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到少年,是车轮的旋转得来的。
记得好小的时候就喜欢骑自行车,印象里刚学自行车那阵,没有经历过所谓“无数次的摔倒,无数次的爬起来”,好像我天生就有骑单车的天赋。六岁那年的夏天,我把自行车骑出十米远,回头冲我哥喊:哥你看,我厉害吧!
我哥说:你把辅助轮拆了试试。
我低头一看,我后轮的左右分别是两个印着卡通图案的小轮子,幼稚死了。我面子大损,刚想告诉我哥,我不用辅助轮也能骑,突然害怕万一我哥真把辅助轮卸了怎么办?我还没有准备好骑没有辅助轮的自行车,好比孩子,永远没有准备好成为大人。
我打算逃离我哥的视线,于是猛蹬起来。六岁的我就体验了人生第一把“速度与激情”,只觉得当时辅助轮已经不着地了,双脚像上满了弦,根本停不下来。我看到右手边的画着卡通图案的“倒车镜”里,自己骄傲的笑容。
更激情的是,我好像忘了怎么刹车。
我哥喊:前面有块石头!
我回头喊:根本停不下来啊!
我哥喊:用刹车啊!
我喊:刹车在哪啊?
我哥喊:你手里!
我摊开手掌看了一眼,心想,我的手洗得真干净——我喊:哥,救我!我手里没有刹车!
我哥喊:快撞上了!用脚刹!
情急之下,我告诉自己——用脚刹!然后毫不犹豫地把脚塞进旋转的后轮里,车子在石头面前戛然而止。
结果我的脚跟被活生生削掉一块皮,血淋淋的,当时我告诉自己一辈子也不要碰自行车了。
然而在那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时代,几个月之后,也是在辅助轮被我用斧子砍碎之后,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而且骑的特别好,我是我周围的所有同龄孩子里骑的最溜的。当然,这些孩子里也包括个别不会骑的。
顶热血的那回,男孩们自己举办自行车竞赛,赛程是从镇西骑到镇东,中间要穿越数条胡同和巷子,终点是镇东街边的那根同时印着“无创包皮手术”和“当地免费办证”的电线杆子。有几个男孩的自行车是大轮的,具有先天优势,我们这些中轮、小轮的车,只能靠腿力提升速度。比赛开始,所有孩子都拿出国家一级运动员的姿态,弓着腰,甩开双腿,狂蹬起来。于是,小镇上呈现出一幅壮观的图画——几个男孩把自行车骑出了摩托车的速度,风驰电掣,行过之处无不卷起风沙。好多出租车司机把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露出脑袋,大骂道:他妈的,谁家的破孩子,是不是作死?路边的环卫工人微笑道:这几个骑车的小孩儿,有我年轻时候的风范。
我骑得最玩命,最终我赢了。获胜者没有奖励。男孩们相互搂着肩膀,喝汽水去喽!
当我拥有了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那些年我车子骑的最高兴,我学会骑车不用手把着,只凭一双腿和屁股对重心的控制,随心所欲地骑。我似乎真能和它“人车合一”了,转弯什么的完全不在话下,那感觉就像魔方最上层那个烂熟于心的公式,用起来像用筷子一样方便。我也很乐于告诉别人,我是当时第一个学会“无手握把骑车”的孩子。直到现在,随便给我一辆没什么毛病的车子,我骑几下就能表演出来。
而后的骑自行车的日子里,这个便捷的交通工具给了我满身的伤疤。
譬如胳膊肘上的疤,是我在沙石地上用自行车玩漂移摔出来的。
譬如膝盖上的疤,是在胡同口高速转弯时,轮胎硌在石头上,侧翻造成的。
只不过我从自行车上摔下来这么多次,却从来没摔到过脸,也算一个奇迹。
这辆红色永久牌自行车,陪我走过跌跌撞撞的童年。有句话这么说:从哪跌倒,就从哪爬起来。对于我这样经常骑自行车摔跤的孩子,后面应该再加一句——看看车子是否摔坏,没坏,骑上去接着摔。
可以想象一辆自行车被玩成这个样子,如今的它会有多么破。那个时候我是很不爱惜车子的,虽然我把它当作我身体的一部分了,但它好比我的拳头,我经常会自残一样,把拳头重重地砸在墙上。也知道会痛,也知道会破皮流血,可我还是一次次的砸。到了现在,从小用拳头砸墙的习惯导致我手上的骨节特别粗,皮肤也糙,而且左手的小拇指没有了自己把指尖贴到掌心的能力。
车子也同样,它毕竟不是山地车,而是普通的用来串门的中型号轮的休闲车。我一直拿它当雷速登骑(童年的我始终坚信,雷速登系列既然有赛车和直升机,早晚会有自行车,到时候我就骑着我的永久去参赛)。结果可想而知。我记不清它究竟扎过多少次轮胎,记不清它究竟断过多少次车链,记不清它究竟多少次车座松动然后把我扔进路边的沟里。我只记得它受过的伤,可以让一个毫无见识的孩子彻底了解自行车的构造和修理方法。
我总对朋友说:知道吗?我们镇里的每一条街,每一条小巷,都有我自行车轮胎压过的痕迹。
我能在脑海里构画出家乡小镇的地图,细节明晰,多亏了骑自行车。
我小学时候喜欢上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的家在镇子往南的村。我曾经让她坐在我自行车的后座上,送她回家。
但是因为天太热、路太崎岖、车胎气不足、车座太矮、手太滑加上我没吃午饭等等各种原因,我载着她骑了一半路,就骑不动了,把车停在路上。
我说:你真沉。
她说:你真弱。
我说:我蹬不动了怎么办?要不你下来,咱俩走着回去。
她说:你下来,我载你。
她潇洒地跨上我的自行车。我坐在后座,手搂住她的腰——然后她在我手背上掐了一把,我疼得松开胳膊。我被这个姑娘载着,浪漫地骑过乡间小路,路边是簇拥的盛开的小花。那是我记忆里的美好时刻。
最爱骑行在那条通往永安堡的公路上,因为这条路足够长,又平整,使得骑车像散步一样,轻松,仿佛漫无目的。我敢于张开双臂,风滑过我的身体,就像夏天扎猛子,干净的气流中,衣袖高速地振动,头发被掀起来,柳树的影子刷着我的肩膀,凉快异常。
虽然有时候会有虫子打脸上,啪啪的响。每到终点,我能收集好多昆虫的标本。
好几次从同学家回来的路上,车会掉链子,我要费很大劲把车链从车轮的齿轮夹缝里抠出来,搞得满手都是黑乎乎的油。
但还是喜欢骑车上路。自行车座上我永远是快乐的。
我爱这个镇子,和我爱骑车一样。我就像一株草,这两件事物给我雕画出疼痛的岁月,同时,我却自由地疯长。
现在那辆红色永久已经退休——它后轮的梁子断裂了,不能再焊。它最后的命运是在我家仓房里休息些日子,直到我爸有时间,把它彻底变成废铁,把它全部值钱的器官卖到回收站。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而我心里的自行车,已不只是交通工具,它代表着很多——记忆里的快乐、疼痛、速度、梦想,还有儿时稚嫩的心,以及骑着车跑过的岁月。
我很喜欢被称作追风少年,虽然我知道,所谓风,是永远不可能追上的。不过那也好,就像是说,我这个追风少年永远不会长大一样。我甚至觉得,能让我一生执着的爱好,也只有骑车这一件了;我会把这个爱好延续到一辈子,哪怕我将来老了,当一个“追风老年”,用甄嬛的话说,那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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