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晨零点十二,11分钟,709米,可以从自家小区走到你小区。
我一向走路快,应该不用这么久。像去年冬天一样,我可能只是…只是…想去呆一会儿。
这念头明明灭灭,可我还是没有勇气踏出这一步去,就像曾连你都可以够胆送赠我一个掠于唇边的亲吻,而我楼上走到楼下,仍不敢揽过你覆以一个仓促的热吻。
最终只化为一个温情的拥抱,在那几秒的沉默里,呐喊告别与对你的热爱,千千万万遍。

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写这样的一封,姑且算情书。在这落雨的深夜里,在这和从前无数个话难开口一般无二的深夜里。多数挂念氤氲在烟圈里,四散开去。即使有话想讲,也好像已经将识过的字用完。
其实许多次想,会不会在走到小区附近的时候遇到你,匆忙一面也好。是啊,我心中是隐隐期盼的,可我羞于启齿。
就像相识以来的这两三年里,都只以朋友大无畏的义气来遮掩心事。我从来都是这样胆怯不肯开口。
暗恋是止于唇齿,掩于岁月。及至后来心声终于吐露,却再也无法拥有想你就奔去找你的勇气。那隔了一个红绿灯几百米的街,迈不过也走不到。这近近远远,不知你会否迷路,反正我不会搬家。
因为不管来路几何,是陈输在这里住一天,那就总归要等一天,等一个回答,等一份生日时的鸡蛋番茄面。到如今,你我都忠于理性。
我不知道会在你心中保质多久。什么时候,你将不再会来挂怀我。我曾暗自骄傲,你身边人来来往往,而唯独我以沉默尚得一席之地。我是自大的,偏偏要做不一样的独一个。不想到最后,竟也落了半个俗套。

我喜欢走在路上,听见你从后面喊我的名字。如那一句词“外号只得你可唤召,谁可以像你一叫我就心跳”。
记得接你电话总雀跃得声线也颤。记得你曾同我分享过一段话:
“你好像瘦了,头发也变长了,背影陌生到让我觉得,见你是上个世纪的事。然后你开口叫我名字,我就想笑。好像自己刚刚放学,只在校门口等了你五分钟而已”
可你看我们现在…算啦,所有这些,都不足为外人道。往事太长,历历在目;回忆太短,短得我抓不住分毫。
再见,露丝玛丽再见。
不知再见何时,也盼有一天你站在我面前,我得以大方拥抱你。
像去年冬天一样,其实我只是…只是…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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