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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是人类的朋友,也不知道是从何时开始的。
狗留给我的最初印象是童年时,不知从哪里得到了一只刚满月的狗宝宝,欢喜得不得了,以至于夜间也偷偷与之同床共枕。最后因为它便溺于被窝被父母发现,我像老鹰捉的小鸡般被母亲拧着耳朵从床上提溜到地上挨了狠狠地一顿打才改掉了与狗同寑的恶习。
但是,人的一些嗜好是根深蒂固的甚至是与生俱来的。就拿狗来说吧,它的身影从来就没有在我的生活中消失。
我的母亲不喜欢养狗养猫,也不允许自己的孩子养它们。待我二十多岁有了自己的家后,我就有了养狗的决定权。
我对宠物狗的印象最早应该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电影《末代皇帝》里的皇妃宛蓉怀里抱着的一只白色的长毛宠物狗。1997年的时候,在我们新疆阿克苏的团场,养宠物狗的人并不多。谁家如果养了一只宠物狗那可是够招摇一阵的了,主人出门时必要用精致的小铁链子牵着,进了门绝对关着不会让它独自外出。并不是我们那儿的人素质有多高,怕狗狗出去惹是生非,伤了人要放血给人家掏打狂犬疫苗的钞票,主要还是那时的宠物狗太罕见了,一出了门,就会被人弄走。于是,养了宠物狗的人家都跟金屋藏娇似地看护着自家的最爱。
我公婆家的一位远房亲戚养了只漂亮的黄色京巴狗,因为他是位光棍,又在单位给领导开车,作息时间也不是很规律,有时早晨出去,深夜回来,忙起来都自顾不暇,还哪有时间照顾小狗呢。最后,斟酌再三,只好忍痛割爱,挥泪把它送给了我的婆婆。
我的婆婆尽管是一位农工,一辈子都在单位菜地种菜,但她是我这一生最敬仰的农工。她出生在山东荣成的农村,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经人介绍来到新疆阿克苏的团场和我的老公公结婚成亲。她尽管只读了个小学毕业,但毕竟是在老解放区的环境氛围里耳濡目染长大,是典型的贤妻良母。无论操持家务,还是做针线干农活,样样都在行,都很拿得出手。
那亲戚为了给他的宠物狗寻个好下家,就把那只漂亮的京巴狗送来了我婆婆家。半年后,它竟然做了妈妈,生下一对白色的狗宝宝。这可乐坏了我四岁的女儿。
狗是一种非常通人性的动物,当时我家邻居养了一只性格很怪癖的长毛狗,已经有七八岁了,性格暴躁,脾气很大。一天到晚,被一根铁链子拴在门前的木桩上,它除了对着陌生人狂吠以外,就是闷闷不乐地爬在地上打瞌睡。我女儿喜欢送它吃食,并常常抚弄它的毛发,有时荡秋千的时候也喜欢抱着它一块荡秋千。我们观察那狗被小孩子抱得并不舒适,但它也忍耐着配合,并不像平时那么暴跳如雷。我们大伙儿都极欣赏它当时的修养,不得不对狗类生出几分爱意。
自家有了狗宝宝,全家人都很开心。按我们当地的习惯,你家的母狗和谁家的公狗配的,生出狗宝宝后就要送公狗的主人家一只小狗作为答谢。那次,我婆婆家的母狗只生了两只白色的漂亮狗宝宝,我们都很喜欢,就不舍得送别人一只了。但我老公公又是一个一诺千金,说话算话的人,他只好去给那家人解释说自家外孙和孙女一人一只,没有多的可还人家的人情了。那家人也通情达理,说没有就算了,两个孙子一人一只挺好的。团场人实诚得很,尽管都是农工,在那个时代都是兵团编制,被毛泽东思想武装,精神境界都非常高。计划生育政策在我们那里执行得异常顺利,在当时几乎没有超生的现象发生。我们当时看了某年中央电视台宋丹丹和黄宏表演的小品《超生游击队》,都感到很搞笑。实际上,那个小品中所反映的故事当时在神州大地的许多地方都是家常便饭。
两只狗宝宝刚满月,我老公公就把它们捉到兽医那里去打了疫苗。他告诉我说,否则容易生病。在这之前,我对此一无所知。从这以后,我们家养狗,不论美丑,不论品种,一上手就先打疫苗。你别看,这一招很管用,打过疫苗的狗就不容易生病。
前年冬天的时候,我在荒野的小径上散步。也没有注意什么时候,一只黄色的小土狗竟然尾随着我到了家里。我当时已经将近五十岁了,也没有年轻时那么爱养狗了。看着眼前只有一掌长,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狗,又不忍心把他再驱逐出去,只好勉为其难地把它收养下来。三针疫苗打下来,花了150元钱。有朋友不理解:干嘛花那个闲钱?
殊不知,狗不论美丑,养的时间长了,狗就是自己家的一员,会和主人建立深厚的感情。没有哪位主人希望自家的狗短命早死,花150元钱为狗宝宝打三针疫苗是非常乐意的事。可惜,这只狗因为每天早晨喜欢去隔壁小区玩耍,又爱无事狂吠,也不知是扰了哪位君子的早梦,最终被人投毒害死了。这是我养的最后一只狗。
顺序有点乱了。
还是接着说那两只新出生的白色狗宝宝吧。打过防疫针后果然好养,一路长到青春期没有生过一次病。而且它俩是同胞兄妹,大概有血缘纽带连着吧,互相照应得很好。那只狗哥哥,小小年龄就充分表现出了男子汉的担当。他每次爬在地上睡觉的时候,它的身材窈窕的狗妹妹就把上半身俯在它的身上睡,我从没见她躺在凉冰冰的地上呼呼大睡过。
有次,我只扔给它们一根骨头,狗哥哥抢上了,啃得正香。猛然间,我注意到狗妹妹竟眼泪汪汪地站在一边郁闷地望着我。我立马主持公道,从狗哥哥的嘴里夺下了那根骨头,让狗妹妹去啃。狗哥哥就没心没肺地站在边上干看着,不过也看不出它有什么情绪。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狗流泪,发现他们在面对不如意时也有深沉的情感活动。
那时,我家还住在平房。夏天,客厅的纱窗门经常关着挡苍蝇。有时,它俩其中一个在屋里,另一只玩回来了进不了屋时,屋里的那只会很老练地快步跑向纱窗门,奋力一撞,趁门被撞开的功夫,屋外的那只就趁机跑进屋,两个家伙配合作案非常默契。
可是好景不长,狗哥哥长到七个月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毛色雪亮,眼眸深情,体魄健壮的男子汉了。它身体敦实,卷着一条白而蓬松的尾巴,每天四处招摇着搜寻配偶。我和老公都是教师,每天早晨时间紧得像打仗,一头急着上班,一头还要忙着寻找那偷跑出去外出求偶的公狗。有时找不到,有时找到了,它不怕我,死皮赖脸地根本叫不回来,能气死人。
有一次,它刚逃跑出家门不远,跑得正欢,我家老公站在家门口,声如洪钟地一声吼,吓得狗哥哥立马爬在地上颤栗不止,我赶快过去心疼地把它抱回了家,看见它那可怜相是既好气的又好笑。它们和人类也真相似啊,那就是欺软怕硬的本性。
我的性子绵软,在学校镇不住学生,在家里镇不住狗。学生在厉害老师面前能正襟危坐,在我面前就登鼻子上眼。我家的狗宝宝也是这样,我老公在家时,它们两个都卧在沙发下面扮老实样。老公前脚出门,它俩后脚就跳上沙发,我过去又骂又打,它们干脆四肢朝天耍赖皮。
没多久,狗哥哥出去风流就再也没有回来,从此下落不明。
剩下的那只狗妹妹,我给它起名叫贝贝,它从不外出,跟我外出时,它也和我形影不离。它当妈妈后,生过好几窝狗娃,带得都非常仔细。我发现,狗妈妈里也有贤妻良母,也有不负责任的懒妈妈。
再后来,九岁那年,它又一次怀孕,成了高龄产妇,最后难产而亡,永远地闭上了它那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
后来又先后养过两只狗,都起名叫贝贝。
第一只贝贝是这样闯入我的生活的。有天下午课间的时候,有位女生声称捡到一只流浪狗,就交到了我们办公室。我们给它喂了些面包,又用盆接了些水给它喝。当天晚上下班时就把它锁在了办公室里。
第二天上班一开门,我就看见那只白白净净的小狗饿得前胸贴后背,走路也摇摇晃晃的,就像个喝醉的老汉。我觉得它快要饿死了,一股痛惜之情油然涌上心头,就赶忙又给它找了些食物喂它吃。它温顺地舔舐净了我手掌心里的食物。
中午放学时,我就毅然决然地把它抱回了家。从此之后,这只长了一脸白毛的丑陋小公狗又成了我家的光荣一员。这只狗长得实在是丑,整张脸都长得毛查查的,就像一个不拘小节的络腮胡子男人。每天出门进门的时间和我们上下班的时间一致,它是世界上最自由自在的狗。因为长得丑没有人挽留它待在自己家,我们也不用担心它丢失了回不来。它是一只看着闹心,养着开心,出去了放心,丢了也不伤心的四心级野狗。
在后面的接触中,我们家的人发现了这只貌不惊人的狗的过人之处。首先,它每天中午和下午都会准时在吃饭前赶回家来吃中饭和晚饭,从来没有晚点过,我们都开玩笑地逗问它:贝贝,你的手表藏在哪里的?怎么每天都这么准时啊?每当这时,它都伸出舌头友好地舔舔我们的手。
再其次,我的朋友们告诉我,他们经常在很偏僻荒凉的地方遇见过我们家的狗。我老公说年轻活跃的公狗都对周围环境有非常浓厚的好奇心,时间长了就没那么野了。果然,后来它变成了一只粘人的跟屁虫。我们上班的时候,它会偷偷地尾随。到了校门口,我们吓唬它不须它进去,它也会假模假样地跑开,可是,要不了十分钟,它就会根据我们讲课的声音准确地摸进办公室或我们正在上课的班里去找我们,拼命地抓门或直接进去卧在讲台上,学生们见了高兴得手舞足蹈,把一节严肃的课搅得没了正形。
更让人生气的是,他摸进我爱人正上着课的高三课堂,受到呵斥后,吓得夹着尾巴跑进另外一个教室,躲进我家楼上小女孩的课桌下面寻求政治避护。校领导看见后,气得大问:这是谁家的狗?它仿佛听出了不友好,干脆蹲坐在校园中间,怒目而视着领导狂吠不止。这简直是要惹祸上身的节奏嘛!从此上班时,永久地把它锁在了家里。
锁在家里它也不消停。有一天晚上,我查资料时把一本《现代汉语词典》顺手放在了地板上,事后也未拾起。第二天中午下班后一开房门,我被吓了一跳。那间房子的地上满满地洒了一地的纸。那狗把一本字典的前面拼音部分全撕了下来扔得满地都是,真把我气了个半死。
更气人的是床上还有它睡过觉的痕迹!这个伪君子,男主人在家时它就睡在地上,男主人出门后就睡沙发,两个主人都不在家时它就睡在床上!
于是,逼得我这个从不舍得动手打它的人也气冲霄汉,美美地给了它一顿胖揍。那次,打得很重,可它竟然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简直就是一个打不死的吴琼花呀!
这只狗还有一样过去养过的狗都没有的绝活——它特受外面异性小母狗的青睐,它啥时候出去,总有几只小母狗喜欢凑到它跟前和它玩耍,它是一只非常受异性欢迎的暖男型小公狗。还时不时地带长相不同的异性到家里来玩,我们说它如果是个男人的话,绝对是个出轨男。幸运的是,它是只幸福的公狗,在它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条条框框。有些方面,动物比人活得自在。可惜它六岁时死于车祸。
最后一只贝贝,上文已经提到过了,它被人投毒而死,享年三岁,陨落于它生命的最美年华。
以上几条狗都给我和家人带来过无与伦比的开心,现在我在街上只要见了狗都感到非常亲切,仿佛还是我们家养过的狗在我面前嬉戏,遗憾的是它们早已化为灰尘了,而我的心却还在风中寻找它们的影子。
网友评论
我也喜欢狗与猫,挺好的,在家也增添不少乐趣。
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万物皆是人类朋友。
这几只“癞皮狗”是知道大姐善良,不会动粗,所以才耍赖皮的吧
小时候家里也养过几只,不过都各种原因夭折了,着实难受了很久,现在也不忍心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