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剩余。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时,所愿支付的价格与实际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在西方经济学中,这一概念是马歇尔提出来的,它在经济学原理中为消费者剩余下了这样的定义,一个人对一物所付的价格绝不会超过,而且也很少达到他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因此,他从购买此物中所得到的满足通常超过他因付出此物的代价而放弃的满足,这样他就从这种购买中得到一种满足的剩余,他宁愿付出而不愿得到的此物的价格超过他实际付出的价格的部分,就是这种剩余满足的经济衡量,这个部分可以称为消费者剩余,消费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并不一定等于供求双方决定的市场价格。消费者剩余可以用下列公式来表示,消费者剩余等于买者的评价,减买者的实际支付,已买电脑为例,虽然都知道某直销公司的笔记本质量和性能不错,但是愿意支付的价格是有差异的,假愿意出9000元的价格买下联想,电脑椅觉得商家不会骗他,愿意出8700元,丙愿意出8300元,丁只愿意出8000元成交。假如现在该公司就只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可卖,有四位买者竞价,最后的胜出者肯定是假,当它以8750元买到这台电脑的时候,他的额外收益是多少呢?比起其他笔记本厂商愿意出的9000,原来他还得到了250元的消费者剩余,假如现在有四台联想电脑出售,为了使事情简单化,就统一以8000元的相同价格卖出,结果会是怎样的呢?我们可以发现,除了丁没有得到消费者剩余之外,其他几个人都不同程度地获得了消费者剩余,其中最多的当然是甲方,他获得了1000元的消费者剩余,乙方获得了700元的消费者剩余,就连饼也获得了300元的消费者剩余。这样算来,四台联想笔记本电脑的消费者剩余之和是2000元,实际上,丁方虽然没有获得消费者剩余,也并没有觉得自己吃亏,因为他没有以高于自己愿意的价格去支付购买。消费者在买东西时,对所购买的物品有一种主观评价,这种主观评价表现是他愿意为这种物品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及需求价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