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字真的和心情有关吗?近来,被红尘俗世所扰,这心就有点乱,便惧怕起字来,担心着一些字会刺破我脆弱的皮囊……或许言重了,最多只是我原来的样子罢了。
于是我托辞,用“大姨妈”来形容,总有那么几天,你乐不乐意、烦不烦都没用,若是她(它)不来,那可是个喜忧皆可参半的结果。写字也一样,总有那么几天,我,一个字也不想写。
但自从接触了简书,知道了“日更”这个词。这很像以前的日记,以前我是写过日记的,写了很多,后来,用笔写字这活好像日渐退化,就断了。又加上日记里记录的许多不堪,自己也看不下去,索性付之一炬,就此作了罢。这日更和日记稍有不同在于日更是公开的,日记,基本给自己看,偶有人会借日记之名宣传。
再有不同,日记不规定字数,日更规定一百字以上。一百字算不上什么,真要让我用一百字来应付日更,我又觉脸上无光,我这么能扯的人,用一百字打发日更,太没面子了吧?多少要凑个千儿八百字出来吧?
对的,我一直说的,凑字数是我的强项,对的,今天的日更主题就叫如何凑字数,关于这种不入流的小手法,我记得我专门写过篇如何写完一篇小说的小文,假装过玄机。
先是言之有物吧?我这一天天地在路上忙乎,真挤不出什么时间来,要说……今天还真遇上点小事,快到盛泽的目的地时,是个没有红绿灯的小路口,我在等待对向车道汹涌的车流时,一只小黑狗出现在前面的路中央。
目测小黑狗个把月的样子,毛色精神都好,欢蹦乱跳着元气满满很可爱,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样子。
我心想,这小家伙多半要遭秧,可惜了,车流鳞次,我不能停车。
等我停好车回头到马路边,远远看到它不甘地躺在路上,后腿旁是压榨出来的内脏。
未来和厄运,也不过是我停下车的几分种时间而已。
看到那触目的内脏,我临时起意,想码一些恶心的字试试。
N年前,我在句容青城埠一个叫做今古山庄的农庄干活,养了成百上千只鸡,因为经验不只,死伤无数。其中有种致命的惨剧,许多鸡彼此啄屁眼,直到啄出肠子毙命。我百思不得其解,最后从农科院得到答案,说是光照太足的缘故,后来将尼龙大棚遮掩,果然解决了这问题。
这真不算血腥,那年是冬天,今古山庄下了雪,很冷很冷,我一个人住在几个硕大的鱼塘间很是寂寞,就从老家带了一条小狗过来。
小狗纯黑,一点也不像我有那种贪恋故土的味道,成天欢喜着在农庄众人头前脚后转,踢也踢不开。
终于有一天,悲剧发生了,它被农庄夏老伯开的重型三轮电瓶车碾过,哀嚎了几声牺牲了。
接下来我要岔下题,今古山庄面积很大,各种观赏树木各种果树花草,鱼塘大型猪羊圈大群鸡鸭鹅等等。只是处在偏僻处,离市镇很远。平时的伙食由一位矮小的老婆婆料理,荤菜基本是几块肥肉了或是在我老家根本就不吃的不足两斤的链鱼,以蔬菜为主,又煮的粗糙。对了,她还把肉和青菜一起煮,这个做法我真没见识过,关键是寡味,时日一久就吃腻了。
难得也会到三岔口老张熟食店买个十多块钱的咸猪头肉,或是张庙的风鹅,价格不菲,也有新奇的菜,将山芋捣碎了沉淀出粉来,油里一炸味道是不错的,但,这些都是偶有的事。
我是喜欢酒和吃食的,小黑尸体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照例我要为它找个好地方理了,不管怎么说,它是我从老家带出来的,不能回故土了,也要有个长眠之地。
我却动起了心思,将它掏了内脏剥了皮,整理出些许肉来,煮了吃了。
当然,心里是欠疚的,所以再往后,我养过的所有狗不管皮毛什么颜色,都只有一个名字,小黑,以此来怀念那只没被我善待的小狗。
我还是没开始说血腥,农场里有一百多头山羊,和对鸡一样,缺乏生养它们的机会,一不小心就会减员,当然羊肉比狗高级许多,更不舍得丢弃。
挑一件典型的说,在例行的放羊节目中,我看到一头母羊精神欠佳,总掉队,赶它也走不快,觉得它生病了,便决定在它沒死之前宰杀。
意外出现了,从它肚子里发现了两只小羊,原来,它恹恹无力,只是怀孕了而已,被没经验的我当成了病入膏肓。
怎么办?杀都杀了。那两只成型的小羊怎么办?清理干净,照样煮了吃。
当我吐出鸡腿骨大小的羊腿骨时,这宇宙的轮回苍天的不忿人性的卑劣生死的哲理在地处僻地又似乎热闹的农庄青瓦平房里,如坟地一样透出了杀戳之声。
也许,我只是在让我厌恶我自己,生生吞咽下不肯安息的魂灵。
我是可以改变自己胃口的,忏悔再无力,也会留下些痕迹,哪怕我吞咽过还沒出生过的羊羔,我对羊肉的兴致也没减少过一分。
我喜欢的还是羊杂。
江南的羊质量并不好,镇上羊庄的生意并不受够响。动物和人也相像,可以有尊严地活着,一旦死去就很不一定。比如小镇上的羊杂,几乎包含着除却羊肉外的所有零件,从羊头肉开始,羊舌、羊耳、羊眼,然后带有脆骨的喉管,心、肺、肝、腰、肚、肠,羊尾羊鞭羊蛋,它们被放在橱窗内,供客人选择。羊血凝固成豆腐一样的块状,是赠品,白送的。
你看,我喜欢吃这些东西,写出来的字,无疑也是这样的字。
回家又误了吃饭时间了,母亲告知我家里碗橱里有面筋和蛋饺,我还是买了一堆羊杂,煮一锅汤暖身子。
说的有点狼狈,或者我可以挑些清新点的说,上一张蔬菜的图,我完全可以将不堪掩饰过去。

两天没回家,这菜已经没刚采时那样新鲜了,不过依然青涩着嫩,水份充足。
它叫冰菜,伯父家搬房子,菜棚里的一大畦冰菜就被废弃了,我摘了一点回来,当作佐酒的小菜。
两天后它依然水灵灵地惹人食欲,我想说的是它的叶面上一滴水也没有。这大自然真的很神奇,哪怕是植物,也可以把自己伪装着,以为冰菜薄而透明的膜是叶面上的水珠。
我不知道里面包的是不是整滴的水?我放肆地嚼烂它们时,脑中曾闪过个想法,我口中是否横流着它们绿色的汁液?我无从知道答案。

再来个家常点的,母亲买了些猪肉,用刀将它剁成肉泥,和上葱姜料酒,嵌了几个面筋,余下太多,就又用自家产的鸭蛋煎了几个蛋饺,然后我可从这样煮一碗汤。
倒不如说面筋这东西,几十年前,面筋这东西是自家手工“捏”出来的。将小麦磨成齑粉,加少量水拌匀,放几个小时让它发酵,然后反复揉捏,直到成为柔软的小团,再放入清水中洗。
N年前的制造方式现在不知还用不?我还能记得,那洗面筋洗出来的白水一样是不能浪费的。支口锅烧热了,将洗出来的浆水均匀倒洒在锅边,就可烙出一张张淡黄色的薄饼来,很脆,香喷喷地特别好吃。

为节省点时间,我把蛋饺和面筋一锅煮,果然因为蛋的质量好,汤味很鲜。
我又扯远了,我记得我是在说我很久没码字来着的,还有日更,还有凑字数……
猛一抬头,哈,凑字数还不简单,又整了两千多字了。
据说写字是要有中心思想的,我没中心思想,那我也得想个法子,扯归扯,把扯蛋的字扯到一起,才是扯的重点。
我想起那天,我在老夏面前谈笑着吃小黑的样子来,也说笑,边强压着把狗肉和小黑区别开来,却不成功,那天我没吃出狗肉应有的味道。
我想起那天,两只勉强成形的羊羔才煮了一大碗肉出来,我边吃边想吐,却和煮饭阿姨介绍关于胎盘胶的价格,说,这羊胎也大补吧?!
也许,我凑的字数说的是我嚼烂了沒煮过的生冰菜,蔬菜的青色汁液在我口中横流。
将羊凌迟,连五脏六腑也不放过。
最后我说到了什么?将猪肉剁成泥,对,我和猪没仇,我把它剁成了肉酱,塞进面筋里升级鲜味。
重点来了,我们将麦子磨成齑粉,反复揉捏,水洗出面筋来。
我和麦子也没仇,我喜欢麦子。
字数够了,不用再凑了,我把字蹂躏成这般模样,我还是会说,我也喜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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