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世界 · 神异录系列】
5、
《还魂》
花都南某村,有农裴君,年四十余,小有薄产,性勤勉,日夜耕耘。适早出,行稼事,道中遇车祸,即卒。而肇者逃逸,无寻。报警备案。
君遗三女一子,幼子仅两岁。妻以泪洗面,言君家之柱石,失之将倾。族邻咸慰之。治丧日,母子流涕,频厥,朋戚皆哀然。
逢头七,堂内置一桌,设香烛,酒食贡品,待飱之。地铺草灰,门前立竹竿,竿上串冥钱一尺,以召其魂。又二碗置于旁,一盛清水,洗涤尘埃;一盛五谷,免煞驱霉。又取熟蛋盛罐中,置屋角,谓敬殃神。此村俗也。
已毕,亲众避之去。庭空寂森森,唯烛火摇摇。
子时许,妻众坐伯所,一人忽至,白裴君附其邻,呼妻子。众骇起,齐奔往。
先是,邻妇自家中突绝,其夫惊,曳之,重逾千钧。惶然间,妇自起,曰:吾裴君也,妻子何在?
其声若男子,迥异曩日。夫大恐,两股战战,曰:吾邻也,汝何来?
“妇”曰:汝勿惧,速唤吾妻。
夫骇若死,慌奔走,至门,足触槛而扑,额痛刺骨,抚之,血流如注,遂哀鸣狂呼。有村人过,闻之入,曳起,曰:何故如此?语已,闻其妇自内曰:吾妻至哉?速来。
村人惊疑,夫呼曰:裴君还魂耶,速唤其妻。语毕而绝。
村人惶惶,狂奔去。
众至,惊视之,唯唤裴君妻子名,妻抱子涕,不能言。二女藏其后。长女名娜,年十一,含泪曰:母至,吾父何嘱?婶,勿相害也。
“邻妇”曰:吾与妻子言,汝等且退。
众踌躇,再,始闭门出。有胆豪者阴窥之,忽厥。众惧,遂待之。
娜涕曰:吾父何念不舍?告之,慰母心安。
“邻妇”曰:娜儿勿惧,吾思汝母子也,弟妹皆幼,汝悉心照料之。堂室屉柜,有银卡,乃吾家资,可供生计。
娜泪婆娑,曰:女谨记,父勿虑。
“邻妇”曰:吾妻怪吾否?子女皆付之汝也,将费心劳力矣。
妻涕曰:无妨,儿女吾所出,必善之,君勿虑也。无他,且去哉。好邻勿相害。
“邻妇”曰:吾知之,娜命中贵,幸赖之。
妻曰:善。
“邻妇”曰:吾去也,卿珍重。害我者,马栏贺甲也。
妻疑之,欲相问,邻妇已扑,遂呼众入。众知裴君已去,曳邻起,置邻妇于室中。俄倾,妇自苏,环视众人,茫然无所知。
丑时,众始归,居所无异动,而香烛已熄焉。
至卯,碗中清水撒于门前。撤贡品,扫厅堂。五谷撒于村头河水,冥钱及贡品皆焚之。此回魂夜之俗哉。
后,妻赴警局,白所闻。警以迷信断,置之不理。妻哭诉,邀邻及亲众证之。警疑其妄,众信誓旦旦,遂至马栏贺官村,果有贺甲者。其视警来,甚惶恐,审诘之,供不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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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4 作于莲城
戊戌年正月十七
风雨骤起
莲城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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