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事小茹与男友交往甚好,婚房已全款买好。男方希望结婚,在谈的结婚细节比如彩礼、装修、婚车等等,都没谈到房子的问题。小茹妈不干,车子是她们家买,装修是她们家装,和房子差不多少钱。两家家庭条件旗鼓相当。希望加上小茹名字,小茹觉着不好开口,感情大于钱,说开了会显得自己为了钱而怎样,把自己的形象拉下来。
男友只是没提,不知道是怎样想的。小茹代表了很多待嫁的姑娘,想要财而不想背上“贪财”的坏名声。“面子”问题是老问题,在我国,关系重于一切,我表姐去年把唯一房产和汽车抵押为亲戚凑钱,她觉着不好意思拒绝。
金钱是关系中构成部分,坦坦荡荡谈钱,像上节的借亲友钱前,把风险白纸黑字写出来。钱也是衡量关系的指标,小茹男友不提加名字,小茹两人结婚后,这件事情会是“爱我多深”这一永恒问题的隐患。10个结婚的家庭7个会面对关于彩礼或钱的各种问题。
本文适合备婚的小茹及男友们
1.婚前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所谓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之前夫妻一方就取得的财产。
2.婚房的几种情况
1)婚前A全款买房,房产证A名字,妥妥的B啥事
2)婚前A全款买房,加B名字,双方共有。
3)婚前A贷款买房,房产证A名字,婚后共同还贷,B对还款和婚姻存续期间升值方面有权益。
3.结婚彩礼
因为彩礼纠纷分了的、感情深了的、暴露家庭素质的各种情况比比皆知。在婚前关于钱和利益的这一经历,算是婚姻的开始里程碑,不再是单纯的甜甜蜜蜜,更多生活的气息。经历中的体验更能了解对方及双方家庭。
我一个朋友女性,结婚后才知道当时男方父母只肯出部分彩礼,而男方刚参加工作没积蓄,自己借的钱补进去,悄无声息的结婚了。他讲“不能因为钱有分的可能性”。确定的一点是他排除困难有和她结婚的信心。
如果因为分了哪?
2004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就彩礼的返还做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予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不易,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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