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篇就想大呼过瘾。
一半是因为人物,一半是因为文字。每一页都想贴出去分享的感觉(也许大清早的容易感动,哈)。
是布衣书局的胡同,陆大侠看到我贴的两页书影说是布衣的胡同吗,当年的微博红人。我是第一次听说布衣听说胡同了。真爱书人,真人。
这篇居然用了幻想的形式结尾,2074年的亮相,主人公还在,作者却把自己给写死了,妈的,这不是王朔的方式吗?(我不敢说典型的王朔,最近在读王朔的《和我们的女儿谈谈心》,他写的是2034年的北京老王。没看过那谁的那电影,猜想《2046》也这套路?果然艺术都相通的,人类就这点小心思哈)对书的后部充满期待,还有十个贩书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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