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最近忙于社工课程备考,再加上社区志愿活动工作实践中发生的所见所闻,让我思考志愿精神是如何做到利他与利社会?
按照项目要求和专业理念的指导,我们在筹备活动时对参与对象已经有过初步筛选。首先,明确告知活动主题后自愿报名。其次,活动开展时宣传志愿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认真思考这八个字,真正做到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事。“奉献”意味着意思是把实物或意见等恭敬庄严地送给集体或尊敬的人"。两个字合起来,奉献,就是"恭敬地交付,呈献,不求回报"。
实际工作中往往在评估志愿者服务动机时,有各种说法,如学习新技术、希望被欣赏、消磨时间、增加生活体验、自我表现机会、希望善有善报、获得自我成长等等,以上这些其实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动机”,真正“以利他和利社会为中心的动机”应该是希望通过助人让世界变得更好,以行动表达对他人的同情,结交不同年龄的新朋友,基于信仰或社会责任,心怀感恩传承志愿精神等。
深剖志愿精神,从心理学解读两种动机,对于某一个志愿者身上可能两种动机同时并存,而我们社工要做的其实是引导和训练,比如一个退休干部因为角色转换需要在参与活动时找回退休之前受人尊重的感觉,那么就要引导他/她的奉献精神充分施展。还有一些在职的专业人士想表现和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可以引导他/她解决紧急疑难问题从而为社会尽一些力所能及的责任。还有一部分的志愿者因为空虚无聊来参加志愿活动,如果对他/她们加以训练,让他/她们认识不同年龄的新朋友,从互动到互助,也符合社工社会层面的服务目标—构建社会资本,促进社会和谐!
真正做到利他与利社会,其实也是深剖志愿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这八个字之后,我们社工从评估志愿者服务动机中做出的最适合管理志愿者的方法,愿每一个善心都有善行,助每一个善行都有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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