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书,有经验的读者都会先阅读卷首的序文。因为序文讲的是这本书的大概,或者点明它的意义,或者指出它的好处。读了序文,对这本书就有了大体的认识,然后阅读正文,就见得头绪清楚,容易理解。
读书先看序文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每一个读者应该养成这种良好的习惯。
序文有由作者自己写的,有由他人为作者的书写的。
作者自己写的序文,无非说明写作的动机以及希望得到的效果,材料的来源以及用怎样的手法来组织成书等等。这些话是写不进正文里去的,但是必须说一说,说了之后,作者与读者之间更能沟通,对于读者领会这本书有不少的帮助,所以放在序文中说。
他人为作者的书写的序文,往往说明对于这本书的见解,或者剖析它的要旨和艺术,或者批评它的意义和影响,说话常取介绍的态度。读者固然不必完全信从介绍者的话,可是有了这么一番话作为参考材料,总比独个儿去探索有靠傍。所以序文的这种价值是读者不可忽视的。
有一些作者在自序中只说一番谦逊的话,什么材料怎样怎样不完备哩,意义怎样怎样平凡浅近哩,手法怎样怎样卑卑不足道哩,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有一些他人所写的序文只说一番不着边际的赞美话,什么材料丰富哩,意义深远哩,手法超妙哩,搬出许多形容词来叫人家觉得仿佛看见了商店的广告。这样的序文大可不写。作者既然觉得自己样样都不行,那么写书根本就是多事了,何必在多事之外再来一个多事,写这样的序文?至于滥用赞美的词语,更是无聊的勾当。你去游了一处山水,回来告诉人家说:“那儿美丽呀!美丽呀!”你即使说上一百个“美丽”,人家还是个莫名其妙,其实等于没有说。作序文也是同样情形,如果你只能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赞美的话,就大可不写,读者也大可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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