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很奇怪,一方面呢,从小就接受了无神论教育,而且也确实相信 这个世界上没有鬼神。可是,另一方面呢,却还相信因果报应,最典型的就是那句人人都知道的:举头三尺有神明。当然,还有不少非常类似的禅语。你比如,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比如,人在做,天在看;你比如.....
这种对鬼神的貌似恐惧,只能反映人性中对恶的姑息,而且一多半是准备作恶而心存侥幸。一旦时机合适,便会释放无忌......
前些日子,一个叫何天带的女性护工,仅仅因为蝇头小利,居然连续杀害了由她护理的十个老人。这心肠特么,比蛇蝎还毒。据她自己后来的交待,源自她和护理的老人之间,订立了一个护理合同,合同中双方有一条约定:被护理人若中途死亡,则已付给护理人员的护理款,将不再退还给死者家人。且不说这条款,是否太霸王,光是何天带为了不再退还已付的钱而杀人,这条款就是对平等主体的一种亵渎,对生命的蔑视。根本就没有神马公平、正义和人性。
网上有人评论何天带杀人案,说是法盲一个!沙雅达人却以为,问题不在是否懂法,而是是否对生命有所敬畏!一个不知道尊重生命的社会,绝对称不上先进和文明!而我们这个号称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社会,恰恰在这方面有着重大的缺陷.......
因为阶级斗争理论,生命常常被当成了草芥!更不要说人的权利鸟。
(20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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