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多,他把我送到村口,就像上午八点多接我时那样,倚在摩托车上对着我温柔地笑。
上午的他说:“那咱走吧?”
现在的他说:“那我走吧?”
夏日的阳光是热烈的,路边的大白杨叶子那么浓密,也承接不住,洒下来一些在他身上。作为他朋友的朋友,我规规矩矩地站在一米外的正常社交距离,看着白色光斑在他微乱的发丝上跳舞,看着树叶的绿影在他高挺的鼻梁上作画,看着那深邃的眼眸藏在暗影里,说着我听不懂的话。
三十分钟前我们在河边洗完他的爱车坐在水石上闲聊,我一时兴起扔了块石头在他面前的水里,溅起的水花落在他额头碎发上,他也是像现在这样看着我,我看得到他的眼睛,明亮的,潮湿的,快乐浮在长睫毛上,忧郁沉在眼底深处。我想也许是因为他的肤色太白,身体太纤瘦,说话太轻柔,我才会这么觉得吧,谁知道呢,也许只是因为对他产生了莫名的怜爱之情。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对异性产生崇拜和欣赏都没什么,一旦产生了怜爱,那就完蛋了。
我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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