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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新视界013|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和为贵

论语新视界013|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和为贵

作者: 龙门村夫 | 来源:发表于2019-01-24 08:57 被阅读164次

一起来,学《论语》!

当一种理念、一个主张被多次提及、大力倡导的时候,预示着形势将会发生重大变化,新局面即将形成。

而提出这种理念、主张的初始,情况可能非常糟糕。

春秋时期,随着周天子势力的衰落,礼崩乐坏,诸侯势力崛起,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时代来临,大一统局面结束。随之而来的是人们思想观念的混乱。诸子百家学说兴起。

儒家学说只是当时其中的一家,不仅很少有人接受,甚至遭到其他学说的攻击。宣扬儒学的人,有的时候甚至到了“累累若丧家之狗”的地步,而发展成为中国主流思想,影响大中华地区二千多年,则是以后的事。而即使现在,又有多少人在接受或者学习这种思想呢?

但是,那些思想进步的先哲,总是在最混乱、最黑暗的时刻,给人们指明前进的方向和道路。

有子曰。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1·12)

之所以没有用现代标点符号进行标注,是因为查阅了多种版本后,发现每种版本的标点句读都有差别。兹列举如下,权作参考:

句读一: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句读二: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句读三: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句读四: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句读五: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句读不同,其义亦异,好在小异而大同,道理是一个道理。有子的这一段话,大概讲了这么几层意思:

第一,礼的作用。礼的作用是什么?和为贵。和的基本意义,应当以《礼记·中庸》的记述为准较好,即“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因此,“和”解释为恰到好处为好,也即中庸的意思。能够达到中庸的境界,也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和谐”,因此,也可以直接译为“和谐”。礼的作用,就是为了遇事能够做到恰到好处,使社会和谐。

第二,提出这一观点的理论依据、证据在哪里?“先王之道,斯为美。”过去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帝王的治世之道,可宝贵的地方就是在这里。因此,有子指出,这是一条国家、社会有效治理的基本原则,不管什么时代,都应当坚持。

第三,推行这一原则,适用的范围,以及需要注意的事情是什么?答案是“小大由之,有所不行”。大大小小的事情的处理,应当秉持这一原则,从和谐出发。但有的时候也不一定非要这么做,还是得以守礼为前提。

第四,举例说明。“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比如讲吧,我们处理有些事情,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不按礼的规定来执行,就违礼了,也就不可行了。

这一章的基本含义大概如此。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凡事要按法律和规章制度办事,并达到一个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为了达到这样一个效果,而违反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是不行的。

 “礼之用,和为贵”的实行条件,是在大家都承认“礼”的前提下进行,比如在一个国家内,执行同样的法律。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国与国的多边交往中,落实“和为贵”这一原则,则必须以国际法或者其他国际关系准则为准绳了。

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忘了“礼之用”这个前提。

历史再次走向一个新台阶。在这个新台阶上,虽然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区域性争端、局部战争,经济摩擦、文化冲突等一如往日,但时代条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在这个重大的历史时刻,坚定不移地奉行“和为贵”的理念,坚持天下为公的大道,大同必定能够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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