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网上浏览到这条采购信息的时候,请原谅我不厚道的笑了。
“南阳市公安局青华派出所王某某故意杀人案尸体打捞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预算:67.7万元,要求供应商需要有国家水利水电行业相关资质证书.......
打捞尸体一般不是公安局自己的事儿吗?破案不是要争分夺秒吗?这捞上来都毁尸灭迹了吧,还破个什么案?捞个尸体还要水利水电,怎么不找专业打捞带上狗血驴蹄子去,竞争性磋商怎么也不得等个十来天才能进行,还是顺利的情况下,我和同事们你一嘴我一嘴的对此事都有一种摸不着头脑的滑稽感。
首先对此案件本身来龙去脉不深究,公安局破案捞尸体这种事情如果都要以招标政府采购的形式来操作,那么,难免让人心寒。
就像昨天说的,如果满街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话就是保护伞写的,这将是怎样的可怕;如果连为人民群众破案,讨公道的机构公安局都变了性质,那正义这个词此刻就充满了浓烈的商业气息,让人望而却步......
话说到这里,出现这样的事情好像也不足为奇,在21世纪,在这样一个充满可能性的时代里,似乎真的没有你想不到的,我们以一种无奈的吃瓜群众的态度来对待各种新新事物,眼里充满了厌倦与呆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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