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一阵的风吹着窗台未关紧的百叶窗,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窗棂上雕刻着圣经和神话中的人物,屋子里泛黄的墙上有著名的壁画,“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但是她并没有心情去仔细端详,因为她的心里乱极了。她上个月在教堂遇见的那个男人,温文尔雅,像上世纪的英国绅士,全身上下发出慵懒迷人的气质,他们在星期天的祷告间相遇,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泛旧的西服,黑色的西裤,深褐色镂空花纹的皮鞋,虽然她一眼就看出他并不富裕,但他的穿着却十分工整,没有一丝褶皱,让人看了生不起讨厌。她靠着教堂左下方的绘着彩色镶嵌画和窗玻璃画的墙壁,在这种透光的画面下,白天的阳光和夜晚的烛光下摇曳闪耀不定。凑巧的是,她的心也似烛火一般飘忽惺忪。他坐在教堂第一排的椅子,褪下眼镜,将他西装上衣口袋里的手帕拿在左手,迎着亮,仔细擦拭他的灰框银丝眼镜上的水渍。动作缓慢娴熟,他不知道他习惯性的一个动作,却在那一瞬间深深吸引了她,一个默默注视他的年轻女人。她一直认为,近视眼的人当众摘下眼镜,是污秽,羞亵的,彷佛当众脱衣服似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很羞耻,毕竟她亲眼目睹了他“脱衣服”的整个过程,她缓缓走上前去,询问道“您好,我叫陈茵,这是我第一次在这里看见你,相必你一定不常来,呵呵,我可以坐在这吗?”他停下手中的动作,将眼镜重新戴上,然后推了推眼眶,露出礼貌的微笑“是的,小姐,您好,我就住在离这不远的地方,我偶尔星期六来这里,看会书,听听玛莎修女带领一群孩子唱歌,她们唱的可真好,《虔诚》、《叫我如何不歌唱》,“你知道当你付出了真爱,它会打开你的心扉,一切都会焕然一新,时光总有它的方式,让你的心相信,爱是真的。”他轻轻的哼唱,旋律悠扬好听,语调飘逸轻缓。“你唱的真不错,我之前是没听过的,你知道我并不是这里的常客,今天在这碰到你我就觉得很巧,你也不常来这那就更巧了。”她紧接着说道。“那样也确实够巧的,哦,对了,陈小姐,我忘了介绍自己,我叫白蒿,青蒿的蒿。”他抬起头回道,他晃了神,也许是因为她精致的面容,她画了漂亮的纤细的眉毛,眉捎稍稍向上,一双冷静温柔的水汪汪的眼睛,此刻正轻轻注视着他,可爱又充满挑逗。他连忙低下头,褪下眼镜,用那张淡蓝色的手帕随意地擦着,他透过眼底的余光看着她的表情,又连忙低下头看着手中的眼镜,心却不知道已经飞到哪去了。她仿佛置身事外一样,毫不知情的说道“我想我们可以约着一起来这里,毕竟这里真的挺不错,我喜欢在这里坐着,什么都不做也令我开心,我也很乐意和你做朋友”。
她总觉得这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命运是不可抗拒的,她既然遇见了他,就不会轻易“放走”他,毕竟这一切真巧。然后他们便开始一些俗套的交流,她了解到这个男人是一个教师,每天按时上班按时下班,中规中矩,十分乏味,但他仍然会在空闲的时间来到这个教堂,寻求喧嚣中的平静,似乎这样能让他觉得他不是孤独的,可他总是独来独往,这让他无时无刻不孤独。他害怕自己被替代,他只是一个小小的教师,白天他面对愚笨无理的学生和胡搅蛮缠的妇女,夜晚他在周遭喧闹的争吵中苟活,即使是睡着硬板床,潮湿的房间让他在多雨的季节夜夜不能寐。但那也比露宿街头好的太多,他活在这城市的唯一证明就是他有自己的住所,一个遮风挡雨的庇护,让他可以同这个社会竞争,累了他回到家就直直地躺到床上,直到被饥饿叫醒。他活的并不光彩,但他庆幸他活着,活着比什么都强。
而陈小姐呢?她呢?她是活在富丽堂皇的大住宅里的小姐,她的生活起居全由佣人照顾,她就像个布娃娃一样,任她们“摆弄”。从小她父母就培养她的兴趣和气质,白天学习书画,晚上参加名媛课,后来她父母又让她学习钢琴,她全听她们安排,这一再让她觉得她也许是真的喜欢这些东西,要不然她不会不反抗的,要知道,她觉着要是别人让她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她定会指着那个人的鼻子嘲讽道“你是什么东西,我不喜欢的事没人可以逼着我做,就是你么?”要是她说这话的时候身旁有任何东西,她也定会拿起来,扔向那个人,砸的他没有半点脾气。
事实呢?活在这种大家庭的小姐总是在做些无意义的事,她的前半生平平坦坦,没有一点刻骨铭心的事,这大部分“功劳”都要归功于她的父母。呵,她厌烦了,她心想她迟早要摆脱她的父母,摆脱他们给她的一切。她曾经总是习惯逆来顺受,在人生的潮水中顺流而下,不反抗生活给她带来的所有好坏,她也够坚强,没有对任何事感到后悔。但是这一刻,她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遇到他,要是早点遇到他,这个男人,也许…在她毕业舞会芭蕾表演结束的后台,他们相遇,然后彼此渐生情愫,他们在外面租了房子住,生活简单却不知多有意思,他们每天一起上班下班,同坐一班车,即使是她偶尔加班,他也会在公司楼下等她,然后带她去吃她最爱的那家甜品店的提拉米苏,每次她都点两份,然后只吃一半,这时候他总是说“你多吃点啊,多吃点,你太瘦了,太瘦了不好看,活像个西方神话里的女吸血鬼,哈哈。”说到这,他就开怀大笑,他想她这般美,若真成了吸血鬼,他也愿意爱她,他爱她的肉体,更爱她的灵魂……
她心想着,脸上露出细微的笑容,她觉着这一切有趣极了,要知道有趣和肉麻只隔着一张纸,谁要是多了一点点,这两样东西都会混淆起来,谁都分不清。她可什么都不管了,她是要恋爱的,在新时代的浪潮中追求完美的爱情,要知道,她这般好的条件,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男人都是虚荣心极重的,她这样的女人是可以带出去出风头又能够带回家做个贤惠的好妻子,没有哪个男人不爱她……
“嗳,陈小姐,你,你在笑什么?笑的这样迷人?”他看着她问道,她侧过脸去向着他,她红了脸,她一脸红,让他看见了,他显然是很欣忭的,她的脸越发红了。她狠下了心,上前拉住他的手,一字一句地说“白先生,我想你一定知道我这样的小姐身边是不缺追求者的,不过我不是肤浅的人,有时候我的想法特别大胆,我想,这是我第一次见你,明天,下星期,我还想再见你。”白蒿被她突然的这一举动弄懵了,他也不明白这位陈小姐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是的,陈小姐,您确实落落大方,身上散发着出尘的气质,这是我从来没在一个女人身上见过的,只是您…”他还没说完,就被陈茵地声音地打断“别说,我要告诉你,我要恋爱,没错,就是和你恋爱,即使我们才刚认识不久,那又有什么关系,我的想法总是很大胆的,你懂吗?我要你懂!”他长大了嘴,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表情,然后咳了咳嗓子,把嗓子里的惊讶全部给咽下去“白小姐,你这,我,我想我也许不懂,要知道,我并不能够配上你,你这样漂亮,年轻优雅,令人着迷,我,我怎么也不敢瞎想的。”她轻轻的咬了下她淡粉色的嘴唇,痴痴地狠下心地,她猛的吻向他,用她柔软的嘴唇紧贴着他,她眼底的余光瞧见了他,他瞪大眼睛,一幅不知所措的模样,面带窘迫,她将身子往后仰了仰,退了两步,在戳破这层纸后,她得保持心中的矜持了,但他突然拉着她的手臂,将她的身体拉回到他面前,然后重重的将嘴唇映上去,温柔地贪婪地吮吸,他们闭上眼,沉浸在这温暖的感觉中,久久舍不得分开。她知道她已经抓住了眼前这个男人,她甚至清晰地看到几天后,她带着他回家的场景,她的父母,亲戚和邻居都挤到那个大公寓客室里,惊愕着呆滞了,更多的是鄙夷和不屑。但是大家庭里的人嘘寒问暖的客套话可是非常娴熟的,她就像个胜利者一样,昂着头高傲看着她们,向她们介绍这个男人,她们惯腻了她,哄够了她,就要把她嫁出去,找个有钱人家的少爷,但白蒿没有钱,一点也不富裕,甚至养活不起她,但她才不管那些,她就享受那一刻的愉快,以往的怨气都发泄出来,她就是要气她们,气气这些愚蠢的旧思想的人,等她发泄完了,她就离开这里,和这个男人吗?倒不一定,也许是和其他的男人,她要的是什么呢?她也说不清楚,她睁开眼,看着他,这个男人,她噗嗤一笑,然后低下头去,她脸红了,白蒿从没想过,他能使一个女人脸红,而且是陈茵这样的女人,他使她脸红,使她微笑,使她心跳,又使她窒息。“我,我得,不,我会对你负责的,我要懂你,要爱你,要和你恋爱,要给你漂亮的衣裳和璀璨的珠宝,要把我生命中的另一部分抽出来分给你,我要你知道,爱。”他注视着她缓缓说道,眼里充满了她,不知有多深情,那一晃神,她竟然觉得他的眼睛那样深邃,像初春深池里面的潭水,幽静的水面上还有冬天残留的碎冰,即使她知道若是她踏进去,侵入她内心的是死寂和冷冽,但那一刻,她的心放佛连着那冰渣一同融化了……
夜晚的冷风兀自吹着,悄然无声觉间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外面摇摆不停的树枝将那一抹寒月切碎、挥舞,在窗棂下投下斑驳陆离的光影。她双眼迷离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这个男人,她毅然选择的这条路,不知何时已经起了大雾,但她依然摸索着前行,因为她决心要断了自己的后路,而那个能陪她一同穿过迷雾的人是否就是她身边的这个男人,她也不敢断言,风呜呜的吹着,在等待黎明到来之前,她同白蒿告了别,街道上亮着支离破碎的路灯,空无一人,她轻笑着自己的偏执,然后就放声大哭,一切都毫无征兆。
也许,在悲伤和虚无之间,她不知不觉就已经选择了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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