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都走了。
公公因为经过此事之后,消停了一段时间之后,突发奇想,要把老二老三家的水田收为己用,要造鱼塘,养鱼。
起初大家都是反对的,但是老三中途倒戈,(不知道收了公公什么好处),老七只能放弃了,任他造,不过老七有一个条件就是,要让老二在这个鱼塘给养殖大棚的人输水,当时,这个务农的工作很抢手的,公公答应了。
起初那几年,大家和和气气,公公养鱼,丈夫给大棚抽水,都挣了不少钱,家庭条件越来越好了,不过,好景不长,公公又开始作妖了。
听信外面人的传言,“你儿子通过这个挣了好多钱呢,没好好孝敬您啊?”最后,竟然要把鱼塘给卖了,原因就是儿子挣太多了,只有自己做赔钱买卖,索性谁也别挣了……
偷偷把鱼塘卖了,悄无声息,老二的买卖也黄了。老七去理论,因为鱼塘有他们四人份的土地所有权,不能就这么让公公卖了。
他们去找队长、村长,结果都是吃白饭的,根本不处理事实问题,最后老七想起了老二的那个弟弟,在镇政府工作东子。
结果,还不是鸡肉喂了狗,根本不办人事,说一些乱道理,老七虽然没把事情办成自己想的那样,但是这样也够了,够看清那些所谓高高在上的官员的嘴脸有多腐败无能,还有都有些什么白眼狼“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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