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小孩儿记事是从几岁开始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过了二十几年、三十几年甚至更久是否还记得小时候的事儿。近来,越来越多的往事清晰但模糊的出现在自己的脑海,虽不记得发生的具体时间,但是却很肯定那里有我现在想要拥有且想要呵护的爱我的人,我想一定是爱我的吧。
从几年前,我就深刻地怀疑过那个穿着深色中山装的身影是不是我未曾记住脸庞的姥爷,我想记不住脸庞的原因可能是年幼的自己矮到抬起头也看不见他的面容,也可能是那时的自己笨到不会抬头,以至他未曾等我长高一点、聪明一点就将我记住他样子的权利剥夺了,其实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我见过但彻底忘记了他的样子。
当某天问起老妈关于那个站在公路边送我和妈妈离开、穿着深色衣服的身影,并从老妈那里得到肯定回答的时候,我想我是幸运的,至少还有一个身影证明他曾经出现在我未完全记事的年纪,而那个亲自送我和妈妈到公路边、目送我们离开的身影也证明了他是爱我们的。虽不记得样子,但因很多人脑海深处有他逗留的痕迹,他便一直在。
有一本书是这样写道:一个人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是因为最后记住他的人也离开了。所以,在自己仍在这个世界弥留之际,努力记住所有亲人的样子,不让他们离开自己的空间范围,可能这样很自私,但我想人性的规则会允许这种自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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