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中国最棒的法官
丁小红诈骗案宣判无罪

具办法官是这样说的(据被告人辩护律师事后发表声明称):
只要是我签字的判决书,一定是我自认为是依法公正的!
辩护律师如此评价说:
这是一个法官讲出的最职业、最让公民充满信心的话!
这句话在法制社会的任何时候看都是金光闪闪,应该成为所有法官的座右铭!
先不管他们咋说的了,我们来看看判决书吧,重点是说理部分:

作为吃瓜群众的我们,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
1、这1000万到底是咋回事?到底是借,还是诈骗?
2、如果是正常借款,别人起诉了,就光明正大的应诉呗,为何要向法院提供伪造的证据呢?有何企图?
3、即便自己是大股东,如果借了公司的钱,也应该归还吧?毕竟借债还钱,才是天经地义的嘛!为何拒不归还,理由何在?判决没有说清,吃瓜群众一头雾水!
4、律师帮助当事人向法庭提供伪造的证据,是否违法,甚或是否犯罪呢?至少违反律师管理条例吧?吃瓜群众看得更是糊里糊涂。
云山雾罩中来,糊里糊涂里去,但判决结果犹如一盘硬菜,直接生生端了出来,君请看——判决如下

不知道你看明白没有,反正我还是一头雾水,没有太明白,难道法商有问题?
你呢?他呢?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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