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室的工作区域,天天都有当事人出来进去,热热闹闹的。
有的案件当事人众多,接待时一来一大群人,乌央乌央的,吵吵嚷嚷的。
当然,有的人来接待室并不是“负案在身”,而是,那个什么……就是啊……没事找事。
有一天,有个老太太,自打进了楼道就开始嘟嘟囔囔。接待人员接待、解答了她的问题后,她还是不停的啰里啰嗦,不愿意离开。
排在她后边的人急着挥舞着手里的材料,边往门里挤边喊着:“该我了,该我了。我等了大半天了。”
两个工作人员赶忙往外拽着老太太,另外一个往门里推着下一个被接待的人。
老太太不满的喊着就是赖着不走,后边排队等着接待的人,怕等不到被接待,吵吵着往前涌进过道。
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急了,赶忙劝阻排在后边的人先退回到大厅等候。同时,劝说老太太离开接待室。
老太太就是不走,高声吵吵着。在她的鼓噪下,还有四、五个人迎合着也守在接待室门外,站在过道里不走。
过道里、大厅内的人群吵吵成一片。
情势紧急,又来了一些工作人员,准备采取措施。一个个紧绷着脸,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
一位工作人员拿过老太太手里的材料,一边看一边解释,老太太根本不听,连连摇头。
见状,我一个箭步跨上前去,从那个工作人员手里连拉带扯抢过了材料,大声对着老太太说:“你的事情我来处理,跟我走。”
老太太和身边的人,七嘴八舌的又吵吵开了:“对,就找他,他是调解员,让他来解决。“一边说一边跟着我从人群中挤了过去,从旁门走出去。
接待室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老太太来说的事情,是她们家的继承案件。
老太太的祖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处宅基地,她的父亲、大爷、三叔都有继承权。
老太太的父亲去世后,她提起诉讼,要求继承祖父母遗产中本该由其父亲继承的份额。
这是一起典型的转继承的案件。
然而,老太太的大爷、三叔,在法庭上提供了确凿的证据,包括有与她父亲共同签字的书面文件等,均证实祖父母的遗产已经在二十多年前就分割继承完毕。
判决书上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
“怎么,你对这份判决有异议?”看过材料我不禁好奇的问老太太。
“有,有异议!”老太太斩钉截铁般的说道:“我是我父亲唯一的女儿,可是在我父亲生前从来就没听他说过这件事。”
“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啊!”
“上诉了。”
“二审呐,二审判决出来了吗?”
“二审法院太远,我没有去出庭。”
“啊!那样的话,二审你就败诉啦,现在判决已经生效了吧。“
“是,已经生效了。”
“那你提出申诉了吗,是不是申请再审了?”
“申请了,再审已经审理过了。”
“什么?再审都审理过了?判决结果怎么样?”
“维持原判。”
靠,既然这样,那还来一审法院折腾个什么劲儿啊。
老太太接下来说话的声音小了许多,她央求着要帮她起草一份提交检察院抗诉的申请书,打算请求检察院对这个案子提起抗诉。
“申请抗诉的时效是多久?”不得不有意的大声问老太太。
“一年,现在已经超过六个月了。”一旁围着的人替老太太解释道。
“那你还要我帮你作什么?”听罢解释十分不满的问老太太。
老太太微笑着利索的从包里掏出来一份申请书,示意让我帮忙抄写。接过来粗粗的看了一下,申请书写得十分工整,条理清楚,没有一个错别字。
接下来嘛,只得认认真真的把申请书抄写了一份。真的,就是为老太太抄写了一份申请书,没有抄错一个字。
次日,遇到了接待室的工作人员。
这位带着指点的口吻向我介绍接待当事人的纪律。
“接待时,必须按照办案人员编写的案情说明,向当事人做出解释,必须统一口径,必须……必须……”
我心不在焉,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就没有在意他在说些什么。
嘴里边哼呀、嗨呀、是吧,哦的,应付着。
这位见状没有继续说下去,连忙问昨天是怎样答复的那个老太太。
“哎!”我长长的叹了口气,“她的问题既不涉及案件的实体,也不是案子审理的程序。其实,她的问题与判决根本就毫无关系。”
看着那位一脸的不解,只好继续解释说 :“ 昨天,她就是来宣泄一下自己的情绪。我呐,为她下台阶顺手搭了一把梯子。”
说罢,我头都不回径直的走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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