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在微信里分享了一段话:
不接纳自己有什么好处? 不接纳自己就会一直痛苦,就会夜不能寐,这些痛苦状态似乎能让自己安心——我还痛苦着就证明我还没有放弃努力,他们把“我痛苦”误当作是“我想改变”。
结果就是一直用“我痛苦的程度”证明“我想改变的态度”,再用症状和态度转换行动,结果就是一直持续地痛苦,痛苦成了痛苦的安慰剂,万一哪天不痛苦了,反而会更痛苦。
对于陷入这个怪圈的人来说:反正我一直很痛苦,也就不需要实际具体的改变了。自己玩了一个“痛苦——安心”的把戏哄自己。
一开始看这段话有点绕,很多人不理解什么意思,为什么有人会喜欢“痛苦”?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只要知道万事皆有双面性就明白了。
举个例子——家暴。为什么每当我们听到家暴新闻时,我们总是看到的是被家暴者哭诉,自己被伴侣多次家暴。然而,我们又经常听到一句话: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那问题来了,为什么那些出承受家暴的人依然没有选择在第一次家暴时就离开关系呢?
因为不自知,TA也许看不到与伴侣相处时,彼此因原生家庭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相处方式,也许在被家暴者心里,虽然家暴是一种痛苦,但这种痛苦也是建立在对自我对对方的不断信任中持续着,比如,相信对方会改变,认定自己离不开这段关系。哪怕这种关系再差,但至少在某一方面能给到TA一种安心与舒服。
这种心理安慰的力量远大于家暴对TA带来的伤害,时间久了,也许她就默认了家暴,但在意识层面又抑制家暴,于是就在“痛苦-安全”之间不断纠结与徘徊。
任何的改变,都是建立在内在动力的基础上,我们改变不了一个不愿去改变的人,很多时候,改变很简单,但走出第一步却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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