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庄子本纪》里的一篇,取材于《外篇 至乐》。
自从“避贤初罢相”,惠施家立刻门前冷落车马稀起来,这虽然毫不意外,而且也可以“乐圣且衔杯”,但要说心里不堵得慌、感觉并不糟糕,那就是自欺欺人了。自然,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惠施选择了平安退位,没有要强,这样至少可以保住家产和面子,否则,赖着不走,成为阶下囚、掉脑袋都有可能。然而,无明烦恼袭来之时,惠施也会发狠:当初倒不如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再拼上一回!
这天早上,他吃着豆浆蘸油条,摊开一张报纸在餐桌上看,全都是让他窝火的消息,他知道继任的相国对他留下的烂摊子(也是他继承自前任的烂摊子)无能为力,毕竟积重难返,但看到报纸上那些老套的谀辞,还是浑身不自在。胡乱翻着报纸,都市版一条简短的讣告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连着读了两遍以确认自己没看错,忽而觉得自己的烦恼如一个还在燃烧的烟头、按到水里、滋一下熄灭了。何以如此,他自己是说不清的。他并不为庄周丧妻感到高兴,毋宁说,他为老朋友做了鳏夫感到遗憾,也为庄子的夫人感到惋惜。这是一个娇小精干的女子,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见到人总是乐呵呵的,讲话很爽快,干活很麻利,性格跟庄周处处相反,惠施自己不会娶这样的女子,却为庄周找了这样一个女子感到高兴(尽管他自己给庄周介绍的那个女子庄周没有接受),经常在庄周面前夸她:她最适合你了,你就是整天啥都不干,不挣钱,靠她养活都没问题。
庄周听了这种话,总是不做声。的确,要是没有这个妻子,自己这个先人美容院肯定开不起来,但没有自己,美容院也未必能做得下去。是谁将死尸从十四楼一直背下来的呢?是谁将它们剖肠破肚、填进稻草的呢?是谁在死者家属抱怨先人被他们画得面目全非、想要赖账不给钱的时候,召唤亡灵、亡灵向家属表示“我自己满意就行你们少放屁”的呢?难道不是他,庄子?当然,你可以说这些并非店里的主营业务,庄子干这些也并不比别人更专业,但难得的是,这些庄子都干得来,而且也干得颇为出色,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他甚至以为这个店离了子舆还可,但离了他庄周是万万不可。不想老婆一死,他马上意识到:自己虽在老婆旁边天天看她给死人化妆,以为所有技巧都了然于胸,却不料一拿起画笔,竟是无从下手,只得掷笔长叹。
为死人化妆这门手艺,历来有两大派:一派是写生流;一派是死相流。写生流画出来的死人跟活人毫无区别,看上去只觉得是睡熟了,鼻孔里仍有气息,胸脯仍在起伏,贴上去听也能感觉到心跳,这是因为在胸腔内安装了小鼓风机的缘故(鼓风机是电池驱动,电量可以用到盖棺乃至入土);死相流则是让死者看起来面目狰狞可怖,让亲友看了不寒而栗,巴不得它早点埋起来。
一般同行总是偏重一派,而子舆两派的手艺都很精湛,且比偏重一派的还要精湛。她唯一的不足(如果说这是不足的话),就是她并不总能按照死者家属的要求来画,而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她认为死人那张脸更适合哪一派就按哪一派来画,如果她的看法正好和家属的要求一致,那自然皆大欢喜,如果正好相反,则难免有纠纷,这种情况下,哪怕庄子用招魂术让亡灵告诉家属自己“很满意”也不能平息家属的愤慨,还有亡灵自己也抗议子舆的画法的(这是因为庄子的招魂术招来的是真的亡灵,并非装神弄鬼),最后是家属抬走尸体再转去别家重画。不过,由于子舆技艺精湛,家属本来中意写生流,子舆画出来是死相流,家属觉得效果惊人,非常满意,这种情况也是有的。总之,子舆的生意虽说不上财源滚滚(毕竟这最终取决于当地死人的数量),但也声名远播,不少远方的人也慕名而来。而子舆总是谦称自己并不比别人高明,只是更了解死者适合哪一派画法而已。其他艺人技术并不错,只是他那一派画法正好不适合死者。
庄子的家和店是在一起的,在大梁郊外不远的一个村庄,独门独户,前后两进院子,前面停尸,后面住人。庄子和妻子都是外邦人,在这里没什么亲友来吊唁,惠施来到时,只有几个帮工的学徒和几个同行的艺人在。庄子拿着一根铁如意在敲瓦缶,口里唱道:
其始也而本无生兮
其始也而本无形兮
其始也而本无气兮
今且偃然寝于巨室兮
我何噭噭然兮
惠施坐在他对面的蒲团上,看了看棺里的子舆,抹了几滴眼泪,等庄子停下来,问:几时出殡呢?
-太阳一落山就走。
-没找人给她画画吗?
-我们干这个的,出去找人给她画,岂不是教人笑话吗?我虽一直没有实际画过,可也看了好多年,想赶在出殡前画上几笔,一鸣惊人,才好把这个店维持下去,说不定能新创一个流派呢。
-你的想法挺好的,可是能实现吗?很多人都是眼高手低,看着简单,自以为会了,一下手就捉急。怎么你以前就不实际练习一下呢?
-这里有一个缘故。一个是我确实不太想学这个,做这行绝大部分都是女的,我一个男的入这一行有点心理障碍;再一个,每次接活儿,客户要的都是很急的,画一次又费工夫,让我练习的话,若画不好,白白浪费时间,万一耽误了交差,就会很麻烦。而且,唉,谁会想到她会先我而去呢?在她生前,我们曾多次讨论过这个问题,每次我都说,最好是让我先死,如果你先,我实在不知道如何打理这个店,如何生活下去。我这么说,其实是暗示她也让我平时练习一下,但她总是误解我的意思,以为这是赞美她、说明她如何重要、是对她的爱,就抱着我说:我也舍不得抛下你啊,我向你保证我会比你多活几天的。很可惜,这种感动并不能阻止她跟别的男子交欢。我尤其受不了她跟死者家属交欢,一些毛都没长几根的小孩子、很可能都没有梦遗过,守灵守得昏昏欲睡,又对化妆术很好奇、对她也满是崇拜,她就利用这点,说这是一个对死者表示尊敬的仪式、是给死者化妆的必要程序之一,往往就在灵前、给这小孩开了苞。若是家属里没有小孩子,老的她也不嫌,而跟他们就连借口都免了,只要脱掉裤子那些人就都明白怎么回事了。——这些事儿我知道得一清二楚,从来没有抱怨过。但我并不开心,有时甚至很恶心,她有一些挑逗人的手段实在太露骨、太低级了,比如,在餐巾纸上用口红笔画上自己的唇印悄悄递给对方,比如,将对方吃了一半的桃子拿过来吃掉另一半、一面吃一面盯着对方看,比如,在对方后颈上吹气、哈哈大笑说“吓到你了吗会不会以为是亡灵来了”,不一而足。——我不仅没有抱怨过,也没有跟她提起这些事,只是有一次我夜里起来上厕所必须经过灵堂,撞到她正在做此事,她抬头对我笑笑,说,不好意思,干活太累了,放松一下;另外一次,她的借口是:没有灵感了,找一下灵感。为此以后我会特别记得拿夜壶进来。她的解释和借口比她做的事更令我愤怒:要是她觉得自己有欲望就该满足,那何必解释?半夜渴了,起来倒杯水喝,需要解释吗?要是她觉得此举对我有侮辱之意(好像我满足不了她似的)、对我抱歉,那又为何不找个更隐蔽的地方?非要在死人旁边这么明显的地方干?更令我愤怒的是,是她跟我干的时候只用一个姿势,就是她骑在我身上,要么骑在我肚子上,要么骑在我背上……
可是,惠施打断他说,这怎么可能呢?她骑在你背上,你如何插进去?莫非……
嗯,你猜对了,我的阳具即使在充血勃起的状态下也可以拐弯,这是我诸多没有用的绝技之一。她显然对此不够重视,没有为此开发出更多奇异的姿势来。我曾想调整一下这单调的性生活,换一下新的姿势,可是没弄几下就被她中止了,令我的自尊大为受伤。可是,与别人在一起呢,却什么姿势都行,简直是无奇不有。不过我最难忍受的一次,还是她同时跟两个人干。
二
这事的主要原因在我。由于一次次的伤心和失望,我对她的爱产生了怀疑。她还爱我吗?肉体上的出轨真的跟心灵无关吗?我身上除了宽容、不嫉妒这点外,还有别的让她看重的地方吗?而且,宽容、不嫉妒都是我强装出来的,我假装成这样,和我的哲学原则有关。我不认为任何人对他人享有独占性权利,既不应该,也不可以,更无必须。如果允许独占性权利存在,人就会犯上排他的毛病,而一旦人患上排他的毛病,则他必不能与这个世界融为一体、无法与天地合一。而尽管他的心灵或精神不能与天地合一,他的肉体却迟早要与天地合一,或朽烂为粪土,或化为灰烟。这样,他的精神与肉体就势必产生矛盾,并带来分裂倾向,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令他痛不欲生。
唉,我虽在理论上证明了排他性权利的荒谬,但因独占性权利在我们的文化意识中占有极其稳固的地位,我自己也难免受其支配。每次上街,我都会感到有人在我身后比划各种猥亵的手势,窃窃私语,用同情或鄙夷的眼光望着我的背影。这都令我极其不快。幸好,还没有人当面侮辱我,否则我非杀人或被杀不可。
如果我真的死了,她会怎样呢?她会意识到这是自己的淫乱造成的吗?从理论上讲,我不认为淫乱有什么不对,可是从心理上讲,我毕竟受到了极大伤害。更何况,这种关系是不对等的,她可以随便找一个男人上床,我却不能随便找一个女人,找到了对方也很可能不愿意。她随心所欲,我被迫守贞。
我决定试探一下她。
装死也是我诸多无用的绝技之一。我可以屏住呼吸,纹丝不动,不吃不喝,撑上七天七夜没问题。只是,我要找一个绝佳的机会,让她把我的死和她的乱行联系起来。机会很快就来了。
一天,店里来了两个奇形怪状的人。他俩我没有打过交道,但都认识。一个是支离疏,胳膊腿都歪歪扭扭的,脑袋垂在腰间,另一个是滑介叔,浑身上下一根毛也无,在肋下长了一个大瘤子,跟脑袋那么大。
支离疏介绍自己说:我们俩是结伴旅行的,来到冥伯之丘、昆仑之虚,也就是黄帝曾经隐居过的地方,本想也在那里栖息,结果滑介叔突然长了这个大瘤子,喘息困难、又痛又痒,恐怕不久于人世了。看他那样子,其意蹶蹶然恶之。我当时就问他:你讨厌这个大瘤子吗?他说:没有,为什么要嫌恶它呢、我的身体难道是我的吗?不过是用一堆碳水化合物维持运转的、各种元素偶然凑集而成,大瘤子不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吗?死生如昼夜,肉体如尘垢。我们出来旅行,本来是为了观看天地万物的大变化,现在变化临到了自家身上,难道我反而要嫌恶吗?——然而我深知,他尽管嘴上故作旷达,肉体的痛苦总还要忍受的,因此便与他半路折返,看看能否寻医问药,治好这个大瘤子,哪怕治不好,死在人群中间,心里也感觉轻松一些。这几日眼看这病是不行了,恰好路过你这里,先给他预定下,免得临时慌乱。
我看子舆的眼神,便知她对这两个畸形人起了极强的淫心。当初我们还未见面,只是书信来往,我跟她自谦说:我相貌丑陋,见了请勿惊怪。我这么说的目的是降低她对我的期望值,等真见了,看到我其实风度翩翩,就会有惊喜,却不料她说:我就喜欢丑的,矮的,穷的。我以为她说这话只是玩笑,结果等真见了面,她见我只是一般的穷,一般的矮,并不怎么丑,她竟有点失望。我对一切变态性心理都可以理解,对她的恋丑虽略感意外,倒也不觉得有特别不对。恋丑类似于恋兽,越是超出常规的相貌便越能捕获她的芳心,引起她强烈的性冲动。我想,这种取向与她的职业有关,因为要在日常工作中每天都接触死人,她更需要生气勃勃的人来为她驱散死亡的阴霾,而丑陋因其不合常规更显得有生气。
尽管我迥异于常人的思想令她迷醉,我平庸的好看外表却让她感到索然寡味。一次次的打击甚至让我觉得,我对她来说唯一可取之处就是我不会妒忌,至少能假装如此,为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而不会有不必要的麻烦。没有如意的猎物,也可在我这里得到一种替代性的满足,好比一个爱吃肉的人没有肉、就用炸豆腐聊以解馋一样,那时她会把我幻想成另外一个人,兴奋起来了,会摇撼我的胳膊、打我的脸,骂道:丑八怪,丑八怪!因此,我承认从纯肉体的角度讲,与她性交是一件比较愉悦的事,但过后回想起来总免不了有一种屈辱感。
子舆将他俩领到化妆间,让滑介叔躺在化妆台上,脱去衣服,见那个大瘤子直顶到下巴那里,滑介叔只是一个劲儿咧嘴,不断抚摸那个大瘤子,就像孕妇抚摸自己的肚子一样。瘤子的皮很薄,是半透明的,可以看到里面血脉交织,有一根粗的血管,上面是一簇细的血管,整个像一棵树,树下有一个小人,长得像滑介叔一样,浑身光溜溜的,正盘腿而坐,膝盖上放着一张琴,小人的手指在琴弦上滑动,在外面听不到琴声,但大瘤子的皮却因琴声而不住颤动,
子舆抚摸着他的身体,问:你是从来就没长毛,还是后来掉光了的呢?
滑介叔曰支吾着讲不出话。支离疏把耳朵贴在大瘤子上,替他回答道:你是问我吗?难道这不是明显的事实吗?我天生即是如此,丝毫不觉得有长毛的必要。我的皮肤天生排斥各种毛发。
你是在替瘤子里的小人说话?
不,支离疏说,瘤子里的小人就是滑介叔,滑介叔就是他,他和他是一不是二。
真好,那里面那个他可以出来吗?外面这个他可以进去吗?
支离疏又将耳朵贴在瘤子上,替他传声道:我出来的那一刻,他进来的那一刻,就是我们死掉的那一刻。我们不期望得到拯救,但是我也不希望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渴望能早日结束这种分裂的状态,我们找到你就是希望你能帮助我们。
子舆说:恐怕我是爱莫能助哦。我这里只收死人,并不懂得做手术。我可以拿把刀捅破这层皮,释放出你来,结果如何我就不知道了,毕竟这不是我的本职工作,恐怕我干得不够好。
小人让支离疏传声道:我知道你的本职工作是什么,也知道你的业余工作是什么。干好本职工作与业余爱好并不冲突。哪怕是在工作时间,为了放松一下,搞搞业余爱好也是允许的嘛。更何况你的工作时间是自己掌握,并非上级规定的呢?一些死板之人硬要把本职工作与业余爱好分开,认为工作的时候就只能工作,休息的时候就只能休息,我认为这是不对的。你的做法不但无可厚非,而且值得嘉奖。如果我没猜错,你在给死人化妆之时,屄也是张开的吧?
不,是收紧的。她的声音已经因兴奋而颤抖了。
说实话,我还从来没见她这么激动过。用这种官场套话来调情、挑逗人,也是闻所未闻。我到现在一直以为自己是爱着她的,以为只要我对她说“我爱你!喜欢你!胜过世上的一切!我心中你最重!”这些话就能撩拨起她来,可试过几次之后,实在失望透顶。究竟是她看中了这两个丑八怪,因此无论他们讲什么都会令她兴奋呢,还是因为他们说的这种话令她兴奋呢?我不能完全确定。唯一确定的就是她已经完全沉浸于自己的性幻想中,根本忘记了我的存在。她脱光衣服,赤裸裸地爬到那个滑介叔身上,用自己的双乳揉搓着那个大瘤子,嘴里喃喃道:我经常收到死者家属的反映,要么说,我把他们的亲人画得太活生生的了,让他们不忍拉去火葬场,要么说,我把死者画得像个鬼,让他们上了百日坟以后还天天做噩梦,吃上一瓶安眠药都不管用。他们如果在我们这里敲诈不到钱,就去工商部门投诉,让他们罚我们,一次罚的钱好几个月都白干了。工商部门将罚款的十分之一分给这些举报者,他们拿了这些钱就去饭店喝酒庆功,互相称赞说:我们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我们通过投诉举报,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促使商家提高了服务水平、改善了人际关系、增加了社会上的和谐友爱,我们要继续努力,更上一层楼!就像现在这个饭店的服务员,到现在还不给我们上菜,我们要投诉他,至少十倍赔偿!这时饭店的服务员提着一大壶刚从炉子上端下来的开水浇到他们头上,然后在他们的惨叫声中剥了他们的头皮,说:对不起,我心肠很坏,见不得别人夸耀自己,我们对世界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应该认为自己很重要。比如,我对你们行了这事,你们以为我会逍遥法外吗?不会的,因此我不会浪费精力去逃跑,而是在这里享受折磨你们的过程。我清楚地预见到我会被士师判处剥头皮的惩罚,很可惜,我只有一张头皮,否则世界会更公平一点。
在她用如此复杂的语言叫床(姑且称之为叫床吧)之时,支离疏解开裤腰带,掏出一根细长的软管(我认了好久确认那就是他的阴茎),把它绕着子舆的腰缠了一圈,打了一个结,余出一块来,将管口塞到她肛门里,然后,只要他一跺脚,他的身体和软管就会鼓胀起来,而子舆也会跟着啊地叫了一声。为了方便起见,我在转述子舆的叫床时省去了这些“啊”,但如果想还原当时的情景,最好还是加上这些“啊”。
人能够忍受伟大的痛苦、意义非凡的痛苦,比如为了唤醒沉睡的同胞纵火烧死自己、发出尖锐的嚎叫,但是琐屑的痛苦,如眼前这种,是无法忍受的,现在是假死的最佳时机,于是我砰地一声倒在地上,当时我正立在门口的一盏灯旁边,倒下的时候也带到了这盏灯,屋里陡然暗下来,可令我暗自伤感的是,那三位根本没有任何停下来的意思,甚至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惊慌失措,连问一句“怎么回事”都没有。他们依然故我地运动着,打气、啊的叫声持续了很长时间,并经历了快、急、缓、急、缓几个阶段的循环才渐渐消停下来。
而在停下来之后又过了很久,她才重新点上灯,朝我俯下身,摸了一下我的脸,试探了鼻息,又压了一下胸部,小声说:呀,你就这么死了吗?你不是装死吧?我们虽相约让你先死,可也不必这么早啊!你还有许多活儿要干呢!以后谁来伺候我呢?我又使唤谁去呢?呜呜呜……
我们再来一次吧,她站起身对那两位说,我现在心里满溢着悲伤,只能靠剧烈的运动将它们挤出来。这次我们换一个姿势——
三
姿势很重要,一个人在世界上的姿势决定了他的态度,而他的态度决定了他的境遇,比如说我吧,我就喜欢老是低着头,无论走路、吃饭、上厕所,还是读书写字,都是低着头。老婆不喜欢我老是低着头,这也是她总喜欢骑在我肚子上的原因之一,这样一来我就只能仰着头了。
我告诉你一个事情,这个事情与我老婆无关,却有助于你理解姿势的重要性。(至于我老婆的事情,结果你也看到了,以后再细讲也不迟。)
我去楚国之时,在路边的野地里,看到一个空骷髅头,下巴陷在泥土里,风从眼窝灌进去,呜呜地响。我就下了马,——那时我还是有马的,——用马鞭子敲了一下他的天灵盖,跟它打招呼道:嘿!你是男是女?死时有多大?怎么死的?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斧钺之诛而为 此乎?将子有不善之行,愧遗父母妻子之丑而为此乎?将子有冻馁之患而为此乎?将子之春秋故及此乎?
骷髅仍然只是呜呜地唱无字歌,我把马拴在旁边一块石头上,打开行囊,吃了几块干粮,天色黑下来,便将衣服卷铺在骷髅旁边,枕着那块拴马的石头躺下来,看了会儿星星,便合上眼呼呼睡去,伴着我的鼾声,骷髅又唱起歌来,这次我能听出歌词来了,唱的是:
无君于上兮,无臣于下;
无四时之事兮,无风雨寒暑;
以天地为屋宇兮,以百代为昼夜;
虽南面为王兮,不及此乐也……
我听了这歌,就笑出声来,说:南面为王,有何可乐,这本来也不是很高的标准啊。当然对一般庸人来说,这就是最高标准了。能够用权力摧折别人的意志,尤其是别人的尊严,让他们胁肩谄笑取媚于己,一般人所追求的也不过如此了。但我实在不觉得这有何可乐。
骷髅说:你不觉得自己睡觉的姿势很奇怪吗?你扳起自己的双脚,脚面朝天,就好像兔子蹬鹰一样,睡觉难道不是休息放松的时刻吗?为何要这么紧张?
我说:我喜欢和人辩论,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将别人说得哑口无言,无法反驳,我会有一种智力上的优越感。我以此为乐,以至于别的快乐我都看不上。
骷髅说:碰到别人宣称自己很快乐,表示怀疑是很正常的,但这种怀疑其实是一种嫉妒,为自己达不到别人那种状态而心生怨恨,通过怀疑将自己的敌意传达给对方,对方感受到这种敌意就没那么快乐了。怀疑者便通过这种卑鄙的方式将对方拉低到跟自己一样的水平。
我说:我有独特的测试快乐的方法,你看着我,我是很大能的,醒着的时候,我不过是一个匆匆过客,没有多少钱,更没有什么权柄,但在梦中我却几乎无所不能。我可以令你起死回生,不单回到临死之前的样子,还能回到小时候的样子,回到你的父母兄弟旁边,你可愿意呢?
骷髅冷笑道:看来,你妄称大能,还真是不知道我的来历呢。我告诉你吧,我是巴国人,生在一个小山村,姓严,因为是老二,大家都叫我仲子。七岁那年,父亲被拉去当兵,跟楚国打仗,被楚军射死了。因为箭伤在背上,不但没有烈士抚恤金,还成了全村人的耻辱,母亲收为官婢,我和家兄没为官奴,不过我们为奴时间并不久,楚国再次攻打我们,将巴国灭掉了,我们的主人被杀,奴仆四散,我与家兄侥幸逃生出来,流落荒野,抬眼望去,到处都是尸首、废墟、烟烬,没有烧掉的居屋,也是十室九空了,我们挨家挨户,搜刮残渣余粮,勉强活着,等局势稍定一些,就拆房子、卖木材,渐渐做起了这门生意,也略略积攒了点家私。
-那一年,我们北上韩国贩木材,在都城阳翟的市上赁了店铺,某日有一人跟我们要块好材,我们不知道这人来历,因为是上等红木,我们要价千金,这人定要腰斩,最多出五百金,我们让他再加一点,说,五百金不但不挣钱,还要倒贴路费了。他说:你们考验我的耐心是不是?我向来还价只还一次,第一次是最慷慨的。接下来可就没那么慷慨了。一百金你们卖不卖?不卖对吧?那就等着吧。说完这话就扬长而去。
-等他走了,几个当地的木材商就带着幸灾乐祸的同情告诉我们这人是韩相侠累的家奴,没人敢惹的。兄长便与我商议,若是他再来,不如忍气吞声,折本给他,但求无事。还没等我们痛下决心,忽有几个公人闯进来,拿链子将家兄锁了,惊得我屁滚尿流,吓得我坐立不安,他们又到处乱翻、东西扔得到处都是,又到后院仓库去看,将最好的几块材抽出来,贴了封条,说是官木,是我们偷来的。
-我听说侠累的轿子要从街上经过,就等在路上,轿子到了就扑过去喊冤,前面的金吾要赶我走,侠累喝止住他们,我便上前诉说冤情,侠累听完说:我知道了。因为我的家奴跟你们买木材,因为还价纠纷,因为没达成交易,所以你就怀疑是他倚仗权力栽赃陷害你们是不是?你的证据在哪里呢?仅凭揣测就给堂堂相国定罪,你这样是很危险的,接下来如果有刺客来刺杀本官,我是不是也要揣测与你有关、定你一个雇凶杀人之罪呢?你放心,本官绝不会和你一般见识。本官死了便罢,若是侥幸逃脱,抓住刺客,一定要仔细拷问一下,问问他到底是谁派来的,花了多少钱,为什么要刺杀我,当然,刺客一般都会讲职业道德,不会轻易供出雇主的姓名,但是我可以用一些巧妙的办法,比如用钳子夹他的蛋蛋,用竹签捅他的屁眼之类,诱导他说出来。即使他还是不说,行刑本身也是一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情,说是人间至乐也不为过。只是,你不要以为我是一个残酷的人,恰恰相反,我非常仁慈,只是喜欢在幻想中折磨他人,在实际工作中,我极为克制,以至于大家都觉得我太心慈手软了。比如你刚才扑过来拦轿喊冤,换了别人,早就一顿乱棍打死了,也就我会停下来听你诉冤。下面你听我的处置,我允许你去探监,这样你兄长就会告诉你他把素日积攒的钱财藏在何处,然后你就可以拿着铲子到野外某一棵做了标记的树下挖出一坛金子,而此时我可能已经把你兄长砍头了,这让你胸中燃烧着熊熊怒火,带着这些钱去找刺客为他报仇,然后刺客来了,我就可以用刚才我说的那些巧妙的方法来拷问他了。你看如何?
-我能说不好吗?但我心里很清楚,要是我按照他说的做,要是我能挖出那一坛金子,如果真有这么一坛金子,还没有等我来得及数数到底有多少,周围就会涌出至少十个壮汉,将我按倒在地,带走那些金子,而我的小命也难保了。于是,我连夜将剩下的木材贱卖给了一个同行,收拾了剩下的一点钱,一共两三百金,便一路往东而行,之所以往东走是因为侠累知道我是自楚国而来,南路必严加审查。逃离韩国,来到齐国境内,四处打听勇猛无畏又言信行果可为刺客者,最后来到轵深井里,打听到一个叫聂政的异人。
-聂政绝好身手,幼年在赵国因玩弹弓打伤了某大户的一条狗,父亲被人打死,他深夜潜入大户宅邸,连主家在内一共杀了十几口男女,又带着母亲和姐姐逃到此地,隐姓埋名,以屠狗为业。他每天夜里出去来到街头,吹一声口哨,各家各户的狗都出来迎接,俯伏在地,等待他检阅,他摸摸他们的脑袋,试试身上的肥瘦,如果相中了哪条,就拍一下屁股,那条狗就跟着他回铺子,乖乖让他吊死、剥了皮、分解了,等明天好卖。这些狗里面自然不全是野狗。有些人家担心自己狗跟他走了,用铁链拴在家里,可是第二天早上一看,已经只剩了链子,他们猜是聂政偷了,去到他铺子里理论,聂政咧嘴笑问,要狗腿肉?一边目露凶光盯着对方的腿。狗主人便说不出肚子里憋着的话来,只好买了一斤狗肉回去,埋在自家院子里那根铁链旁边。
-也有一些狗,是主人打算搬家不想要了,或是狗老了不想要了,或是曾咬过人的,送到这里来,想换几个钱,这时聂政便不用绳子,只是伸出脚去,用脚尖勾那条狗的下巴,那条狗便咬自己的舌头,吱哟哟惨叫,嘴里满是血,主人要求聂政痛快点,聂政便一脚将狗头踩到地上,踩到眼睛都暴突出来,看得主人心惊肉跳,往往忘记拿钱,急匆匆往回赶,聂政则将一把铜钱扔在地上让他们捡。
-聂政自己从来不吃狗肉,别的肉也不吃,只是偶尔嚼一嚼咸鱼干,一条咸鱼干能嚼上一个月。平日只吃干粮和芥菜疙瘩,喝粗米粥。母亲姐姐也都如此。衣服常年不换,只是到花街柳巷才提前洗过澡,换一身新衣服,进去了,总是挑最沉重胖大的妓女,让他骑在自己背上,用一块板打自己,打得越响越好,声音传遍整个妓院,累得妓女满头大汗。
-我特意挑选聂政母亲生日那天去拜见他,拿出仅剩的一百金做寿礼。由于聂政的种种脾性,他在轵深井里竟无一个朋友,来给他妈祝寿的只有我一人。
-聂母是一个瞎子,据说是聂父死后,天天哭,眼泪哭干了,又加上逃亡路上风餐露宿、劳顿不堪,就瞎了。但她耳朵灵得很,我还没进门,她就对聂政说:有人带了百金给我祝寿来了,你可以给我要副好板了。
-聂政说:这人就是个木材贩子,还用另外买吗?让他送你一副就行。
-我进了门,连声说:对对对,到时我送令堂一副好板,这一百金拿去买点好吃的、做点好衣裳,都行。
-说着话,我不禁偷瞄了聂政姐姐几眼,实在没想到,聂政身材矮小、形容猥琐,除了偶尔目光一闪、杀气逼人,并无别的引人注目之处,他姐竟是个大美人,高大丰满,又性感、又白净,满脸喜气,一见我就说:哟,官人这么客气,是想让我弟弟给你送命吗?
-我讪笑道:哪里,哪里,只是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想结识一下豪杰。
-聂荣道:我说呢,要想我弟给你卖命,这点钱可不够。
-我说:如果是想跟你春宵一刻,够不够呢?
-聂荣道:这是哪里话来,若能与君共度春宵,那是求之不得的事,怎么会让你破费?
-说着,她把我抱在怀里,蹭着我的脸,说:我们全家人都知道,你来这里不容易,你的血海深仇我们也为之很不平,不过你仅仅讨好我是不够的,你现在复仇路上的最大障碍就是我妈,只要有我妈在,我弟就不能远行、替你报仇。
-聂政说:老姐说得对,母亲总是让我分心,不能专注练剑,而要刺杀成功,好的剑术是必要的。
-聂母说:你也不必担心,我终究是要死的,只是个早晚问题,不过,能否死在你们前头可就不一定了,要想让我早死,得让我享受人间至乐才行,这样我就死而无憾了。
-我问:天下可有至乐吗?真有的话我愿意拿来奉献给您。
-聂母道:世人所谓至乐,无非是权势富贵、美服厚味,我却与他们不同。他们一窝蜂儿追逐这些,硁硁然如将不得已,专心致志却又好似迫不得已,都说这是乐,我可不觉得。而我所以为的乐,他们说不定以为是苦呢。
-那,您觉得什么是至乐呢?
-发疯似的爱上一个人,为他甘愿活得卑贱如一条狗,哪怕舔她的屁眼,吃他的屎,也甘之若饴,被他踢一脚也觉得开心,用鞭子抽更觉得舒服,这才是人间至乐啊。
-我懂了,我说,用含情脉脉的眼神看着老太太,老太太也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看着看着,她的身体从炕上出溜下来。她原先是整个身体缩在被窝里的,现在都裸露出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老的女人,她的皮肤像老树皮一样,毛发白里泛黄,像是一个做得太久却怎么也醒不了的噩梦。她仍在直勾勾地看我,我喝道:滚开!她笑了,露出只剩两三颗牙齿的牙床……
-以上是这个故事的开始,我略过中间部分,直接说结局吧。结局当然是完满。几个月后,老太婆死于至乐。我唯一需要指出的是,姿势很重要,如果不是保持了正确的姿势,我很难撑下这几个月来。我一直高昂着头,目视前方,虽则前方不过是一堵土墙,墙皮大半已经脱落,上面糊的报纸也已发黄、卷角、破损了,不过仍能看出头版大字标题登着多年前三家分晋的重大新闻,在另一版上是智伯的宾客豫让为智伯报仇刺杀赵襄子未遂畏罪自杀的消息,我的目光透过这些,一直看到在遥远的韩国,在不远的将来马上要发生的另一起刺杀事件。
-这一次,聂政不会失败,不会让我失望。他不但会取得自己的辉煌,也会将荣耀献在我手里。作为一个杀人能手,岂能一辈子做屠狗这种低贱之事?屠狗谁不会?小孩子拿一块砖头都能干成这事,田间老农用一柄铁锹也能干成这事,是的,他们的姿势远没有聂政漂亮,但是,谁会在意屠狗的姿势呢?只有在杀贵人的时候,大家才会在意你的姿势。贵人,像侠累这样的贵人,是众人仰慕的对象,杀死这样的贵人,即可成为比贵人还高的人,再也不可等闲视之。
-我跟聂政就行动方案讨论了好久,我们都明白这种事很难全身而退,但我们还是假装不明白,制订了好多全身而退的方案,其中最合理的一种来自我个人的经验:我将在侠累上街时再次拦轿喊冤,说:大人,您还记得我吗?如果还记得的话,一定会埋怨我没有去探监,您误会我了,我本来也想想去探监,只是一种突如其来的仇恨袭击了我的心。家兄为何要偷盗官木呢?既然偷盗官木,又怎么怨官府给你苦头吃?现在,你不仅自己身陷囹圄,也给我带来无穷尽的麻烦,有了这种想法,我就想离他越远越好,于是,我一直来到齐国,在齐国我认识了一位朋友,这位朋友敬佩大人的高风亮节,有件礼物要献给大人——这时,我就可以将聂政推到前面,而聂政便可一剑刺死侠累,而我则会振臂高呼:是我干的!是我,我为了给家兄报仇才这么干的!这样,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会集中在我身上,聂政便可趁乱逃走,回到姐姐身边,至于我,五马分尸也好,炮烙凌迟也好,都甘心情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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