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投稿的时候有一项是笔名,就写下了一直用的:地下丝绒。
地下丝绒这个词来自于美国的一个摇滚乐队,我并不太喜欢他们的摇滚歌曲,也听不懂他们的风格。甚至也不明白他们取这个名字的意义,只是对译文的这四个字的组合情有独钟,就把“地下丝绒”作为自己的笔名,一直沿用至今。86是我,17是女儿。这样组合改变一番就成了这个最新的笔名:
地下丝绒8617。The Velvet Undergruond
晚安 2018 7.16 23:07
PS:本来是计划由笔名延伸,写一篇关于我喜欢的音乐的文字,实在晕晕沉沉,不想头昏眼花的熬夜了,洗洗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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