,但这样的前后不一,不说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只怕一个稍有风骨的文人亦是不屑如此。
李敖称金庸所谓的信佛是一种‘选择法’凡是对他有利的他就信,否则就不信。对于这个观点我是赞同的,金庸先生学识渊博,精研佛法也自然不假,但如果说金庸先生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也着实勉强了些。佛教禅宗中的先圣慧能祖师,也就是那位曾作佛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的‘六祖’,曾谈及人的‘本来面目’,说道‘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那个是明上座的本来面目?’我相信金庸先生至少对于这句话是深信不疑的。佛教讲‘人之所以分辨,是因为他具有眼耳鼻舌身意这六根,也就是《西游记》中大伙常可见到的’六贼‘。六根是具有生长相应六识、能取相应六境的六种功能,如眼见色为眼识,耳闻声为耳识。
六识所感觉到的六种外境为色声香味触法,因为这六识所感触的外境会像尘埃一样能染污人的情识,也叫做六尘。佛教认为,六根与外部环境相接,就会产生种种罪垢。佛教说法的意思不外乎是人本来是无善恶,无正邪,无是非的,而是外部环境的影响对人造成了善恶正邪的分歧,让人有了善恶是非之分,让人有了‘分别智’。其实不仅是佛教,基督教中也有类似的概念,在《旧约》中便有亚当夏娃,偷吃禁果的故事,亚当和夏娃象征的便是人类的原始初性,智慧果便是思维性和价值判断性的能力,当价值判断观这一自我意识觉醒之后,人便会产生与周围意识和自然的隔离。宗教,哲学意味浓厚的动画片《EVA》中称这种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隔膜叫做‘AT力场’既‘心灵之光’,‘心灵之光’具有一定的内心自我保护能力,但也造成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缺乏‘真诚本质的交流’。
但人在婴儿时也受到外识影响,却未产生与周围众生和自然的隔阂,《古尊宿》卷32《清远》有语:“作婴儿时,也闻声也见色,只是不解分别。才晓事来,便采听分别,自那时前后分披了也。”因此禅宗进一步认为人的成长和意识的发展是人迷失的过程,从而产生区分善恶、美丑、是非、得失,在由这些观念中逐物迷己从而产生了对立的价值判断观,这也是人导致‘本来面目’失落的原因。
价值判断观的产生是源于人精神的不断发展中相对观念的产生,知识的介入,让人从自然中,从‘众生相’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自我相’。而二元相对观念的形式不是‘是与非’‘善与恶’而是思维与被思维对象之间的关系,当思维对对象判断时,不管判断的是‘是’‘非’‘善’‘恶’都不是对对象自身的判断,而是对思维对象的判断了,是臆念的存在。俗话说来判是非者,便是是非人,便是这个道理,人判断一样东西时难免带上主观意向,狭义的善恶便是基于这一基础上产生的,抛却物体表象,剖解思维本身,其实善恶是难分的很了。金庸先生对于佛教善恶观和人的‘本来面目’是选择相信的,狭义上善恶的界限模糊,这在金庸先生的作品中可见一斑,从金庸本人的行为中也可见一斑,但佛教中其余劝人‘轻名舍利’追求如婴儿般纯洁精美的‘本来面目’的部分金庸先生又选择不相信了,所以说李敖称金庸的信佛是一种选择法倒也不全无道理,而金庸先生更当不得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之语,充其量也只能说是半个‘佛理者’。
金庸先生的作品中人物大多模糊了善恶,这点在后期作品尤其明显,而是着重突出了‘事出有因,因缘得果’表现了人物的复杂性和立场性,这除了体现金庸先生本人的部分价值观之外,对与武侠小说的发展倒也是一件幸事,前面说狭义的善恶是基于相对价值观的判定上产生的,抛却物体表象,剖解思维本身,善恶原本是难舍难分的很,若一部作品中所塑造的人物善就是善,恶就是恶,黑白分明,正邪对立,那这部作品也着实浅薄的很了。不过若要用狭义思维上的善恶对错来形容金庸先生本人的行径,那实在是不恰当的很,金庸先生非但没有‘恶行’反而时常颇有善举,若要归类纳属,金庸先生当属普世道德价值观中的‘好人’一流,反观李敖先生的某些行径倒是可以毫不客气的归纳在‘坏人’一类。
我所说的金庸先生对狭义善恶的模糊非是指其本人行为善恶的模糊,而是指其思想上对狭义善恶的明辨,金庸先生大多时候是以‘名利’为先的,强调‘目的性’,这大概与金庸先生的身份首先是个商人,其次是个政客,最后才是个文人是有关。但若要因此说金庸先生‘伪善’却不免有失偏颇,什么叫做伪善?伪善的意思大致是指表面上冠冕堂皇,正气禀然,背地里却是男盗女娼,但金庸先生的行为却是与人无损,与世无害的,金庸先生外表和蔼谦让,温文有礼,处世进退有道,背地里似乎也没有做出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至多其言语上与行径上略有不符,因此要我说的话金庸先生是称不上‘伪善’之说的,而最多是一种‘中国式的虚伪’。
什么叫做‘中国式虚伪’?中国式虚伪的种类很多,本着不谈国事,不说国性的原则,在此我只举几个小小的例子,一,某日某小学开大会,有部分上级领导前来聆观,会议期间忽然发生了地震,人人恐慌之下皆欲夺门而出,这时一老师振臂高呼‘让领导先走。’;二,某高中向来邋遢,不重视卫生打扫,食堂的伙食中出现苍蝇,虫子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忽传几日后将有市领导前来学校参观,该校领导振奋之下责令各班学生在领导们到来的三天之前便停课开始大扫除,在市领导到来之时,学校里一片窗明几亮,甚至连当天的伙食都大为改善,馒头都便宜了两毛;三,某领导在大会上大谈公正廉明,表示对国内某些官员的受贿贪污,大搞‘潜规则’痛心疾首,会散后领导便接了一电话,有人要请领导吃个便饭,领导当然欣然前往,于是在某高档酒店山珍海味,左拥右抱,又半推半就的收了一份大大的红包之后,对对方的某些请求也就勉勉强强的答应了。这些大都属于‘中国式虚伪’的范畴,‘中国式虚伪’具有普遍性,日常生活大势所趋,大致每个人都逃不过带着些中国式虚伪,李敖大概也知道说金庸‘伪善’难免有些底气不足,说金庸‘虚伪’又有些不够响亮,但大师毕竟是大师,大师说话是向来滴水不漏的,因此便搞出个金庸之善是一种伪善,这种伪善自成一家,可叫做‘金庸式伪善’来言明这种‘伪善’独具一格,不同于常规概念上的伪善。
李敖此人曾自称自己是一个‘善霸’,在我看来李敖的‘善’倒是不见的有,‘霸’的倒是独具一格,这种‘霸’非是霸王之气,而是十足的痞子气。李敖大致算是一个文化流氓,但其本人似乎又不甘于被贴上这么一个标签,因此厚颜的给自己弄了个‘善霸’的称呼,这种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事倒也有趣的紧,如果以普世道德价值观中的‘君子’‘小人’‘庸人’来划分,李敖大致可归为小人一类(李敖先生的事迹就不再累述,有兴趣的自己网上搜),李敖十足的小人痞子行径,却又厚颜无耻的给自己贴上一个叫的体面的标签。小人的不敢大胆,不够勇气,这种小人倒是十分常见,但李敖做的尤其突出,不如就叫做‘李敖式小人’,也既‘中国式伪小人’是也。
大致对于文章和写文的人,不外乎分为三种,一是‘文如其人’二是‘文不如人’三是‘人不如文’,第一种自然是最好的,褒义的,文章的精妙高超与作者的品德行径相符,相形得益,愈加令人佩服,第二种则是作者本人品行高洁,奈何能力有限,写出的文章不大好看,第三种则是嘲讽之极,意思你这人文章写得挺好,奈何人品一塌糊涂,见不得人的很,直如牛粪上开出了一朵玫瑰花来一般让人碍眼。诸如李敖这种文化流氓,郭沫若此类文化强盗,我们可以毫不客气的归入第三种之列,但金庸先生似乎又游离于这三种之外,金庸先生文章精妙,除稍显虚伪,名利之心稍重外也与人无犯,绝无甚瞕目恶行,反而屡有善举,窃以为倒是以‘商人式文人’来称呼最为恰当。但仅对比李敖这种‘中国式伪小人’的文化流氓来说,我倒情愿金庸先生这种‘中国式虚伪’的作家多一点。
金庸先生‘伪’是有的,‘善’也是有的,但若说伪善,却又有不尽不实之感,人道金庸‘一生碌碌,只为名利’,或过激,诚不虚也。金庸先生中年时创立的‘明报’直抨当世,不畏权贵,后年岁更长,处世反而日渐圆滑,名利之心也愈重,头两年传出金庸与网络写手月关,晴川等人一起加入作协的消息,或曰:“明明是个武林盟主,为何偏要屈尊加某个的门派?”或者亦不过因为‘作协’乃是大陆‘官办’而已,八十五岁始成作家,岂不亦令人嗟叹。
“三毛式伪善”和“金庸式伪善”
有一次,皇冠的平鑫涛请我吃饭,由皇冠的几位同仁作陪,我到了以后,平鑫涛说:“有一位作家很仰慕李先生,我也请她来了,就是三毛。”于是他把三毛介绍了给我。
三毛很友善,但我对她印象欠佳。三毛说她:“不是个喜欢把自己落在框子里去说话的人”,我看却正好相反,我看她整天在兜她的框框,这个框框就是她那个一再重复的爱情故事,其中有白虎星式的克夫、白云乡式的逃世、白血病式的国际路线,和白开水式的泛滥感情。如果三毛是个美人,也许她可以以不断的风浪韵事传世,因为这算是美人的特权,但三毛显然不是,所以,她的“美丽的”爱情故事,是她真人不胜负荷的,她的荷西也不胜负荷,所以一命归西了事。我想,造型和干哪一行还是很重要的。前一阵子林青霞同我晚餐,餐后在我家谈了十小时,我仔细看了她,我看她就是明星造型,正好干明星;美丽岛军法大审时,陈菊在电视里出现肉身,面目坚毅肃杀,我仔细看了她,我看她就是政治造型,正好搞政治。如果林妹妹搞政治,陈姐姐干明星,我想就说不出来的不对劲。三毛现在整天以“悲泣的爱神”来来去去,我总觉得造型不对劲,她年纪越大,越不对劲。有一次我在远东百货公司看到她以十七岁的发型、七岁的娃娃装出现,我真忍不住笑,这种忍不住笑,只有看到沈剑虹戴假发时,才能比拟。
比起琼瑶来,三毛其实是琼瑶的一个变种。琼瑶的主题是花草月亮淡淡的哀愁,三毛则是花草月亮淡淡的哀愁之外,又加上一大把黄沙。而三毛的毛病,就出在这大把黄沙上。三毛的黄沙里有所谓“燃烧是我不灭的爱”,她跟我说:她去非洲沙漠,是要帮助那些黄沙中的黑人,他们要她的帮助。她是基督徒,她佩服去非洲的史怀哲,所以,她也去非洲了。我说:“你说你帮助黄沙中的黑人,你为什么不帮助黑暗中的黄人?你自己的同胞,理需要你的帮助啊!舍近而求远,去亲而就疏,这可有点不对劲吧?并且,史怀哲不会又帮助黑人,又在加那利群岛留下别墅和‘外汇存底’吧?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
三毛听了我的话,有点窘,她答复不出来。她当然答复不出来,为什么?因为三毛所谓帮助黄沙中的黑人,其实是中一种“秀”,其性质与影歌星等慈善演唱并无不同,他们做“秀”的成分大于一切,你绝不能认真。比如说,你真的信三毛是基督徒吗?她在关庙下跪求签,这是那一门子的基督徒呢?她迷信星相命运之学,这又是那一门子的基督徒呢……所以,三毛的言行,无非白虎星式的克夫,白云乡式的逃世、白血病式的国际路线,和白开水式的泛滥感情。她是伪善的,这种伪善,自成一家,可叫做“三毛式伪善”。
“三毛式伪善”,比起另一种伪善来,还算是小焉者也。另一种伪善是金庸式的。金庸到台湾来,有一天晚上到我家,一谈八小时。我责备他不该参加什么“国建会”,自失他过去的立场。他说他参加,也说了不少批评的话。我说这是不够的、得不偿失的、小骂帮大忙的,你参加这种会,真叫人失望。接着谈到他写的武侠,我说胡适之说武侠小说“下流”,我有同感。我是不看武侠的,以我所受的理智训练、认知训练、文学训练、中学训练,我是无法接受这种荒谬的内容的,虽然我知道你在这方面有着空前的大成绩,并且发了财。金庸的风度极好,他对我的话,不以为忤。他很谦虚的解释他的观点。他特别提到他儿子死后,他精研佛学,他已是很虔诚的佛教徒了。我说:“佛经里讲‘七法财’、‘七圣财’、‘七德财’、,虽然‘报恩经’、‘未曾有因缘经’、‘宝积经’‘长阿含经’、‘中阿含经’等等所说的有点出入,但大体上,无不以舍弃财产为要件。所谓‘舍离一切,而无染着’,所谓‘随求经施,无所吝惜’。你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你说你是虔诚的佛教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
金庸听了我的话,有点窘,他答复不出来。为什么?因为金庸所谓信佛,其实是一种“选择法”,凡是对他有利的,他就信;对他不利的,他就佯装不见,其性质,与善男信女并无不同,自私的成分大于一切,你绝不能认真。他是伪善的,这种伪善,自成一家,可叫做“金庸式伪善”。
《新约》里说:“没有仆人能侍奉两个主人:不是恨这个,就得爱那个;不是重这个,就得轻那个。你不能同时侍奉上帝,又侍奉财神。”
看了三毛的例子和金庸的例子,我不得不说,那位基督徒和这位佛教徒,其实都是伪君子。他们同时又要上帝,又要财神。真正上帝的信徒不会这样,真正财神的信徒也不会那样,只有把上帝当财神或把财神当上帝的伪君子,才会这样。
李敖 1981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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