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洒在树叶上,像是涂了一层珠光亮色的眼影。
正午的太阳照到棕榈树叶上,绿油油的条状叶子折射着光线,像刚从水里捞起来的,好似在油锅里刚涮过的青菜叶子,又像是母亲炒的榕菜,放多了油,捞起一根,油不停的滴。
草坪上一棵棵的青树,形状可爱,好似放大了的饭堂里的花椰菜。
宅前水塘岸边的那几棵树好像从来都没长过,从小到大,十几年过去了,仍然是老样子。
《七月与安生》比普通的两女一男撕逼片多了些文艺,比真正的文艺片又少了份内涵,所以就显得尴尬与矫情。
当看到电影《lights out》被翻译成鬼吹灯时,我笑了,电影内容确实跟“鬼吹灭灯光”有那么点关系,翻译真直白。
《七月与安生》和《lights out》其实是两部百合片,前者是人版的,想表达的是“我爱他,但我更爱你”,后者是鬼版的,想表达的是“我要杀光你身边所有的他”,两电影凑一起,演绎一出“人鬼情未了”。
学校饭堂买单收钱的小哥竟然还会说英语。两个外国学生刷卡时问还要付多少现金,小哥说:thirty! 这年头,不会英语真要被淘汰了。
古时候知音有伯牙子期高山流水,如今的知音,大概是在KTV点歌,能遇上一个和你伴唱的人,你点的歌她都会,她点的歌正好也是你经常听的。
我一直在想,一辈子就一个伴侣,真的不会厌倦吗,到了最后,爱情不在了,如何走下去。问我表哥,他说:伴侣也是家人,好比现在,你回家后也会和父母争吵,彼此嫌弃,互相吐槽,但在你心中,父母的地位却跟别人不同,也许他们不是你所喜欢的类型,但“父母”这个词却让你对他们有了别样的情愫,这就是亲情,爱情亦是如此。 但朋友说,她不认为是这样的,亲人可以无条件原谅,但伴侣不是,父母是有血缘关系的,这是其与伴侣的本质区别,没了血缘,许多事情都变得苛刻。
晚上沿珠江边跑跑停停,风很大,路灯发出昏黄的光,如静止着放大版的萤火虫,哼着许嵩的《星座书上》,有人在路边摆上了音响,用吉他弹唱着《童年》。
校道上那个会褪皮的树,就像是我买的那支抽线眉笔,一拉,外壳就一层层剥离了。那种树也属于榕树吗,突然发现过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它们的名字。
小时候,乡下夏日夜晚,许多萤火虫点点发光,偶尔抓住一只在手心,细细看着,原来是萤火虫屁股发出的光,哈,真有趣,屁股跟灯笼似的。
朋友评价《七月与安生》时说到格局,我想了很久,突然想到高中语文课上,老师说过的“立意”,写作文立意要高,大概也是这个意思吧。《七月与安生》这部电影内容很一般,拍摄却很用心。
香水不止是香,更多的是,闻着香味,心情不知不觉地会很好。
总感觉英式英语比美式英语逼格高很多,却又说不清楚到底是为什么。
有很多出国不习惯的人大抵都是因为长了个中国人的胃。
听VOA,读到一句“poverty has a female face.”
参加宣讲会,主讲人提到Coach和Mentor的区别,下面有人说:Mentor是负责诗和远方的。
珠江岸边的街头总能给人惊喜。远远听见有人在演奏粤语歌,一群人在旁观。走近看,三个男子在演唱,其中一位敲着倒立的胶桶,如敲架子鼓那般。
初中的时候认为天上的白云是太阳公公奖励给小女孩的棉花糖,现在发现那不过是太阳老妖婆的头皮屑。。。。
在瑜伽房看到同在锻炼的是一群四五十岁的大妈,突然觉得年轻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对于我来说,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和他在一起很快乐,而爱一个人大概是即使不快乐,也想和他在一起,爱这个字太沉重,包含了责任……
偶尔我在想,人活一辈子,几十年已足够,何必求长生不死永生永世。如果这辈子的几十年活的精彩,何必再活一次。如果活的潦倒不堪,多活一辈子又是何必,不过徒增烦恼罢了。
一直在纠结,人应该做自己很感兴趣的事情,还是去挑战自己很不擅长的领域?
不达眼底的笑,就像南方冬日的太阳,看着很暖和,可身子还是觉得冷
广州的冬日,天是蓝的,树是绿的,傍晚,去饭堂的路上,夕阳余光,行人稀少,突然感叹只我身旁少一人。
在超市看到雪莲果就想起了你,心头一暖!怀恋的不是雪莲果,而是高中时一起吃雪莲果的时光!
惊讶于福田站的大,从高铁站走到地铁站感觉经历了一个世纪的长度,感觉白云机场才能与之比拟。
钱包很瘦,胆子很肥。
没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钱的时候太大手大脚,没有点规划。
翻以前收到的明信片,老同学写的话让我想起高中岁月,莫名伤感,发现来大学了大家好久没联系,也没了维系同学情的积极性。
冬日,临近年关,家人都在身边,阳光暖暖,微风徐徐,远离城市喧嚣,坐在屋外弹尤克里里。突然感慨,我穷极一生,最后追求的不过就是这样的日子。
至亲至疏夫妻。妈妈说,最终走到一起的,都是差不多的人。
以己之力无法改变的事情,我们归之为宿命。
快乐是用来分享的。一个人放烟花,本来很浪漫的一件事,也变得了无生趣。
贫贱夫妻百事哀,无爱的婚姻,多少有点可怕。最怕自己哪天就选择了将就。人生几十年,读书工作,结婚生子,再到老去,如机器般走完所有的程序,平凡又平庸,但我不甘心,为什么我就得屈服于这操蛋的命运。
一个没有积累和阅历的人想进行创作时,才发现“肚中无货,胸无点墨”是什么感觉,只能写一些乱七八糟的感慨,还自诩为一名文笔较好的文艺青年。所以,要有输出,首先必须要有输入。
等到老去的时候,身边都是自己真正喜欢的人,钱刚刚够用就好,时间完全由自己支配。我可以睡到日上三竿再起,也可以凌晨爬起来去看日出。买菜,做饭,洗碗……搬一把椅子,于冬日坐在太阳下,看书,磕瓜子,或是打盹。又或者,约几位好友,凑一桌打个麻将,偶尔去河边散步,遛遛狗。"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过往种种回忆,如潮水。那么多的物与欲,生不带来,死不带走。
下班路过一家卖砂锅粥的小店,看到店外坐满了排队等号的人,突然发现广州是个特别可爱的地方。
好久没来这里记录感慨了,翻看之前写的这些,应该上面这条最新的记录也是去年写的吧。看到这些文字,突然觉得很温馨。发现自己这么久以来,内心追求的东西似乎没变过。偶尔看到一条特别有爱的记录觉得很可爱,有时看到一些比较做作的修辞又觉得十分尴尬。
高中的时候很讨厌写作文,每到语文老师说要写作文的时候就一阵头疼。每次给定了话题,老师说要运用哪些技巧,教辅书说要用什么套路和优美的句子……看了那么多,自己仍旧像便秘一样憋不出优美的文章,每每不过是一通乱写,反正都是一样的套路,也不用动脑子了:总分总,中心句,古人云,苏轼如何如何……这样的作文也能得个45分左右了,够了,我也没啥得高分的觉悟了。到了大学就不同了,再也没人要我写作文,反倒是自己经常万千感慨,每每都是洋洋洒洒几千字,不抒发不得平静,恨不得对着一碗白米饭还要来阵子伤春悲秋风花雪月。大概我真的是不喜欢任何别人逼着我做的事情,随性而为之极限了。
我也想有“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的朋友及体验,三千场也行。
让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至于其他的乱七八糟的,也别管。
深夜的厕所是一个特别能激发灵感的地方,至少对于我而言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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