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情激愤

作者: 罗讷 | 来源:发表于2025-04-15 21:22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尽管早已听说过许多次这个故事,但我想,转述的过程仍然可能出现差错。每个人讲故事的方式都不尽相同,所以,当这个故事交到我手里的时候,可能已经与事实相去甚远;又或许这个经常被充当案例的启发性故事原本就是虚构。我不知道:据说一位导演拍过一部关于繁华都市生活的短片,并将它放映给偏远落后地区的贫民们看。他本以为这些眼界狭窄的民众会对宏伟壮丽的高楼大厦赞不绝口,却不承想被他们津津乐道的竟然是一只鸡。这令他颇为困惑,毕竟他并不记得自己的拍摄计划中有一只鸡。事后他仔细回看影片,才终于在某一帧的某一角落逮住了一只骄傲的公鸡。

我不知道对于不同的人来说,这个故事有什么不同的寓意。我只是在想,关于鸡的传说已有那么多,或许也不差这一个:据说只要把鸡头按到地上,在它的眼前画一条直线,鸡就会被催眠。我也看过这样的视频:无论人们怎么晃动鸡的身体,鸡的脑袋都牢牢地定在空中某一点。人们居然会因为某位流量小生咬字不清,就集体对鸡大唱美的赞歌,以致于最后这位流量小生的名字与鸡画上了等号……流言真真假假,群众悲悲喜喜,鸡不在乎。吃,然后死,这才是它们的宿命。

坦率地说,我并不清楚自己喜不喜欢鸡。它们的肉质的确鲜嫩,模样也有几分可爱(这一点仅限于它们羽毛蓬松的时候),但由此得出我喜爱它们的结论未免太过残酷。我真是太爱它们了,于是我准许它们进入我的胃,被我吸收,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能想象到法官听到我的辩护时震颤的眼神。不过,鉴于隔着厚厚的玻璃片儿我也瞧不着;而且为了维护所谓“法律的威严”,我想,这样的惊异莫名还是留给电视机前法制节目的观众比较好。由此看来,并不好吃的食材也许才能得到更多保护,我所厌弃的即为我所喜欢的。那么,在我因谋杀我深爱的鸡并将它消化吸收而成为被告的时候,它们愿意出席,证明我是个好人吗?

在我热切渴盼的眼神中,一脸庄严的信徒为我捎来了这样一句口信:主不在乎。他一边说一边将他的主咀嚼成碎片。于是我很好奇,像顾哲这样热衷于收集偶像签名或名人合影的家伙,他们的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曾有人向大名鼎鼎的魏岭秀请求过签名,以此证明他们两个见过;这位不近人情的魏岭秀先生却驳斥了他的证明请求,并以颇为恶毒的猜想作结将他关在门外,即便为一位不道德者签名并不一定会损害他的声誉。

顾哲是大侦探“细眉”的狂热粉丝,对他接手的每一个案子的每一种侦破方法都了如指掌,对他收获的奖项也是如数家珍。他周遭的一切都与细眉相关:海报、文化衫,甚至还有手办。最让我不能接受的还是那个1:1等身抱枕。尽管我也很佩服细眉先生的智慧,但将其貌不扬的胡子大叔摆上被褥还是令我难以接受。总而言之,顾哲对细眉的崇拜丝毫不亚于希克对让-索尔·帕特的迷恋。

就在今天,他又给我拍了一幅画的照片。

“又是细眉。”我回他,也没放大看画的内容。

“没错,珍藏版纪念油画《细眉喜美,戏梅》。”

不得不说,这个绕口令般的名字还是成功激起了我的一丝兴趣,只可惜这幅画作不如它的名字有趣。

“乐。”我回了他一个不怎么好看的表情包。

我和顾哲的对话大抵如此。鉴于他对细眉的倾倒,所以我们的对话基本都是围绕细眉展开;而又因为细眉先生聪慧过人,作为粉丝的顾哲认为自己分了偶像的一杯羹,居然也将自己视作高人一等的聪明人,标榜自己有着严重的厌蠢症,时不时丢给我几张网络反智言论的截图,以供调笑。

“嘲笑笨蛋并不会让你成为一个聪明人。”我这样告诉过他。

“那又怎么样,笨蛋也不会因为你不嘲笑他而对你更敬重几分。”我能想象他发这条消息时耸肩的样子,这个动作也是他从细眉那里学来的。如果说他真的有什么东西能够超过细眉的,也就只剩下他的身高和外貌了。

“瞧瞧这个家伙审判别人时自负的样子。”他又给我带来了笨蛋的消息,顺手把我刚发出去的表情包还给了我。

“红苹果社团伸张正义的方式是把别人外卖偷了自己拿回来吃,这下贻笑大方了。”我左看右看,没看出来这句话有什么问题。红苹果社团的人总是发表反智言论,诸如香蕉和火龙果应该在体积上相等以彰显平等,或是萤火虫也有成为星星的权利,甚至主张太阳应该落实8小时工作制度……嘲笑他们已经成为了最不会被嘲笑的事情。

“?”我这样回他。

“?”他又把这个问号丢回来,仿佛我也是笨蛋。

“他说得不是挺有道理的?”

“是‘她’。”他纠正我。

“对不起。她说得不是挺有道理的?”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我及时修正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把刚才的消息撤回。谨慎一点总没错,毕竟隔墙有耳,指不定哪一天我也会成为被嘲笑的对象。

“别急,瞧瞧这段长篇大论。”他又截了很长一张图片。

“终于找到了我能接受的一版叙事。

“‘剥香蕉的方法包括左右手的不同使用,要想所有人在这方面得到平等的待遇,就需要对于惯用手制度的解构和摧毁,以使得没有人再需要为自己在任何意义上的惯用手买单。’

“但问题是这种所谓的问题可多了去了。

“其一,把不理解、尚难接受它的人打到了‘香蕉干’‘香蕉片’‘香蕉派’派里去,觉得对面是‘愚昧的’,仿佛不需要他们的参与也不会使他们获利,因而他们只是需要完全丢进垃圾桶的坏蛋。

“其二,矫枉过正,剥香蕉的方法分得太多、太强调惯用手和惯用手指的无关使得这一切看上去像是荒谬的玩笑,难不成左手的食指和左手的无名指生在不同的左手上,还是说要分出楔形指甲和蛋形指甲的人来。关于这一点的例子详见《手的研究》中97种不同的手。

“其三,景观化,各种惯用手(及手指)到底该不该分、要不要分,关于这些的讨论可以遮蔽很多更深刻更重要的东西。

“其四,牟利化,声称自己是双手惯用手者便可以剥更多的香蕉,或者以碰瓷来谋取利益,这点是屡见不鲜的。一些人可能会说这是普遍现象,不代表惯用手(及手指)制度化本身有问题;但是一项好的制度必须提防利用它而造成的不公。

“最后,严重的剥香蕉惯用手(及手指)焦虑是精神疾病,就像严重的焦虑本身是精神疾病一样;在这点上我无比支持一些因此无法进行正常社会生活的人去医院看看并服用精神类药物。这既是对理性的、拥有一定抗挫折能力与实际生活能力的少数惯用手(及手指)群体的保护,也是对广大非少数群体的保护。”

我刚读到这段话的时候,说实在的,有些云里雾里的,没太弄明白她到底想要表达什么观点。不过等我静下心来细细读了两遍,终于能确定她的观点的确存在可取之处,尽管也有些独断专行。我最喜欢的词是那个“‘香蕉派’派”,不知为什么它读起来挺顺口的。

“她的观点挺不错的,很少有人能对剥香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反思。”这段评价看起来可算不上敷衍。

“得了吧。”顾哲紧接着给我发了个流汗微笑的表情。

“那我倒想听听你的意见。”

对方正在输入中……他输入了大概有七八分钟。

“或者说细眉先生在这方面有什么见解吗?”考虑到顾哲一直热衷于批判别人,从没有表达过自己的观点,只是全心全意地追随细眉,于是我又追问了一句。

发完这条消息后,他的回复很快就送达了。

“虽然这个问题不可谓不重要,但是你知道的,细眉先生一直是一位严谨又负责任的聪明侦探,他不可能对如此重要的问题做出如此轻率的回答。他的一举一动都被密切关注,他的每一句话都会有人奉为圭臬。背负着如此重大责任的人,怎么能在自己不了解的领域不负责任地妄下定论呢?”

他这段话说得倒是很对,和我所想的相差无几。不过总会有人持不同的意见,就像刚刚夺得了世界烘焙大赛冠军的糕点师(他的专长是做慕斯蛋糕,业余爱好是饲养大猩猩)所秉持的观点就是,拥有越多荣誉的人就应该承担起更多拯救社会的责任,所以他口无遮拦地在任何领域都横插一脚。也许他的本意不坏,但他的胡说八道已经影响到了我的正常生活。我真是不能忍受人们遵照他的友善建议,因为看到剥香蕉惯用手问题的重要性,就要求别人以同样的方式去剥榴莲、菠萝,甚至仙人掌。说真的,为什么我们非得剥仙人掌,就连骆驼都不会去剥仙人掌。

“然而这位……她女士并不背负如此重大的责任,我认为她稍稍发表一些不是那么没有道理的言论也没什么值得嘲笑的地方啊。”其实我也不是很懂他到底在嘲笑她的什么。

他又扔给我几块参差不齐的豆腐干。

“怎么会这样呢,一回到家里就什么都不想干也不想读书也不想学鹰语只想玩游戏玩游戏玩游戏……什么都不做地玩游戏!”

“事实上总是在鸡鸭擦肩而过之时,空气能让人感受到这种强烈的爱意与臭气。它弥漫在每次呼吸间;而在此心悸之时,如同嘘气一样可见。一想到如此正是液化的爱意,最令人快慰之事也随氤氲的臭气一同飘散而去。然而总归有些东西不再一样了:万物迎来了鸡的鸭蛋,或是鸭的鸡蛋;与一去无回的羽翼。”

“那时我有一种感觉。一种真正触及灵魂的震颤……

“鸡蘑筐洗,难以盐浴。佶屈聱牙,不可胜记。仰面朝天,犹如死鱼。既不漂泊,终不逝去。一日途经,长吁短叹。放声大悲,刻舟求剑。”

“你是不是发错了?”看到最后一条的时候,我微微皱眉。这段文字的风格实在和前面几段随性而发的自由书写截然不同,堪称酸腐迂阔和附庸风雅的典范。也许是我的眼界太过狭隘,总之我的确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模仿古代人的腔调写作。当然关键还是在于水平不高,我大概能体会到法国厨师看中国初中生用英语写的应试作文时的那种观感。

“没错,最后一段是我亲自写的。怎么样,水平的确比她高一截吧。你真聪明,居然一眼就看出来了!”

既然他这么说了,我就只好把聊天框里打好的那段评价全部删光,随手发了个“啊呢”给他。即便我不想打击他的热情,也不能昧着自己的良心。

“瞧瞧她写的都是什么东西,真以为写的字多就代表是正确的了?‘打游戏打游戏打游戏’?哼哼,果然还是被游戏蚕食智慧了的年轻人啊。”他乘胜追击,尽管他批判的对象根本看不见他的评价。

不过我倒觉得她还蛮真实的。至少我在家的时候也不怎么有学习的欲望。

“我写的是我在做小鸡炖蘑菇时的内心感受。那时我在想,十年之后我可能记不起这顿小鸡炖蘑菇的味道了,真是伤感。所以我需要一段文字提醒我。细眉先生和他的夫人就特别爱发社交媒体动态,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学习的好习惯。”他开始像得手的罪犯一样剖析自己的心路历程。

“你不会把它发到你的社媒动态了吧?”我害怕他的自尊心受到打击。

“当然!为什么不?很多人都给我点赞了。顺带一提,我的赞可比那个‘灯笼’的无病呻吟要多得多。”他又给我发了几张截图,都是别人给他的评论。大抵是 “写的真棒”“同感同感”之类云云,最让人忍俊不禁的还是一条“先生大材”。

“为什么是小鸡炖蘑菇?”我仍对文字在嗅觉和味觉方面的提示作用持怀疑态度,看着一些别字,心不在焉地随口一问。然而消息发出去后的一秒我就有了答案。

“他们说细眉先生最爱这道菜。”如我所料,总是离不开细眉的。

“可是是谁说的?”这点我仍抱有疑惑。在我的印象里,细眉没什么机会尝到这道菜。

“我想想……消息源好像是马卡龙报,还有D&B报也提到了。”

我不好多说什么了。总之,自己烹饪小鸡炖蘑菇不是什么坏事对吧。顺带一提,我家也订了马卡龙报,听说不论订购任何报纸都会附赠马卡龙报,甩也甩不掉。不过即便是在没有智能手机的年代,厕所里的马卡龙报也总是被压在最下面。毕竟他们当年还报道甜点小吃成为了法国人的总统,于是便善意地提醒读者千万不要将他们误认为法兰西的喉舌。不过说真的,他们要真是的话就好了,我也不用常常感到羞愧了。

我回了他一个牛拿着啤酒竖大拇指的表情包。我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至少知道了她的社媒账号名叫作灯笼。我在海量账号里一个一个寻找,天哪,灯笼这个名字真是太过稀松平常,完全没有特色,放哪个平台都是一抓一大把。还好她的头像并没有那么俗气,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好吧,头像里的灯笼和我想的不一样。那是一幅信手涂鸦,大概是被关在鸟笼里的电灯泡。

我想起了那个糟糕的笑话:“灯笼是用来干什么的?——是用来关灯的。”有一次在聚会上我讲了这个我很喜欢的笑话,它确实不怎么好笑,但是蕴含着一种令人会心一笑的幽默力量。可惜,那场聚会里好像只有我一个人是这么认为的。

这下我更能确定这位灯笼老师的不同凡响。尽管她的粉丝和关注者都只有寥寥数人,我却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坏事。我翻着她的动态,忽然看到了这样一句话。

“不喜欢新鲜蔬菜的人没品。”

这句话顿时解开了我的疑惑。顾哲对睿智的灯笼老师没来由的攻击大概正源于此,因为细眉先生在陈年采访中提过自己不喜欢吃蔬菜。可是就因为这样一句话就判灯笼老师是坏蛋未免也太过无礼,无理,或者说无礼又无理。就算细眉先生亲自看到这种言论也不过开怀一笑罢了。

我把截图发给顾哲,他回得比我想象中还要快。

“对吧。你也发现了吧,这个灯笼就是在阴阳怪气细眉先生!”但他好像也没有正面驳斥灯笼,只是偷偷地和我在背后议论。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和她激情对线?”我直接问他。通常为了他的面子,我不会这么做。

“啧,要我说你真得多看看细眉先生的破案细节。我要是贸然行动,她把我拉黑了,我就抓不住她的狐狸尾巴了。现在我正在隐忍潜伏,搜集罪证。”他说得头头是道。

“可细眉先生也不是独自行动的,他也有助手。相信我,我可以做你的‘牙叔’‘贝斯教授’或是‘耳听八方’,继承你的遗志,帮你继续搜集罪证。”

他不再回我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肯定不是去对线了。

于是我继续翻着灯笼的动态。她分享过这么一段话:“鸟笼关得住鸟的躯体,却关不住鸟的声音;灯笼囚禁了灯的形体,却扼杀不了灯的光明。”这话倒是有着成为一句箴言的全部品质。要知道,想要让一句话成为箴言,首先就是要足够自信,蛮横得说一不二。然后再加点比喻,加点对比,加点象征……切记,千万不要太过高深,不然别人看不懂,就会说是在故弄玄虚,不再引用这段话语。

灯笼老师对这段话的评价只有一个“乐”字,这让我又对她高看一眼。看来她不是那种会被权威或箴言吓倒的人。虽然照我看来,写出这种话的人可能还没有超过15岁。

看着看着,我不禁陷入了一些非理性的遐想。灯笼老师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呢?她分析问题尖锐而又霸道,总是显得自负,偶尔自哀自怜,自怨自艾。她真的是女生吗?很多人在非实名社媒平台的性别年龄通常不是真实的,就像我,我也假装自己是个女孩,居然真的通过文字吸引到了看上去不怀好意的男人的搭讪。当然,我没见过他们,仅仅通过他们丑陋的文字轻率地做出判断。这世上不缺少漂亮的傻瓜,我得承认;但像灯笼老师能够写出如此鞭辟入里文字的,眼睛应该会又大又明亮,而且会是双眼皮……好吧,这种判断也没有什么依据,只是一种美好的希望。这样想着,我的手指在“关注”的按钮上轻轻划过。

我和那些男人并不一样,我这样对自己说。显然,这样的说法并没有什么说服力。

“B——————reaking News!”顾哲适时地出现,打破我的自我谴责。

我点进聊天界面,看见一张极具视觉冲击力的海报。

“大侦探细眉先生和螺歌都会参加‘缴囚’比赛,这场比赛将会决出谁才是世界上最棒的侦探!”

比起顾哲的狂热,我的内心并没有太多波折。作为他的朋友,我自然是大侦探细眉的支持者,也相信细眉能够取胜。但现在,这一切都没有那么重要。我想起灯笼老师,她从来没有对细眉先生发表过任何看法,好在她也没发表过关于螺歌的任何看法。也许她是不关注侦探对决的那类人。可我还是好奇,她对狂热的粉丝究竟秉持怎样的态度呢?像她这样充满理性的人,爱恋起来会像打游戏那样不顾一切吗?

她最好不要被激情裹挟。我对顾哲的生活方式并没有什么意见,只是把自己的房间完全让渡给另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让我有些难以接受。不过她应该不会成为这样的人,因为我翻到了这样一句话:

“看到稀饭麻酱的推崇者我就想吐。”

如果一个人连稀饭麻酱都能拒绝,那我有理由相信她是一个比我还理性的家伙。她在连打三个“打游戏”的时候也一定清楚把这么多时间花费在游戏中意味着什么。毕竟,在蘸料领域,这个世界几乎已经被稀饭麻酱、意大利面番茄酱和土豆咖喱酱给瓜分完毕了。我并不想挑起争端,可是我一想到这个问题就忍不住多嘴。别责怪我,请去责怪那几个缠上我的稀饭麻酱推崇者。天哪,他们甚至都没搞清楚稀饭、水泡饭和粥之间的区别,就敢向我大力称赞稀饭麻酱。而就我本人而言,我是温和蛋黄派的。鉴于此派还没来得及确定一个固定的进膳场所,很多人甚至没有机会听说。这倒无妨,它只是个与世无争的小门派罢了。现在,有了灯笼老师的影响,我也许会改变主意,加入香蕉派派——他们甚至还多一个派字,真可爱。

讲到稀饭麻酱的推崇者,我自然想到螺歌的狂热粉丝们。螺歌不是这位侦探的本名,追溯起来,大概来自一个世纪以前就享誉世界的大侦探罗格。不过据螺歌本人所说,他小时候在海边生活,最快乐的事就是捡起漂亮的贝壳,放在耳边听“大海的声音”;况且听说他的生父也姓罗(尽管螺歌并没有见过他)。这样看来他的名字还挺富浪漫气息的,可惜顾哲说这只是他团队的一派胡言,以及他狂热粉丝的一厢情愿。他指责螺歌比称赞细眉更来劲。

该怎么描述螺歌的外貌呢?黑黑长长的,活像一条虾蛄;加上他那一身腱子肉,我会推荐不认识他的人看看《海绵宝宝》里的肌肉龙虾拉里,他们简直是亲兄弟。我真是搞不懂怎么会有人喜欢这种看着就不聪明的侦探,请别怪我以貌取人,他的确不怎么聪明,甚至不比顾哲聪明多少。他得感谢事务所给他挑了几个好助手,比如“耳背”“笨蛋马大哈”“落水狗”和“吐口水”。天哪,他的助手承担了多大的压力,为了不掩盖他的光彩,就连名字都这么难听。这就是他所在的事务所能干得出来的事,他们声称专为上流人士服务,将一个又一个衣冠禽兽包装出来,可这改变不了他们是吸血蚂蝗的事实。所幸他们付得起高额薪水,这几位助手还不至于为了名誉和钱过不去。

说回螺歌,迄今为止,他拿过的最大奖项是“海鸥诸岛泛舟联合杯”,据说他本人在案件侦破进行到最关键的时刻突然消失,把一团乱麻丢给他的助手;自己则去海鸥诸岛的沙滩上扔贝壳。害怕大蒜公司动用了很多人脉,最终找到了声称能侦破此案的奇人“阿芙洛狄忒之耳”。爱之耳的确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可惜为了让奖杯归到螺歌名下,他只能提前被送去见那爱与美之神了。

螺歌还有一个怪癖,就是在理清线索之后,重新演绎整个案件之前先要发出长长的一声“速——”大部分人都认为他喊的是“速”,代表真相很快就要水落石出;不过也有人持不同意见,认为他喊的是“肃”,意在提醒大家安静;也有粉丝认为他喊的是“塑”,旨在支持环保事业,模拟塑料袋被抛弃时的哀鸣;移动生灵保护组织的一些粉丝由此得到灵感,认为螺歌喊的一定是“素”,目的是呼吁大家减少杀戮。随着这声呐喊越来越出名,各种各样的解释层出不穷,比如“夙”代表案件推理的时间太长,螺歌在侦破的时候宛如了结心里的一桩夙愿;“溯”代表螺歌追溯真相的奋进精神;“粟”代表螺歌对浪费粮食的痛心;“诉”代表螺歌痛斥罪犯,请求公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螺歌本人又迟迟不肯出来说明。鉴于他的影响力,这句呐喊很快成了各大学者的研究对象,甚至形成了专门的“愫学”。这些学者或者冒充的学者都是螺歌的粉丝,所以他们选择了这个“愫”,以代表他们对螺歌的确是真情实感。

螺歌疯狂地嫉妒着大侦探细眉,这是人尽皆知的秘密。他本人亲自号召狂热的粉丝去抹黑细眉,甚至联合马卡龙报,将自己做过的坏事安在细眉的头上,诸如当街对着别人的豪车撒尿、和女性深入探讨萨德侯爵及萨克-马索克,或是抢走小孩的大大泡泡糖。在拿下“海鸥诸岛泛舟联合杯”的那段时间他尤为活跃,甚至公共厕所的隔间上都贴着好几张“世界第一侦探螺歌”的小广告。那段时间顾哲总是心绪不宁,虽然细眉本人好像丝毫不在意别人对他的评价。用他自己的话来讲,他只是一个侦探,关心的是真相,体恤的是受害者,尊重的是法律。除此之外,他不会把注意力放在其他地方。我本人当然很欣赏细眉的这种态度,认为他很有成为艺术大师的潜质,不过也如顾哲所说,舆论的确不容小觑。细眉的狂热粉丝也使了一些不怎么光彩的小手段。要我说最不光彩的当属挖出了更多螺歌的猛料,因为这些猛料实在是污染大众的眼球。总而言之,之后细眉先生也接连破获了好几起大案,这才不至于让自己的声名跌到谷底。

据顾哲调查,盯着细眉的可不仅仅是螺歌的狂热粉丝,臭名昭著的“道德败坏帮”也总在暗中作梗。这不难理解,毕竟侦探是罪犯的天敌;可是听说借此机会很多螺歌的粉丝加入了道德败坏帮,这种牺牲精神就令人匪夷所思了。

关于细眉和螺歌粉丝的大部分轶事我都是听顾哲说的,我会相信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的确不怎么喜欢螺歌的相貌。所以,灯笼老师要是长得非常难看,我会肝肠寸断的。她最好是双眼皮,而且不要留着短发(为了防止自己成为舆论漩涡的中心我要声明:我对单眼皮或短发女孩并没有什么偏见,双眼皮和长发只是我个人的偏好罢了。以下同理);她最好不要太过丰满,因为我觉得太过丰满可能并不利于思考。如果她在冬天穿高领毛衣,我会感到非常高兴;或者她可以披一条围巾,总之不要把脖子露出来就行。倘若她不是这样的形象,我就决不认同她的文字。

“这就是螺蛳粉的文化水平。”顾哲又飞给我一张截图。

我其实有点不想看,但缩略图里似乎是一节一节分行的诗,这又稍微激起了我的一点点兴趣。我也没想到点开之后我会这么后悔。

“啊!伟螺!啊!威螺!”这是这首所谓的诗的第一句。看到这里我就感到我的胃正在翻江倒海,于是我给顾哲回了一个“吐”的表情。

“《小弟不才,最近看了<死亡诗社>,提前为螺歌加冕侦探之王赋诗一首!》”顾哲把作者的原话发出来,加了个书名号。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网络上的人们用书名号表达一种讽刺意味。想到那句不幸被仿的诗可能属于惠特曼,我的心里才稍稍好受了一些。自大狂总是会受到惩罚的,虽然这样的惩罚对任何自诩诗人的大家都太过严厉。

就在这时,灯笼老师在社媒上点赞了一条我的动态。我不再留心顾哲给我发了什么。她点赞的是一条很平常的动态,也许只是对我关注了她的一点小小回应。然后我发现,她也关注了我。狂喜之前最后一丝残存的理智让我想起了我的自动回复,那是一个并不高明的文字游戏,大概意思是关注我的时候不要动,否则就会变成关东煮。

我赶紧划到私信页面,发现自己确实没有关掉这个功能。还没等我思考明白这意味着什么,灯笼老师就发出了她的疑惑。

“这是什么?是你发的还是系统回复的?”她的语调漫不经心,关注我对她来说并不意味着什么;可对我来说,被人关注可不是一件小事。

不知道为什么,我划走了私信页面,接着放下手机,在房间里惴惴不安地来回踱步。我能够想象出她疑惑的双眼,一定是漂亮的大双眼皮。她最好有卧蚕而不是眼袋,可如果她有泪沟的话我也不会嫌弃她,因为我自己也有泪沟。我想到了顾哲,他对细眉的爱绝不会比得上我对灯笼老师的虔诚。不过换句话说,渴望得到漂亮女士一瞥的人并不会比请求名人签名的人聪明多少。想到这一点我开始害怕。真糟糕,我也开始变成那类无药可救的傻瓜了。

立起坐下、开屏锁屏间,时针跑了三圈。我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便向灯笼老师回复。

“啊,这是自动回复(x_x;\\)”我甚至加了一个颜文字。我之所以这么晚回复她是因为我要营造我不经常上社交媒体的假象,虽然我知道她很可能不会注意到。根本原因还是我太过焦虑,天知道我跟除顾哲以外的几个人说过话,有钟表上刻度盘旁边的指针多吗?

我把这条消息看了又看,觉得自己发出去的时候太过轻率。好在这个平台没给我后悔的机会,不然她要是看到251条消息已撤回究竟会作何感想;也有可能在我撤到第92条的时候她就已经发现了……总之这不重要。但我忽然发现这个颜文字好像有点无语又不耐烦的感觉。我左看右看,越看越觉得这个表情不怎么友善。这个糟糕的平台怎么不肯给我一个后悔的机会呢?

正当我还在犹豫要不要向她作自我剖析的时候,她的回复就来了。轻描淡写,仿佛根本不在意。

“?好,不过你的颜文字也很可爱(*’I’*)”

天啊,她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姑娘。我一直觉得那些愿意和小孩子一起说傻话的家伙都是心地不坏的人,那么同理可得,愿意和一个发颜文字的人一起发颜文字的人一定也不会是什么坏蛋。至少她在生活中没有像她在批判问题的时候那么尖锐。我的脑海中忽然涌现了一个奇异的形象,就是那种看报要戴眼镜,做饭却不戴眼镜的女人。说真的,要是被这样的女人夸赞可爱,那我还不如随便在路上随便找一位女白领合影,虽然他们肯定会拒绝我,无论怎么想她们都看不上我。总之我得收起这种危险的想法。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了屋外,穿着睡衣,拿着手机。糟糕的邻居们总是不关房门,炒着满是辣椒的菜,让整个楼道里都充斥着诱惑我打喷嚏的气息。改天我得想办法把缠着我的稀饭麻酱派推给他们,不过那样的话整栋楼都会流淌着红色或棕黄色的酱汁。这种场景一定会非常壮观。我拔下了邻居房门上的钥匙,打开了我家的大门。幸运的是,他们正忙着炒菜,没有注意到我。接下来的问题是,我该如何回复灯笼老师。我该和她聊什么呢?剥香蕉问题实在是太过敏感,顾哲至今没有女伴就是这个原因。虽然更大的原因可能在于细眉先生,然而他却坚持归咎于自己的右手以及大拇指、无名指和小指。她也许对侦探比赛完全不感兴趣,那我也不能和她讨论细眉的茶壶烟斗。也许一起嘲笑红苹果社团的笨蛋是一个好的选择。想到这里,我打开了和顾哲的聊天界面,想要借用一些他的罪证。顺理成章地,我看到了他的留言。他想办法搞到了两张缴囚比赛的门票,天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尽管比起灯笼老师,这个匪夷所思的事件也只能排到更低一级;又考虑到我是一个不怎么使用社交媒体的人,我还是先回复一下顾哲比较好。

“你从哪儿搞到的票?!”

“抽奖中的。”他回复得很快,仿佛一直蹲着我的消息。和一些傻瓜一样,顾哲也喜欢在各个平台转发抽奖动态,没想到真让他给抽中了。该说这是幸运吗?傻瓜总是很幸运,他们什么都不做,钞票真的会从天上掉下来;而有些人辛苦一生,最后却连烧了自己的子儿都凑不齐。这荒腔走板的陈腔滥调还挺讽刺的。尽管我始终认为把任何问题归因于命运是一种软弱妥协的表现,可很多时候还是这个解释最管用。我又想起灯笼老师,不知道她对这种问题会抱有怎样的观点。

不过这类傻瓜最讨厌别人说他运气好,所以我得注意一下我的措辞。

“运气真好。”好吧,我放弃了。面对运气好的傻瓜我还挺生气的,况且我说的本来也是事实。

“得了吧。我会说这是量变产生质变。你瞧,像你这样从来不转发动态的人就没有这种机会,因为不管怎么样0总是0。”如果不是他引用了一些糟糕的概念试图让自己看起来聪明一些,这将会是他看起来最聪明的一次。

“你和谁去看,你爸?”就我所知,顾哲的父亲也是细眉的粉丝,只不过没有他那么狂热。我见过几次他的父亲,和他长得有几分像,由此我能够推断顾哲结婚后的模样。狂热总是会褪去的。“盛夏逝去,狂热也该沉寂。”这好像是我写的诗来着。

“确实。”幸好他没有邀请我去。现场绝对很不安全。万一两边的狂热粉丝打起来了怎么办?就像意大利面番茄酱的推崇者和稀饭麻酱的推崇者曾经做过的那样。

刚好时间也差不多了,我郑重地给灯笼老师发了个表达喜悦的颜文字。她的社媒也刚好更新了:“一些所谓的诗实在是太过做作,读起来令人厌烦。”

我基本同意她的观点,因为第一时间我想到的是那句“啊!伟螺!啊!威螺!”,究竟是怎么样的人才能写出通篇感叹号的诗?然后我忽然闪出了一个念头,她该不会说的是我的诗吧?于是接下来我面临一个两难问题:1.承认灯笼老师在文学鉴赏方面存在某些缺陷;2.承认我的诗句做作。我很快就做出了决定。真可惜,灯笼老师是很睿智,但可能缺乏一些想象力。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教她一些入门技巧,这样她也可以写出唬人的批评文章。

说到这里,我停下喝了一口水,发现在场的大部分观众都有些不耐烦了,坐在台上的法官更是连连点头。他大概不是觉得我说得精彩,而是在梦境的边缘徘徊。然而我就快要说到最激动人心的部分了,为了不让人们错过这个桥段,我有义务让他们清醒过来,除了那位奋笔疾书的书记官。她的眼睛里闪着睿智的光芒。也许她才是这场闹剧里唯一清醒的人,可惜她戴着眼镜,留着短发,还是单眼皮,否则我一定会错误地爱上她的。我深吸了一口气,旋即发出那声振奋人心的呐喊。

“诉——”如果说螺歌真的做过什么好事的话,就是借由这声呐喊带给了世界欢笑。如我所料,听到这声呐喊,不论是观众还是法官都激动起来,纷纷左顾右盼,以为螺歌屈尊纡贵,大驾光临这个草台班子一样的审判庭。直到我再次发出了一声“速——”,人群中才爆发出失望的嘘声。但我为自己感到骄傲,因为我模仿得很像。

“肃——”肥胖的法官发出大象一样的尖啸,骚动的人群才重归平静。我清了清喉咙准备继续说下去。

细眉和螺歌在缴囚比赛的那天,我没有去现场,而是通过手机观看的……

“这段就跳过吧。”法官的声音冰冷。很显然,他刚刚从瞌睡中惊醒,脾气不好我也能够理解。刚才在说一些螺歌笑话的时候他应该没有听见,否则他会剥夺我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在我看来,任何人都有发表言论的权利,这点无可置疑,然而虚假的猜想和恶意的中伤则会遮蔽其他人的视线,因此,才有人不遗余力地想要还原所谓的真相。不过,我仍然对那种不带立场的叙事持怀疑态度,就像侦探永远不可能完全掌控犯罪分子的内心。

“对不起,法官先生,他有权利把他想讲的话讲完。”书记官女士在一旁提醒。我觉得她瞟了我几眼,也许只是错觉。

“他有吗?”法官显然不满意,加重了自己的语调,想让书记官知难而退。

“对不起,就我所知,他是有的。”书记官不卑不亢。

“好吧。”法官两眼向上一翻。别问我是怎么看见的,他的玻璃片早就在打瞌睡的时候掉下来了。我想他一定很后悔没把书记官安排成自己人。不过换句话说,我也不认为任何一个受过专业教育的人会成为螺歌的狂热粉丝,并在这里和素不相识的人一起过家家。

那场比赛螺歌没有“耳背”“笨蛋马大哈”这些人的帮助,很快就现出了原形。听说这场比赛前他已经膨胀到极点,和范派尔公司决裂了。即便如此,他抽中的案件还是一道很经典的密室杀人。在内行眼里,推理起来简直就和洗澡一样简单,更别提上个世纪的大侦探罗格早就针对此案找出了解谜的关键要点。只可惜螺歌习惯了把案件丢给助手。洗澡的时候没有人帮他搓背,他自己就会搓得很艰难。大名鼎鼎的螺歌就这样倒在了简单的密室杀人案件脚下,这令人们唏嘘不已。不过,螺歌的狂热粉丝很快出面宣传,声称这是一桩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案,总算让一些人相信并不是螺歌水平不够,而是出题太难,或是范派尔公司为了报复螺歌进行提前安排。我觉得他们把矛头指向范派尔公司并不明智,因为这样也可以推断螺歌之前的奖项也能够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得来;不过显然大部分人没有什么思考能力,或者纯粹是别有用心。

最好笑的是,这桩案子很快被初出茅庐的小侦探“海龟跑得快”给破解。这位海龟先生曾经说过螺歌是他的偶像(大概是因为他们都是水产类),这就给了螺蛳粉们绝佳的公关空间,他们宣称螺歌的精神一直指引着海龟;又说螺歌基本把案件捋顺了,因此海龟才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将案件侦破。不同的粉丝最开始显然没想好要把海龟作为敌人还是队友,不过等到他们发现最后只剩下海龟和细眉进行巅峰对决时,他们才一边倒地拉着道德败坏帮的人营造出大家全都支持海龟的假象。我在这里要插一句,海龟先生将螺歌视作偶像已经是他幼儿园时期的事情,自从他成年以后,他就很刻意地回避这个话题了。

巅峰对决有多么精彩,想必不用我多向大家阐明。不过我觉得有意思的还是细眉正式加冕侦探之王之后,顾哲给我发来的罪证。顾哲那天在现场拍了很多照片,后来全都贴上了他的社媒动态,得到了一片好评。他本人因此有些飘飘然起来,学着糕点师在任何领域都胡乱地插一脚。不过对我来说,他仍然是那个做着侦探梦的小男孩。螺歌的粉丝们比螺歌本人还不愿意接受失败,虽然螺歌本人也已经很极端地点赞了一些斥责细眉为骗子的动态;螺蛳粉的想象力却还要丰富,他们一会儿宣称组委会为细眉提供了太多线索,一会儿又将夺奖的所有功劳归给“面条人”和“布丁”这两位助手,硬要说细眉的奖项是骗来的。我觉得这些说法简直是莫名其妙,按照规则,只要有了重大进展,就有权获得线索提示,这是人尽皆知的事实,就连海龟都得到了两个线索。退一万步讲,就算要人造侦探之王,也得让当选者有这个实力,否则他们为什么不捧螺歌呢?更有意思的是,缴囚之前,螺蛳粉还戏称“面条人”容易折断,“布丁”软绵绵的,这也看不上那也看不上,结果最后反倒他们成了最大功臣?

总而言之,这不是我该关心的事。顾哲每天高强度和螺蛳粉对线,没有一次不是凯旋而归。就算他们把“侦王”叫作“探头”也无济于事,因为谁都知道这不过是他们在负隅顽抗时最后的哀嚎。在这期间,我更关心的是灯笼老师,她把名字改为了“阴云”,这令我颇为费解。她绝对不会是螺歌的粉丝,她从来没有提起过任何与侦探相关的事情。她每天的动态不是嘲笑红苹果社团,就是钻研酥鸽、柏树或鸭嘴兽。我看着她的动态,却不知道该怎样向她搭话。我觉得她大概没有时间来看我的动态,毕竟对她而言,我只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尚且有那么多人需要应付,谁还有闲情逸致关心触不到的人呢?顾哲这种狂热粉丝当然不在其列,也许在他们看来偶像和自己早已融为一体。

人群中传来的嘘声终于压过了我的叙述。法官没有制止他们,因为他和他们完全是一伙儿的,我早就看出来了。这里的一切都显得幼稚和业余。我之所以在这里接受审判,完全是一个误会。照他们的标准,显然这里除了书记官之外的任何人都比我有资格坐在被告席。我只不过是为细眉说了几句好话,就落得这般田地。如果我的陈词被改编成儿童读物,最后一定会加上编者希望孩子们明白的道理,比如,同样的一句话在不同的时候说引起的效果是完全不同的。当细眉还是侦王时,我的赞美只会淹没在人潮中;但当周围变得骂声一片,我的语调就格外突出了。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细眉本人完全不在乎这一点。编者强加的道理孩子们不会喜欢,显然,他们知道的肯定比这么浅显的现象要多得多。世界就是这么奇妙,傻瓜可以通过买彩票变成亿万富翁,侦探之王也可以因为使用左手剥香蕉而变得人人喊打。

“肃——”法官见我也不再言语,终于示意人群安静下来。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眼镜的反光扎在我的心头,我原以为影视剧里那种拿手电筒审讯犯人的情节都是编造出来的。我不小心回头,看见人群中有两个瘦猴儿真的拿着手电筒照着法官的眼镜。法官不觉得晃眼睛吗?

“请允许我表达一下我的观点。第一,细眉不亲自出马破案,是因为他的右手受伤,行动不便;可他仍然可以用灵活的头脑进行指挥。破案并不需要抛头露面,摆个愚蠢的造型发出愚蠢的噪音。况且这场案子并不困难,可以完全交给助手……”

“胡说八道!”一头愤怒的鲨鱼从人群中窜出,龇牙咧嘴地想要咬我。可一见我并不闪躲,他倒放弃了这个念头。

“我们到现场不就是为了看贼眉,他自己难道不知道吗?”

真奇怪,细眉从没有向人们保证过他会亲自来破获这场案件;宣传时打出的噱头就不是细眉本人的到场,而是他整个团队的协作;况且让一个有感染风险的人在现场侦察有违最基本的人道。我正想反驳,法官忽然挥了挥手,第一排的前头忽然冒出了几条大狗,将我的声音用狂吠围得水泄不通。然而当我嘶吼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它们默契地停止了吠叫,于是歇斯底里的那句“你根本都没去现场!”显得格外粗俗,人群很快传来了阵阵嘘声。

“肃——肃——”法官连肃几声,人群才渐渐平息。书记官示意我接着说。她真是一位好女士,如果没有她,我绝对不肯再吐半个字。

“第二,细眉用左手剥香蕉并不意味着什么。如果他的右手还可以用来剥香蕉的话,他肯定会用右手剥香蕉的。有人还发出之前细眉用左手剥香蕉的视频,老天,难道你们真的看不出那是镜像翻转?他衣服上的字都颠倒过来了!”

“信口开河!”一只粗糙的鳄鱼从下水道钻了出来。赛博法院也会有下水道,这我还是第一次知晓。

“众所周知,贼眉现在定居在巴娜娜城。我请大家注意,巴娜娜城即是香蕉之城,贼眉若不是想做有心人,为什么偏偏在镜头前用左手剥香蕉。这分明就是他递给巴娜娜城的投名状啊!”

听到巴娜娜城,人群的温度都升高了。人人都喜欢吃香蕉,可是巴娜娜城总有些坏家伙不愿意出口他们的香蕉,甚至还要阻止我们吃香蕉。人们对巴娜娜城有些意见我不是不能理解。若是细眉不喜欢吃香蕉,也许还不至于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我刚想反驳,一群小号手就从帷幕后面出来,吹出滑稽的音调。也许在后排观众的视角里,我就像个默剧演员一样张牙舞爪。伴随着怪声怪调,人群中传出哄笑。他们剥仙人掌剥得满手是刺,边哭边笑。就连台上的法官也忍不住先捧腹后鼓掌。然而当我停止说话,小号手就退场。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他们分明就不想让我说话,只想把我当笑话。

我当即掀翻桌子,不知道从哪儿飞出来的七条壮汉也当即把我团团围住。我尴尬地摸了摸头发,拿起水杯轻抿一口,然后心态平和地双手抱臂坐下。我决定保持沉默。反正为细眉说一句好话也不至于被监禁,就算被监禁了又怎么样,最多也就是我放弃这个社交账号。不过阴云老师关注了我的账号,就这么放弃了还挺可惜的。

“被告,你还有什么想说的?”法官故作庄严,实际上早已掩藏不住胜利的微笑。

我以沉默回应,然而他好像不肯放过我。

“好,请人证。”他拍拍手,一个瘦长苍白的漂亮男孩被带了上来,坐到了我对面的席位。他的这招果然巧妙,这下我不得不说话了,因为出现在我面前的人正是顾哲。

“顾哲!你是来为我作证的吗?”在孤立无援的时刻看到自己熟悉的好友还是很令人振奋的,虽然他满脸写着不聪明三个字。我的脸上如果出现了笑容,一定也会是刚才人群对我的那种嘲笑。

顾哲没有理会我,而是和法官交换眼神。我注意到书记官的脸上闪过一丝怜悯。

“法官先生,就是他为贼眉辩护,污蔑螺歌和善良的人们,我这里都有记录。”他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只不过没扎在我的心上,而是划在他的脸上。我以前怎么没有注意到他这么面目可憎。要知道,希克在穷困至死的时候都没有背叛帕特。

虽然这个过程早有预兆,但我也没想到事态会演变到这个地步。自从细眉没有亲自出场的第二天开始,他就不再是侦王细眉,而是探头探脑的鼠眼“贼眉”。人人都这么喊他,仿佛他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错事。人们斥责他没有亲自出场,可是委托方和他本人都没有过这样的承诺;人们斥责他态度傲慢,可是他并没有态度傲慢,只是因为右手受伤,只能用左手和人们打招呼;然后他们就说他用左手剥香蕉是在站队巴娜娜城,可是一个右手受伤的人该如何不用左手剥香蕉;他们最后说他心虚不敢回应此事,我想细眉本人也没有预料到自己的右手受伤能够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就在昨天,细眉总算向人们解释,希望人们不要对他在惯用手这件事上妄加揣测,于是他们说他此地无银三百两。总而言之,细眉现在大概连呼吸都是错的。马卡龙报反倒因为自己的抹黑造谣行为,被人们追捧为预言神报;螺歌更是被追封为唯一侦王。这也太荒诞了,螺歌自己也许都想不到自己会因为一根香蕉成为侦王。我能猜到他马上就会在镜头前狠狠地剥香蕉,用笨拙的右手一根接一根地剥,边“速”边剥。靠着剥香蕉,他就能掩盖他连最简单的密室杀人案都侦破不了的事实。

这种时候,我想顾哲应该是最伤心的。不过,我没料到他居然摇身一变,变成了细眉最大的敌人。他嘴里喊着贼眉,一边把自己所有的海报、文化衫、手办烧毁。他声称自己这么多年都看走了眼,居然把贼眉这样一个巴娜娜城的坏蛋视作唯一偶像。他在社媒上痛哭流涕的文言小作文很快换来了众人的一致同情,高赞都是什么“心疼,抱抱哲哥~”“这么多年的青春喂了狗!”“支持把贼眉做成罐头放进速冻格!”

就在漩涡之外,还有一片净土,那就是阴云老师的动态。她仍旧在调侃红苹果社团,谈论太阳黑子、海尔兄弟和鸡蛋壳蝈蝈。要是我能够像她一样什么都不在乎,以戏谑的口吻嘲笑一切,也许我就不会坐在这里了;或者退而求其次,要是做个像顾哲一样的笨蛋,我也就不用被七个大汉团团围住,满头大汗了。

顾哲调出一段视频,是我用邻居家插在门上的钥匙打开我家门的监控录像,不过顺序稍稍有些不一样,看起来像是我用我家的钥匙打开了邻居家的门。天啊,这简直就是污蔑,我也要和细眉一样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一个小偷了吗?接着,顾哲又放出了我和他谈论灯笼老师的记录,这下我又变成了一名偷窥狂。最后,他放出了我对惠特曼的看法,以及戏仿惠特曼的那句“啊!伟螺!啊!威螺!”,指控我抄袭和亵渎名家。天啊,可这句诗根本不是我写出来的。我必须为自己辩护,不是因为抄袭的大帽子,而是我不允许别人误以为这么糟糕的诗句出自我的手笔。我一站起来,那几条大汉立马把我往天上抛,我根本说不出话来。于是在这出宛如婚礼的审判当中,我被判处有罪,永世不得翻身。

大汉马上把我放了下来。他们收钱办事,不会太为难我。不过刚才那几条大狗受到了惊吓,朝着顾哲冲了过去。顾哲正洋洋得意地欣赏着我惊魂未定的面孔。我好心地指向他的身后,大喊一声:“狗!”他也许还以为我在谴责他,双手抱臂,露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结果下一秒就被大狗撞翻在地。

惨叫和狂吠之中,人群乱作一团。顾哲被大汉从群狗中拉了出来,所幸他并无大碍,只是有几个地方稍稍挫伤,肋骨也可能骨折了。看到他的惨状,我内心并没有什么波动。或许他会以为这是我的报复。他能想到这是他经常说的因果报应吗?反正我不会相信什么因果报应,我只是觉得,那个被阴云老师关注的账号遭到封禁实在是一件可惜的事。她要是知道我的经过,不知道又会写出怎样天才的文字来。等风头过去了,我一定会讲给她的。不过万一是我自作多情了怎么办?也许她已经不记得我了;或者万一她只记得我是关东煮,这会比不记得我还要糟糕的。

为了不相干的人而遭到审判,真是可笑。我甚至不是狂热粉丝,只是发表了些和大家不一样的观点而已。我望向法庭上的灯。的确,灯罩囚禁不了光明;可是一盏灯所能照亮的范围终究是有限的。真没想到我还能想起15岁初中生的作文素材,真是讽刺。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灯光忽然灭了。接着闹哄哄的声音又响起来。法官在台上呼叫,想让人群镇定下来。到了最后,他也只能扯着嗓子“肃——肃——”可笑的是,人们反倒在这种时候达成了共识,或许他们本来就是一类人。台下的人们也跟着“诉——诉——”起来,就像黑夜中的群狼那样此起彼伏。我忽然感觉有人拉住了我的手,牵着我向外跑去。

“别出声。”我认出这是书记官小姐的声音。她的语调柔和悦耳,和她的相貌不太相称。

“你叫阴云吗?”我的脑袋里闪过荒谬的念头。

“不。”她停下来,想要回头。

“请别回头。俄耳甫斯就是这样失去他的妻子的。”我冒昧地伸手拦截她行进中的脸颊。

“好吧……”她笑了,继续牵着我,穿过迷宫般的长廊,逃到明亮空旷的法院外部。

“谢谢你,书记官小姐。这里的空气好多了,没有里面那么臭;或者我闻到的是你身上的芳香?”我激动又紧张,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话会不自觉地变多。

“不用谢。”她盯着我的脸,看得我有些扭捏起来。

“我叫灯笼。对不起,可是你的嘴唇看上去太可爱了,我可以亲亲它们吗?”她说这话的时候也微微涨红了脸,我还以为这副样子的女人是不会脸红的。

“请自便。”我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我闭上双眼。她也叫灯笼,但她不是我的那位灯笼老师(她现在叫阴云)。这位女士的头像应该会是很传统的大红灯笼,看着会很喜庆。不过闭上双眼是一种神奇的魔法,漆黑一片中,她就是双眼皮的灯笼老师。

她的嘴唇柔软,像是暮春下午的云朵。这些云朵通常很不真实,我的意思是,在阳光下看书看得久了,就会怀疑自己是否置身温暖的梦境。

我睁开眼睛,面前却站着一个陌生的男孩。

“不好意思,你有见过灯笼书记官吗?”我有些慌乱地四下张望。

“我就是。”他眨着明亮的眼睛,笑得灿烂。他是个留长发的男生,双眼皮,有漂亮的卧蚕,围着围巾。

“你就是?对不起,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我以为她是个女孩,单眼皮,戴着眼镜……”我有些手足无措。

“我就是灯笼。对了,顺带一提,我现在叫阴云。”他冲我眨着眼睛。

“你是阴云?哦,好吧……我还以为……哦,你说话的方式的确很像书记官,温柔又坚定……我只是不明白……”他将食指覆上我不安分的嘴唇。

“嘘。他们追来了,你快跑吧。”他将我的身体转了个朝向。

“我该怎么做……不是……我是说我该怎么谢谢你呢?不会害你丢掉工作吗?”我想回头再看他一眼,但他伸手截停我的脑袋。

“跑。千万不要回头。”他猛力推了我一把。借着这个趔趄,我将那些喧嚣远远地甩在身后。

我直接躲到了乡下的祖屋里头。没人能想到我会躲在这里,就连顾哲也不会知道。朋友之间最好还是留点秘密。我很快搞到了一个小号,想着向阴云老师道谢。他的动态没有提到这些事,当然,他不可能提这些事。他仍旧照常嘲笑红苹果社团,谈论小孔成像、感恩林和不会思考的马。我倒感到很庆幸,这代表着他的生活没有受到影响。

“谢谢你救了我>_<”我照例加上一些颜文字,他应该能认出我是谁。

“?”这是他的回答,仿佛我是一个傻瓜。

我的解释被一个大大的红色感叹号拒绝了。那个书记官骗了我,他不是阴云。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可能连相逢的机会都没有了。灯笼?叫灯笼的人那么多,我怎么知道哪一个才是他?

我成了窃贼、偷窥狂、剽窃者、不知天高地厚的批评家。顾哲则成了清醒的英雄,他被狗撞伤的意外在马卡龙报上被改写成勇敢面对细眉粉丝的暗算。我喜欢“学新闻学学的”这句话,因为三个“学”靠得很近,读起来颇为滑稽,但我不赞同它。虽然我也没有学过新闻学,可我相信这些小报记者没有接触过新闻学或者背离新闻学的可能性更大。时间就这样静静地流逝。还有人相信细眉,这点我很高兴;可是有人会相信我吗?我对此表示怀疑。我只能想到灯笼书记官,也许他还愿意相信我,可惜我找不到他。

细眉的事情渐渐不再被提起。一些人认为他是侦探之王,一些人还管他叫贼眉。不管怎么样,他的生活、他们的生活好像都没有受到影响。由他出马的案件总是能得到侦破。至于螺歌?就算接接三流的案子,他也是一些人心目中的探头。躲了一阵子,我也回到城市,孤身一人在街上,或是互联网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听说大红大紫的顾哲在一次直播当中说错了一句话,惹恼了道德败坏帮,现在提到他都用“骨折”或“鹧鸪”来代替。如果他还是我的朋友,我也不会多说什么,因为生活就是这样。也许当初他不背刺细眉,我反倒会愿意为了他用摘心器剜下细眉的心,瞧瞧它究竟是什么颜色的。

我想起在乡下时看到养殖场里的那些鸡。不只是鸡,还有鸭和鹅,它们终日在臭烘烘的圈或舍里踱步,在粪便当中寻找食物,又将吃下去的食物排泄成粪便。对它们来说,这就是生活的全貌。来来去去,堆积一地羽毛和粪便。也许生气的时候,它们会对着自己或其他家禽的排泄物泄愤,谁知道呢?群禽的生活就是这样庸庸碌碌。如果有一天一只鸡妄图进入高楼大厦里生活,它的同伴们都会嘲笑它的,因为它们谁也不敢有这种想法。

我随手发了个动态。很快,一个名为灯笼的用户给我点赞。他的头像是一个正在阅读的大红灯笼,看着喜庆又严肃。没有多少人关注他,他也没有关注多少人。大概这只是一个巧合。我放下手机,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就像一只巡视着自己领地的公鸡。如果我忍不住叫了出来,那我就会是刚下了蛋的母鸡。他也许会很喜欢我的关东煮笑话,如果他不喜欢也没有关系。我尊重每个在高楼大厦间只看到鸡的人;但我绝不容忍他们说这只鸡是导演的即兴发挥,或者这就是导演的本意这类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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