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染喝醉了,在宴席开始不到二十分钟。喝酒的架势看起来像带着一种怨气,奔着倒去。参加婚礼的熟悉不熟悉的人都被他拉着干了杯。我坐在他旁边,看着一杯一杯的白酒被他倒进嘴里,心里忍不住想,如果此时此刻,我往他嘴里扔一根燃着的火柴棍儿进去,他会不会立刻变成一个火球。
由于他的贪杯,我们都没等到新人敬酒就提前退场了。我夹在盘子里的菜都没来得及吃完。事实上从开始到我们走,我吃进肚子里的也就两块儿鸡肉。林染整个人挂在我身上,我看着他的眼睛里面全部都是怨念。老纸这几天都没好好吃过饭,原本想趁着这餐多少吃点儿,这绊脚石给我弄的,又是一空腹。
我甚至都没机会喝杯酒。好吧,酒不酒的倒是无所谓,反正我也不爱喝,而且喜糖也吃过了。两千块钱就吃了一块糖跟两块鸡肉,怎么想都觉得冤,回头我得让赵天宇再给我回请一顿,务必单请我一个人,至于这绊脚石,爱扔哪儿扔哪儿!
赵天宇百忙之中抽了几分钟将我们送到酒店门口,大兵看着几乎站不稳的人,把视线转向我,“你回去好好安慰安慰,估计是失恋导致的。”
“失恋?”我怎么不知道这茬儿?
“啊!你不知道啊?前几天的事儿,我们还喝过一顿酒。但是那时候看起来挺轻松的啊!总之,你回去好好安慰安慰吧!他喝成这样我还是第二次见!”
“第一次是?”
“是你刚跟那个叫丁……”
“丁乔!”
“哦对,丁乔,你们刚官宣在一起的时候。林染去部队找到我,我记得都晚上了。我不能喝,只能看着他喝。那天他一个人喝了一大瓶白酒,醉得就像今天这样,饭都没怎么吃,一个劲儿的灌酒。样子看起来挺难过的。本来我还以为你们上了大学就差不多在一起了。水到渠成的。青梅竹马最后百年好合,挺好一事儿。毕竟林染为了你都没去大北京,他的成绩完全能够上清华。谁知道半路跑出来个程咬金,横刀夺爱。你也是够没良心,刚上大学,弯儿都没转一下就喜欢上别人了。不过,感情这种事情哪有什么良心不良心的,左右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什么可抱怨的。”
“怎么可能,他从来……”
“从来都是一副嫌弃你的样子么?林染啊,什么都好,但是一到你这里,就特犹豫,就怕你说不喜欢,怕你因此跟他变得变扭。一个想得太多,一个就跟个傻大姐似的,你们这对儿真够呛。我们这些看官儿都累了。差不多得了暮云歌,真的,趁现在你们身边都没合适的,不如就在一起吧。哥们儿这算是有了归宿了,你们也赶紧的,别再单奔了,火影都完结了!”
“他不说……我哪儿知道啊,我……我又不是……”
“蛔虫是么?你的确不是蛔虫,你是草履虫!不说了,我得回去敬酒了。林染就交给你了,你把他带回家直接办了也好,或者索性丢在大街上也罢,随你。最好是直接办了,然后把他娶回家,省得放在外面祸害别人!”说完抬手拍拍我的肩,一溜小跑回去了。
大兵说得煞有介事,但是我也无从考证啊。我伸出一个指头戳了戳身上挂着的人,“他说的是真的么?”
“什么?要干杯么?来干杯!”某醉鬼挣扎着站直,醉眼朦胧口齿不清地说,话音刚落,又朝后软下去,幸亏我的动作够麻利,反应够快。
本来我是打算给白雪打电话的,她的人就让她接回去呗,省得她说我那什么。但是大兵说他们分手了,这电话就不能打了。可是他们为什么分手呢?这里面应该没我什么事儿吧。要有,也是三十的锅,不是我的。
哎呦,真乱!我一边费着九牛二虎之力拖着一醉鬼往车跟前走,一边在心里哀叹。自古以来感情生活就是一团乱麻,越想扯开就越乱。我一二八少女更是力不所及。但是一想到林染这货居然对我用情这么深,说一点儿不窃喜,那一定是吹牛。
清华是什么学校,那可是我大中华数一数二的名校,他都能为了我放弃掉,跟着我报了H大,如果不是对我……是吧,怎么会这么做呢?换了任何一个人,恐怕都够呛,反正我也不行。看来我注定是个没良心的。曾几何时,我都不想跟他在一个高中,一个班儿上学。幼儿园是他,小学是他,初中了还是他,上个高中依然是他。我为自己狭窄的交友空间感到委屈,看着他就觉得碍眼。
“你怎么会喜欢我呢?”我继续喃喃自语。平时嫌弃我就跟嫌弃一堆排泄物的人会喜欢我?反其道而行?当然也不是我自惭形秽啊,姑娘我也是一根正苗红的好青年,谁喜欢我都不算可惜了自己。我只是觉得林染,不太可能……我觉得应该就像叶秋说的一样,喜欢胸大无脑的。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忍不住吧唧了两下嘴。女娲在造我的时候其实是想造个男人来着,后来打了个盹,遗漏了点儿什么,然后就有了我酱婶的。
我再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自己还在发育中,毕竟我现在的躯壳可是一三十女人的躯壳。人都三十了,还发育个毛线,只会越来越干瘪,最后像一泄了气的气球一样挂在胸前。所以胸小点还是好的,老了变化不至于太大。
“喜欢你真的白瞎了我这个人!”脑袋里冷不丁冒出来这么一句。那天我们在车上掰扯接吻的事儿,林染说的。时间挺久了,这话我居然还记得。我还记得我脸红心跳来着。
正胡思乱想中,感觉身上一轻,扭头,林染已经蹲在一边的树坑旁边疯狂的吐起来了。他单手撑着枯树干,弓着身子,后背一起一伏的,样子看起来很痛苦。周围的空气一时间充满了酒气。有几个人从远处过来,又捏着鼻子走开了,一脸嫌恶。
我收回自己的思绪,很有人性地没有抛他而去,而是弯腰好心地帮他拍后背,以便他能稍微舒服一点儿,一边拍一边碎碎念,“不能喝就别喝,瞎起什么哄啊!人家结婚你喝成这样,新娘是你前女友啊!女友结婚了,新郎不是你,你百感交集,想一醉解千愁么?”
“呕……”又是一轮。
“跟这儿等着,我去给你买水!真是操心操稀碎!”刚直起身子准备走,手腕就被一个下拉的力扯住了,“我不喝水,哪儿都别去!”林染有点儿沙哑的声音从他那埋着的头的方向响起。
“不漱口么?酒气熏天的脏不脏啊!”
“不漱!”抓着我手腕的大手又紧了紧,那架势就跟见义勇为扯着一小偷一样,我生怕他一扭脸将我送到警察局。
“那你吐完没有?车里有水么?”
“没有!”
“是没吐完还是车里没水?哪个没有啊?”
“没水!”他依然耷拉着头蹲在地上,大衣也弄脏了,好像后面还有一个我的脚印。
艳阳高照,但是一点儿都不温暖。大街上人很多,有的人拿着花,有的人搂着腰。我跟林染一个站着,一个蹲着,横着看像极了一个字母N。一对儿高中模样的人牵着手经过,胸前有“**高中”的字样。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一定是逃课出来过节的。他们是从墙上爬出来的么?是西门儿么?西门还在么?
“暮云歌,你为什么不能喜欢我?”声音轻轻的,哑哑的。林染抬起了头,眼皮懒懒地撩起,目光却炯炯地望着我。这种场景真的不太适合问这样的问题,面对一堆呕吐物我实在冷静不下来。
“我先去给你买水!”
“不用了!”他松开抓着我的手,站了起来,脸上挂着几丝失望的神气,拍拍大衣的下摆,“你打车回去吧,我想一个人走走,醒醒酒!”
站都站不稳,走个鬼!我忍不住暗自腹诽。可是他真的一个人步履不稳地走了两步,然后就是一个趔趄,向前栽去。我赶紧过去扶,他竟然不客气地甩开了我的手,闭着眼睛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来,继续固执的往前走。
“天挺冷的,别闹了好么?我好饿呀!赶紧回家,要不就找一地儿吃个饭!”
没理我。我索性站在原地不动了,心里默默地数着数,我就看看他什么时候回头。结果我数到二十了,那个人还是东摇西晃地向前走着。走得很慢,步子很小。
“车子在那边!”
没人理我!
“老板,一杯热奶茶!能帮我接一杯白水么? 谢谢!”奶茶店就在旁边,我刚才就看见了。想着反正他也走得慢,我用跑的应该耽误不了多长时间。云老师说呕吐最伤元气了,天气又这么冷,他又没怎么吃东西。
“你就庆幸我的良心没有完全泯灭,不然我才不管你死活。”买上东西往回走的时候,心里还是嘀嘀咕咕。回到原地,发现人不见了。正要骂,又看见了。原来是被一辆车堵住了,车一走,他就出现了。在一个马路牙子上坐着,头埋在胳膊里,一动不动。
我走过去,用脚踢踢他的腿,“怎么,准备冻死在街头啊!财产分配了吗?莺莺燕燕遣散了么?父母安顿好了么?”一连三问。
“我以为你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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