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夕阳。
我喜欢在夕阳西下的时候独自沿着余晖一点点向西边走去,柔和黄橙色的阳光洒在身上,稍微侧身,就能感觉到光的闪耀。
我也喜欢背着夕阳行走,看影子被拉的很长很长,和旁边的树、花、草参杂在一起,共同起舞。
我也喜欢举起手机,用每天的时间拍下不同的夕阳。
朋友说,她更喜欢朝阳,带着希望、带着愉悦、带着憧憬。我说,我更喜欢夕阳,带着收获、带着满足、带着失意、带着期盼。
就像这秋天,如果把一年比做一天的话,秋天大概也算夕阳了吧。
以往,我是不喜欢秋天的,处处透着一种凄凉落寞之感,却又没有冬日那种萧条纯净的美。
而现在,我开始迷恋秋天了。看着春日嫩绿的叶子走过炎热的夏季再到秋季开始慢慢泛黄,顺应着季节气温的变化,袒露出它本该有的姿色。
人们常说,秋天适合思念,思念故去的人、思念远去的时光、思念夏日的繁华、思念那些早已经是生命中成为过往的风景。
可是觉得不是,秋天适合沉醉,趁着繁华未尽,凛冽为至。
就这样,不燥不冷、不紧不慢、不远不近的感觉,刚刚好。
朋友说要寄一本书给我,我未问书名便发了地址过去,我喜欢这种简单的感情,不温不火的,刚刚好。
尽管,我知道朋友现在过的并不惬意,甚至水深火热。
那天我对她说,不要总想着用离开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在乎你的人即使你成为氧气支撑着他的生命他也不会在意的,因为他看不见。人生就这么几十年,活的久的,也不过百来年,急什么呢?迟早都需要离开的,我们都一样。
朋友哭了,她说感觉我是她生命中出现的一缕阳光。
我说其实是因为你的心是暖的,眼睛是光明的,所以才能看得见阳光。
就像这秋天,冷了加件衣裳,热了脱了便是,阴雨天再久,阳光始终不会消失,会在那个你习惯了阴雨的早晨突然从厚厚的云层里探出脑袋,无论多么湿漉漉的大地或者已经发霉的衣服,它都会很快晒出自然的芳香。
那是阳光的味道。
穿了一件长袖,站在公交站台,望着黑压压的天空手很凉,想跟朋友说点什么,可又倍感语言的空洞和苍白,如果可以,我想给一个深情的拥抱。在她深夜独自痛哭的时候,在她雪天带着孩子推着电单车走了几公里的时候,在她被重男轻女的父母嫌弃的时候,在她身心俱疲还被周边人嫌弃不孝顺的时候……
可什么也做不了。
那一天,我被无力、愤怒、悲伤、落寞彻底掩埋,我知道人行一世都苦,可是身处红尘又怎能置身事外呢?
朋友,也适合在秋天,在任何季节去思念。
秋天,叶子该落的都要落了,情缘该有的结局也都会有了,然后会有一个漫长、沉寂的冬天……
过去了,就会有春天了。
我的名字叫“雪梅”,以前我不喜欢。因为出生冬天,所以名字里透着一骨骨的寒意,没有生机。
可我的朋友告诉我不是,没有生机正是因为孕育着生机,百物消失之时正是万物生机之时。相生相克、福祸相依、无有同生……
我说也是,若无地狱便不知天堂,若不在谷底又怎知还能攀岩,向死而生是硬道理,触底了弹的更高。
熬,也是一种不生不灭的力量。
秋意越来越浓,连续十几天的雨了,白天隐约出现了一些阳光,虽然短暂却也把几日堆攒的衣服晒干了。
我跟朋友说,空了来找我玩吧。朋友说,会的,因为我不再想离开了。
我说不离开就来吧,人和人的心也会在这来来往往中更近更暖的。
日暮乡关何处是?在山水之间、在心中丘壑间。
祝我亲爱的你,秋安,四季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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