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朱德是我国十大元帅之一。他一生戎马生涯,在抗日战场上立下了无数的赫赫战功。就是这样的一位驰骋疆场,在战火纷飞中出生入死,勇猛作战的武将,一生却酷爱读书,作诗不缀,中华传统文化功底十分深厚。
朱总司令无论是在戎马倥偬、战火纷飞之时,或是在日理万机之际,他总能忙里偷闲以诗词来抒情言志。长达70余年,终生与诗词结缘。他现今留传下来的诗词有六百多首,说他是“元帅诗人”,也不为过。
从公开出版的《朱德诗词选》上显示,朱德最早写的一首诗是《顺庆府中学堂留别》,诗文如下:
“骊歌一曲思无穷,今古存亡记忆中。
污吏岂知清似水,书生便应气如虹。
恨他狼虎贪心黑,叹我河山泣泪红。
祖国安危人有责,冲天壮志付飞鹏。”
当时的朱德20岁,正准备离开四川顺庆中学堂,去成都投考四川高等师范学堂。那时的朱德,虽是一介书生,却早已立下“祖国安危人有责,冲天壮志付飞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朱德诗词包含了强烈、深沉的爱国主义精神,可以说,爱国主义是贯穿于朱德诗词的一根红线。朱德的一生,是把祖国的命运和自己的命运连在了一起,把他对国家的热爱,责任,使命与诗词融合为一体。
在朱总司令诸多的诗词作品中,我最爱的是他那首《赠友人》一一
北华收复赖群雄,猛士如云唱大风。
自信挥戈能退日,河山依旧战旗红。
这首诗写于抗日战争时期。短短的4句28个字,句句都有泰山压顶之势,字字皆有千钧之力,充满了磅礴豪壮的气势,读来令人亢奋,平添无穷的力量,充分表现出朱德革命乐观主义精神,他对抗日最终胜利,有十分坚定的信念。
这首诗还有一个十分明显的艺术特点,就是用典精当自然。全诗用了两条典故。一处是“唱大风”。在这里诗人引用了汉祖刘邦《大风歌》“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一句,并反其意而用之。刘邦平定了天下,却感叹没有猛士去镇守四方疆土,而抗日根据地却“猛士如云”,有这么多猛士来保卫祖国,何愁不能消灭日本侵略者,把他们赶出中国去呢!
第二处典故是“挥戈能退日”。用了《唯南子·览冥训》中的一个故事:“楚鲁阳公与韩人交战,打得正激烈的时候,太阳落山了。鲁阳公持戈挥舞,精神抖擞,毫无疲惫之感,而且越战越勇。太阳为其精神所感动,又返回了三个星座的距离,以帮助他继续战斗。”朱德在这里把这个典故活用了,一则用其原义,无比豪迈地赞颂广大抗日民军英勇顽强,力挽国家危局的英雄气概;二则使“退日”具有双关的语意,坚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军民,一定能够克服困难,把日本侵略者赶出中国去。
从这首诗两个典故的妙用,我们可以看出朱德的博学多才,以及对古典文化的造诣极高。
朱德所处的年代是一个特殊的年代。在物质条件十分匮乏、生存条件极其恶劣的情况下,朱德还能一边戎马生涯,战场杀敌,一边以诗抒怀,写下大量豪情万丈的诗词。这种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实在值得我们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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