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劳务报酬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
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后,劳务报酬需要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税,年终汇算清缴。所以当你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时,需要预扣预缴个税。
预扣预缴环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计算方式如下: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比如,2019年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2000元,扣缴义务人如何预扣预缴个税?
预扣预缴的个税=(2000-800)*20%=240元
2019年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6000元,扣缴义务人如何预扣预缴个税?
预扣预缴的个税=6000*(1-20%)*20%=960元
劳务报酬计算表格
提醒
1.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扣除其他允许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 预扣预缴环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3.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的需要年终办理汇算清缴;
4.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预扣预缴的计算办法以正式办法出台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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