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标题是鲁豫在超演舞台上讲演的题目。
四年了,我从来不会去触碰心底有关爱情的记忆,更不会想着把它翻出来配上凄美的文字熬一碗原味的鸡汤。
不要怀疑我对于这段感情是否还恋恋不忘,或者猜测我对于这个结果是否怀有敌意。
然而都没有。
只是纯粹地因为我心疼当年时常半夜醒来盯着手机后久久不能入睡的自己;我厌恶在恋爱中爱的小心翼翼、爱的委曲求全的自己;我甚至害怕回忆起甜蜜时会不自觉傻笑的自己。
所以我时常让自己的记忆绕道而行,把通往爱情的道路封闭起来,以至于怀疑过自己是否因此失去了爱的能力。
是不是失去了爱的能力,我不清楚,但可以确定的是,不爱的时候,我也可以活的挺好。
不爱的时候,我会更加专注于工作,不用由于对方没有及时回复信息而时不时盯着手机像傻子一样发愣。
不爱的时候,下班后,我会捧着一本喜欢的书籍看上一个小时并在旁边配上自以为是的心得,不用因为一件小事吵架后闷闷不乐而窝在房间里边看着无聊的电视边肆无忌惮地吃着零食。
在没有爱情的这些年,慢慢地习惯了一个人,却并不会感到孤独。
其实,我仿佛已经忘记爱情的模样,可我还是能清晰地辨别时不时来到我身边的到底是不是爱情。
大学毕业前的一个寒假,闲来无事,翻开高中毕业前互留的同学录,偶然发现有一个平时不怎么熟悉的同学写的正文就两句话,却在拐角写了一行特别小的几个字“你是最漂亮的”。虽然在后来的三年里也有各种暗示与表白,我知道,这只是远距离的错觉,而非爱情。
大学毕业后,一次相亲,对方有房有车,人也朴实,对方满意,父母也满意,是个合适的结婚对象,可最后无疾而终。因为我清楚,这只是对物质的满意,却是对爱情的将就。
即使那个每天坚持给你发“早上好”、每周坚持发“周末愉快”,貌似很喜欢你的人,我也以不回应果断拒绝了。因为我更清楚,这只是在无聊中打发时间,空虚时寻找备胎,并不是因为爱你。
不知读这篇文章的你是否会觉得我对爱情过于挑剔?
我想,或许是因为已过了那个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的傻乎乎年纪,所以,爱情观自然有相应的变化。
十七八岁的我们,走在无人的操场上,鼓起勇气牵起对方的手,一圈两圈,那一刻,我们单纯地以为,这种感觉就是传说中的爱情,并且会维持一辈子的爱情。
二十一二岁的我们,或许已经把那年操场上的约定埋入心底,又或许抛之脑后,各自牵了别人的手,或被别人牵手,在无人的校园一角相拥亲吻,那一刻,我们并不单纯地以为,这种甜蜜才是真正的爱情,顺其自然并且不知道保质期的爱情。
而二十六七岁的我们,理解的爱情是,彼此慢慢熟悉的两个人,因为相互欣赏,相互喜欢,相互理解而走到一起,会吵架,却不舍得长时间的相互折磨。
不需要轰轰烈烈,但可以细水长流。
像林徽因和梁思成,像钱钟书和杨绛,而非徐志摩和陆小曼。
或许爱情是个相对自由的概念,从来就不需要去定义,去琢磨,所以它才会随时间不停地变化。
即使被这见鬼的爱情弄的晕头转向甚至遍体鳞伤,但我们仍然相信着爱情。
就像鲁豫所说:‘’因为在爱的同时,你会发现世界是无与伦比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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