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俗的我,并不是因为喜欢这本书而读这本书。我读它,只是因为,我的一些爱读书的朋友们,说它好看。所以,为了装逼格,我偷偷的把它读完,读完后还要写感想。
讲真,我是那种看书不过脑子的人,我看过的书,不要说情节了,名字记起就不错了。更不要说领悟到什么道理了。读完了《月亮与六便士》,不写点感悟,就对不起斯朱兰为了艺术与麻风斗争的精神。
这是个浮躁的社会,我也是个浮躁的人。每天都在低头寻着满地的六便士,不曾抬头,看看头顶的月亮。斯朱兰就不一样,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光。

本该在英国过着富足生活的斯朱兰,因不满于乏味的平凡生活 ,不觉间其绘画天赋被唤醒 ,毅然挣脱世俗的樊笼 来到他的精神家园——大溪地 义无反顾地投身艺术创造 ,从零基础成为印象派绘画大师 。其过程,是常人不能忍受的折磨。当然,在斯朱兰看来,那是种享受。因为,他心中有信仰。他不屑世人的嘲笑与不理解。坚定内心的执念。他的思想是超前的。就好像,天才和疯子只有一面墙之隔。外人只知道他是一个怪人,一个疯子,认为他是个可怜而又可悲的人物。殊不知,正是这样的人创作了绝世佳作。
作为红胡子的白人,他聪明,对女性极具有吸引性。在文章中这样描写斯朱兰对待性。“我克服不了情欲,但我恨透它了。总禁锢我的精神。真希望有一天,我能不受任何欲望摆布,甩开所有累赘一门心思作画。女人除了爱什么都不懂。爱根本无足轻重。我懂肉欲,肉欲正常而健康,爱则是病。”
在斯朱兰眼里,爱是病,阻挡了他实现自己的梦想。而肉欲则是正常健康的。
为了实现梦想,他放弃了跟他相处十七年的妻子,只身去巴黎。
第二个女子是德克太太。跟他发生了关系。但三个月后,他抛弃了她。因为斯朱兰眼里只有创作。
而最后真正理解他的只有爱塔,一个真正能安放他疲倦灵魂的土著女子。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一直陪伴着他。最后,也跟着他去了。
其实,斯朱兰只是不断地追求它的梦想。刚开始看的时候,也搞不懂,为什么他放弃他的糟糠之妻,为什么他要玩弄德克太太,以至于,德克太太为他自杀。一切都源于他对理想的追求,对艺术的渴望。当一个人,心中有某个信仰时,他变得如着了魔一般。

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就问自己。喂,你喜欢什么。答案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它似乎被生活压的不知所云。自己也从未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除了吃喝玩乐,似乎也找不出什么值得我去欢喜。
我曾经一度认为我是爱看书的。但最后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伪文艺的女子,我看书实属是打发时间。不过,也感谢那些无聊的时间,让我养成没事看看书的习惯。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发现了,原来爱好这个东西是可以培养,并不是先天就有的。
所以,我们可以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时候,低头寻六便士。但也要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我不奢望,我能成斯朱兰那样的艺术家。我也成不了。只希望,在繁琐的生活中,心灵上还有一片净土,去安放那些无处安放的灵魂。

百度小知识:后印象派三大巨匠,梵高,塞尚,高更。毛姆以高更为蓝本,刻画了斯朱兰这一人物。当然,我学识浅薄,只知道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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