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厂并涉嫌诈骗贷款600万 “坟爷”贷款诈骗案关键人物陈小敏涉非法占用农地罪被提起公诉
日前,备受关注的汕尾陆丰“坟爷”涉嫌“贷款诈骗”案关键人物陈小敏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陆丰市检察院已向陆丰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性质恶劣
位于陆丰东海镇深埔村仁易水泥制品厂毁坏东海镇深埔村(深草洋片)近25亩基本农田,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罪一案,名义上陈小敏为登记人。但实际控制人极有可能是“坟爷”林耀昌、周镇潘。
该案,周镇潘涉嫌行使深埔村委会主任职务之便,与其妻子陈小敏签订基本农田承包协议书(发包人与承包人属于夫妻合同书),租期二十年,合同注明是种植的,承包之后,未经国土部门依法批准,就开始毁掉农田填土,建设厂房和其他永久性建筑物。
另外,2011年违法建设期间,陆丰市国土局曾经发文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并交由东海镇国土所进行处理,但是,“坟爷“林耀昌、周镇潘、陈小敏无视法律法规,继续实施违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且在经营水泥制品厂获取利益的同时涉嫌逃税罪。这种行为,性质恶劣,与“坟爷”墓园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性质相当。
2015年2月14日,经广东省国土厅多次督办,汕尾市国土局倒查并依法认定陆丰东海仁易水泥制品厂非法占用农用地15亩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上图:陆丰市国土局对仁易厂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移送书
陆丰市国土局在查办陆丰东海仁易水泥制品厂土地违法的4年期间,该局经过三次修改,最终选择将该起土地违法犯罪案件移送陆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立案侦查。
陆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于2015年3月5日,对陆丰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登记人陈小敏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

上图:陆丰市公安机关对陈小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告知书
该案,经陆丰市公安局委托专门机构对陈小敏破坏农用地面积进行鉴定,已经认定陈小敏对15.04亩耕地造成100%的重度破坏,无法恢复。
利用水泥厂涉嫌诈骗贷款600万元
然而,除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作为“陆丰市东海仁易水泥制品厂”的法人代表,陈小敏还涉嫌与“坟爷”林耀昌、袁某红、周镇潘等人勾结,先以陆丰东海仁易水泥制品厂作为“信贷主体”,以袁玉红名下5464.7平方“仓库、宿舍”用地作为抵押并涉嫌勾结“评估公司”非法将上述“仓库、宿舍”用地抵押物的价值评定为每平方2500元,共1366万元,再按照银行抵押贷款40%比例,涉嫌实施诈骗陆丰市农信社信贷资金600万元。
而贷款的主体“仁易水泥制品厂”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早已被政府依法强制拆除,该厂法人陈小敏也于2015年3月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并被网上追逃35个月之后抓捕归案。
事实上,仁易水泥制品厂就是一个“临时”而且违法建筑物,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没有固定资产,没有进行年检和财务审计,更没有提供任何纳税证明,当然也没有任何偿还能力。
而提供抵押的就是“坟爷”林耀昌的配偶袁玉红,其抵押的5464.70平方用途为仓库、宿舍土地,涉嫌通过虚假评估提高抵押物价值为1366万元,达到成功诈骗贷款目的。

上图:陆丰农信社信访回函,告知已将仁易厂600万元贷款涉嫌犯罪线索向汕尾市公安局报案。
目前,陆丰市农村信用社已将陆丰市东海仁易水泥制品厂600万的贷款涉嫌犯罪线索向公安机关报案,汕尾市公安局已受理该报案。
“坟爷”林耀昌还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追究刑责
从“坟爷”林耀昌、袁某红、陈小敏、周镇潘等人利用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涉嫌骗取的贷款,最终流入“坟爷”林耀昌名下“非法资质”的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卡绿达建材市场来分析,可见“坟爷”林耀昌系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的实际控制人。
该厂建筑物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陆丰市政府依法强制拆除,陈小敏为该制品厂法人登记人,而“坟爷”林耀昌、周镇潘应系该厂实际控制人,依法“坟爷”林耀昌和陈小敏、周镇潘应对该厂非法占用农地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上图:汕尾市银监局调查报告中显示“坟爷”相关贷款(见第八条)
退一步来说,即使案件与“坟爷”林耀昌无关,但是作为法定代表人,陈小敏涉嫌诈骗贷款600万元的行为是不能不查的。
举报人:要求法院查清陈小敏案涉嫌的余漏罪、漏犯。
离奇的是,就在“坟爷”林耀昌涉嫌骗贷罪,于2017年11月30日被汕尾市经侦支队移送汕尾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有人“突击”在2017年12月28日替陈小敏将该600万元贷款归还银行。
实名举报人、中共党员林键国认为,该仁易制品厂涉嫌贷款诈骗的犯罪行为已经发生,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已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依法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且该笔贷款被突击还清,其前提是涉嫌犯罪实际实施已经6年之久,在经本人举报5年之后,在广东省纪委、省检察院、省银监局责令追加报案,且在检察机关启动监督之后,相关嫌疑人正在被追究其刑事责任近3年之后才还清的。
上述情况,足以证实该600万元贷款实际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是否归还农信社只是可以参考量刑。即使已归还,也不影响“坟爷”林耀昌、陈小敏、袁某红、周镇潘等人涉嫌故意诈骗金融贷款的性质和罪名的成立。
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犯罪追诉标准》等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图:汕尾市银监局反馈函显示陆丰农信社将仁易厂600万元贷款涉嫌犯罪线索已向汕尾市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陈小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最终目的,是利用违法建设仁易水泥制品厂而涉嫌诈骗贷款,希望陆丰市人民法院能推迟开庭审理,对发现的其他犯罪线索依法退回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最终查清陈小敏案涉嫌的余漏罪、漏犯。
此外,因此前涉嫌打击报复案件的元凶原陆丰市潭西镇党委书记林华彬涉案“坟爷”安福墓园犯滥用职权罪一案,于2017年7月10日,最终被陆丰市法院相关法官判其免予刑事处罚。
因此,为防范陈小敏被减轻刑罚,举报人请求广东省监察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重视,必要情况下提前进行监督或更换主审法官,并彻查此前相关法官是否涉嫌“枉法裁判”、放纵犯罪之行为?!


上图:林华彬犯滥用职权罪的一审判决书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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