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个真实的故事。请允许我把故事的主人公,隐去真名字就叫刘发吧。
话说80年代,激情燃烧的岁月,涌现了许许多多奇闻异事。
我们的主人公一心想发财。做过很多事情。长途贩运过黄鸟,从张家口坝上坐火车带几十或上百黄鸟,铁路是不允许客车带活东西乘车的,几百里火车一路上担惊受怕,到家时剩下不多活的黄鸟,自然挣不了多少钱。
再说说与人合伙养兔的事,对方合伙人是工友张生,家住农村,有三间大瓦房前后当院。我们可爱的主人公可爱极了,自己出资,对方出地儿,没签协议,事后刘发说双方一拍即合,用不着签协议,互相信任。
刘发买了上百只小兔,双方开始合伙经营了。
一年多后。合伙人张生说:兔子不挣钱,不干了,散伙。
刘发说兔子是我个人出资买的,现在还有100多只兔子我都拿走。
张生说,兔子是咱们俩共同出资买的吗,你怎么能都拿走呢?
刘发说:兔子是我单独出资金买的,为什么不拿?
张生问刘发:证据呢?
刘发语塞,无奈只好二人兔子平分,这场合伙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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