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驶过,雨刷自前窗拨出一圈涟漪。即将上车的老者用雨水擦拭着雨衣;而所等非车的女士则燃起一支香烟,几番吞吐后掐开爆珠。
相对而言,我很幸运。至少不用等待任何巴士,然后上车、下车,再狼狈地跑往家中。虽然我也狼狈。毕竟一场雨中,难说有谁能够保持体面。但不同的是,我原本便在家中。入雨只是兴之所至。
雨中漫步。听起来像是中学以前、抑或退休以后的词语。玄之又玄。却巧的是这雨出了插曲。比预报的迟来了几日。因此下起来时,某种不可名状的情调悄然赋予其中。偏要雨中走上一遭了。
入雨的时机是需要等待的。因为这势必关联到何时再从雨中抽身。倘若能在结束漫步那刻雨也戛然而止,自然最妙。可往往难得这般称意。假使至少在结束漫步后雨才停下,也勉强说得过。最不遂意便是踏入家门前一会儿,雨骤然没了。心中难免会比雨前焦闷的氧气更添一层痒。因此须寻得一个绝妙机缘,陪雨走完最后的路。雨势将弱未弱,便是时候了。
走不多时,势果渐小。三五街店犹如拂晓前缓缓张开的惺忪睡眼,散着一日中最新鲜亦最朦胧的光。街边撑伞的女子好像寻常走着,又好像已划起玲珑的舞步,追逐湿润。

雨之微妙在于一个湿字。小雨最能湿人。一滴滴地渗入肌肤。当每根神经末梢都沾染上老天的瞌睡后,身子开始发冷。视野变得模糊。昏昏然的,一切都不清晰。这种迷蒙教人舒服。无限接近于原始的状态。什么都不知道了。又什么都想知道。想深刻地重识某位往日不曾深交的朋友。曾听人说,了解一个人最好的方法便是翻看他的日记。而此刻自身也已是浮在日记中的一串字码。纸张合起,记忆淹没。
环绕小区飘过一圈。高跟白领不再望向月的背影,收伞转身将孤独还月。耐力板檐下,少女仰首,任凭如帘的雨珠落入口中。不知她是否平日一笑嘴角便会开裂,此刻正借这无根之水滋养唇齿。
雨更小了。但风大了起来。奇也。雨珠蒙住后,我原本迎风流泪的眼睛,痊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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