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对于自身的认知似乎对于每一个平常人而言,都只是一叶障目。
我活了二十一年,我并没有认清楚自己。我十八年的生活环境在偏远地区的省会,那里夏天清凉舒适,冬天的寒风却又能将人的脸颊抹上粉红。
我所有难忘的记忆都在那里,痛苦的也好快乐的也罢,似乎在那里发生的所有事,让我回想起来我都能够像陈述眼前的事实一般,逻辑清晰思路敏捷地阐述给你听。
可我在这座快要生活了三年的城市,找不到任何的回忆。即便是我仍然还留在这里,我的潜意识似乎在告诉我自己,不要浪费自己的脑细胞去记录每分每秒。
我在十八年的城市认识了十八年的自己。
小时候我的确是一个很让人省心的孩子,父母永远都可以拿出我的成绩向亲朋好友炫耀,我永远忘不掉他们去开家长会时脸上洋溢的笑容以及得意的眼神。
到了初中,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可能真的是周边我认为在那时候很美好的事物太多了。我在小孩眼中的物欲与攀比当中横流在了多数人走过的歧路当中,竟一时忘记了自己身在其位。
我开始报复似的折腾自己。烟酒开始上身,它们开始蚕食我的躯体,以至于现在我仍有着一天一包烟的习惯。
我真的失去自我了。也许在光的面前光真的并不显眼,显眼的是那一点如针刺般伫立在其中的黑。我保持着幼儿般的好奇心,让我中考落了榜。
我的15年时间白白的浪费了。即使我小学有多么出色,可是考不上高中只能说明我的失败与不堪。那个夏天,我似乎在宣泄着什么,每天兴致盎然地出门,依依不舍地回家。像是着了魔一般贪恋着大街小巷上的每一口灰尘和太阳洒下的一条条光束,它们无疑是我年少时代最真实的味道与感官。像极了劣质唱片中的卡带,也像是倒车入库调整不好的方向。
当一个人变得懒惰,你会懂他的眼神当中看出倦意与柔善。像是铺满了阳光味道的棉被裹住了倦意袭来的赶路客,并非是死灰般寂静的眼神,而是呆滞与木讷。
我的眼神便是这般。
我以为我不会像很多人一样在周六周天选择留在家里瘫软在床上一动不动,我也觉得我不会晚上不睡觉成宿盯着手机当中的内容隐秘傻笑,就如同他们一般。
高中的时光短暂而又平和,我似乎在学校与家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在这个点上我能控制自己很多事情了。
我不愿意在外面游荡了。
天黑了就想回家了。
想念被窝的舒适与味道。
想念父母做的菜。
我高中如是如此,像是流动在空气当中的水珠,不被人看见却又被人需要。
直到现在,我的眼神不曾透露出期冀,也不如死灰也不会复燃。我不知道我的平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融入了灵魂,它像是中国跳水运动员的起跳入水,动作华丽而又无声无息。
我的平淡开始了,与你们有关,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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