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农耕大国,讲的人情关系,有为难一点的事情首先想能不能找到熟人通融下,先是找亲朋好友,再托他们找朋友,反正七拐八拐总能找到,然后有的人就会有灰色收入了。
习惯这些,人们便对契约的敬畏感差了些。
但是现代社会里,合作关系太多,合作方式也多种多样,靠几句话就能办大事的机会越来越少了,能轻松答应的事情可能后面会有陷阱等待你。
还有一种情况,签合同时麻痹大意,自认为对方是某大人物而不会骗自己,因为自己有求于人,完全让对方做主,解决一时之难而放弃自己的基本权益,后果不堪设想,因为人设也会崩塌的,利益面前不要轻易相信“好人”。
在合作双方关系好时,一方一句话许诺的事情,另一方认为既然对方对我仗义我也不能小气,怎么能去和人家要求签字?这属于要面子的原因吧。
可是后期关系闹翻,一方反悔了,或者当时一方就是故意要害另一方的。结果,另一方投入付出太多却没有所得,而且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天下哪有后悔药?苦不堪言。
法院理论上是讲证据的,无论怎么偏袒,基本的证据还是得有些的。“他和我这么说的”,这话谁能信?也只能搏得同情了。
信任危机越严重,被害人越多,可能契约文化推进越快了。
拍脑门的话少说,也要少听。凡事想远一些,老祖宗早就说过了,“先君子后小人”,别为面子买单。
不要想占别人便宜,评估下自己的能力,不要做超能力的事情,及时止损,胜过被别人利用你的急需给你下套。
骗子太多,傻子不够用的时代,不要成为信任危机下的炮灰,警醒些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