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有雾,我们可以看见海湾对面你家的房子,”盖茨比说,“你家码头的尽头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
年轻时候读过的故事,总要过很久以后,才能明白其中的深意。
最近常常生出一种“青春真的就要过完了”的伤感,当在键盘上敲出这句话时,挫败感已经爬上心头。平常一直很傲娇,永远是姿态昂扬地仰着头,宣称自己永远十八,脸上总有愤怒总有不屑,内心满是奔腾热血。
可是,在这样一个树叶拥挤逼促,蔷薇开得如火如荼的夜晚,独自在高速上奔袭,紧闭着车窗,车上音乐震天响,里面开车的那人,就着这音乐,一边大声旁若无人地唱歌,管它跑调到十万八千里,反正身边没人,一边任由眼泪肆意鼻涕吸溜……这画面,真的很滑稽。
想起许多青春往事的人,大概都是这样的不由分说吧。
近一两年,眼泪变得特别多。按理说,人长大了,变成熟,心态应该越发淡定从容,宠辱不惊。可我倒好,恰恰相反,像是敏感度被大大激活,泪点一触即发。委屈也好,难过也罢,激动也好,感动也罢,许多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全是眼泪在表白。竟是倒退了许多。换个角度想想,或是在成长,曾经包裹得严实的心,主动或被动,在日子的磨砺与“摧残”下,壳被打破,裸露出没有遮掩没有保护的内核,还没有学会用什么表情去应对。
可是,真的有太多事值得为之一哭:三月的山韭菜。半夜的春雨。梨花树下的午觉。山头上的云雾蒸腾。母亲走后的空屋子。别人家的烟火。蔷薇怒放的夜里,青春的回忆。和喜欢的人一同走进雨里。看着喜欢的人走向远方。
以前看别人写“成长的代价”,常觉得那很俗套。可是当走到这一步,成长落在自己身上,真的是拿了许多无比珍贵的东西去换来的,就像孩子学走路,摔痛了,才会记得。这些珍贵的东西,就像铺在地上亮闪闪、圆溜溜的鹅卵石,我们走过,把它们留在了身后。
那天回基地,从高速下来,车头刚拐进南丁庄乌黑的树荫里,眼泪就开始倾泻。从2012年冬天到现在,五六个年头过去了,几乎北京大部分的记忆,都跟这个六环外北京东郊的小村庄有关。
在这里相亲相爱,也在这里争吵不息,在这里出发,也在这里如英雄般凯旋。春天、夏天、秋天、冬天、雨天、大雪天,在夜里开很长很长的车,也总会有一个人,在浓雾里,陪你抵达,回到这里。
记得有一次,在白河,开车去怀柔县城拿东西,离开大本营的时候是三点多快四点,九月的天,已经有些凉,还阴沉沉的,即将要下雨,第一次做独行侠。流畅的公路,蜿蜒曲折在青山绿水中,山间空寂,时有鸟鸣一声,愈发清寂,车也很少。那是极少的,独自一人开车去那么远,导航还坏了。迷路,在县城兜圈绕了很久,急得后背全湿。
等到终于把事情办妥,天已黑透。回程一路悬心,下错路口,在没有路灯的山间来回盘旋。那个时候才深深觉得,那些围绕在你身边、陪你在浓雾里找到方向的人,多么重要。
早期胆更肥,刚会开车没多久,就载了一车人上海坨山,陡峭的盘山路,初生牛犊不怕虎。开完车爬山、雨中露营带活动,活动结束开几个小时的车回北京。过了很久,船知道后,骂了我许久,看着她闪动的头像,我在冬天的马路牙子上,哭了许久。
长大其实很没有意思。生活里的大事小事都开始走上正轨,有法可循,有据可依。长大之后的你,已经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开始了前途一片大好的事业,和对你很好的人结婚,组建温暖的家庭,或许有一两个乐不可支的孩子。一切都很好,一切都很对,一切都很有意义,一切都很没劲。
翻看身边最亲近的几个朋友写的东西,从08年到现在,文字的变化里,也沉淀着人生的翻转。那个时候,我们会花如此之多的时间,去想那些没有边际的事,我们会在心底,默默地又翻江倒海思念一个不可能的人,并以最婉转的姿态,将它浅吟低唱。
如今,谁还会在午夜梦回,怀念那首早已沉寂于心却仍能拨动心弦的歌?
常常觉得,当做得对的事正确的事有意义的事,已远远超过做的错的事无聊的事疯狂的事,那便是老去的标志。对照自己,蓦然心惊。
而青春的意义,都在那动荡不安、前途不知的迷茫与探寻里了。我们可能会爱错的人,可是那时候的我们,即便是错,也要一错到底,爱一个人,就爱到天昏地暗,乾坤颠倒,就算世界大战,也在所不惜。
青春是,爱一个人,可以捧着一颗砰砰跳动地心,偷偷看他一眼,便已知足。青春是,和一群漭漭不知前途几何的朋友,在树林里喝酒,在河边露营,在午夜空无一人的大街上高声谈笑,唱歌,锦衣夜行。
青春是,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有一首歌只有你唱给我听。青春是,我们抱着哭泣,笑着打闹,我所有的脆弱你都懂,所有对你不好的我都为你撑腰。
青春是,可以写炽热的情诗,可以为爱出征,说走就走。
而成长是,所有的繁枝末节都渐渐归于平静,似一团熊熊烈火,烧到最后,只剩余温。
现状很好,未来会更好,我们脚踏实地,努力上进,去做更多更好的事。没有什么不满,只是不舍,些些对往昔莽撞痴狂的不舍。
不想承认,不想承认,当所有人都在长大,你不长大,便只会像一个小小的可怜虫,停留在原地不肯走。不想承认,不想承认,可是即便拖拽着,你也不得不承认,在不知不觉间,那些不见得是好,可是对你很重要的东西,如今已经一去不复返。
即使是这样,也想要来一个好好的告别,如果舍不得,那就和曾经的那个自己,来一个好好的相聚,或重逢。
每次开上六环路,就觉得自己是一个波西米亚人,开始了漫漫征途。更何况,这辆江淮商务七座车,还常常拉了一车的被子、百货、食品、水果和杂物。每当夜晚,雾霭降临,那灰蒙迷茫的灯火,铺向没有止境的远方,这样的时候,总担心有一天,一不小心把车开着,一去不回头。
我知道我不会,如今不会,就再也不会了。
有一日大雨滂沱,雷鸣闪电,女孩想起男孩,黑夜中披起衣服就往外走,雨太大出不了门,就踱回来,看天,看雨,看手机,终于又穿了靴子,冒雨走出去。雨已经没那么大了,毛绒绒的,在昏黄的光线里晶莹可爱。走到一半,女孩哭了,又笑笑,止住了脚步,在雨中伫立许久。
《金枝欲孽》中,常永禄心系安茜,为她而死,死之前,倒向的地方是安茜曾经居住的宫室,而他忘了,长大之后的安茜,早已不住在那里。
那天山下,万家灯火,在细雨中,如河如海,竟再也难忘。
2016.05.15 02:41
▲注视天空的人,也注视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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