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见你,是我看《奇葩说》这个节目的第五季,一个男人,接的长发,穿的裙子,整了容,翘着兰花指撒娇,还对如晶死缠烂打,居然还是个BBking。心想这个节目,一定有内幕,要不就是观众都瞎啦。不过如晶真的好可爱呀,而且这个节目是辩论,好像对我目前想锻炼自己的逻辑思维有帮助,所以就从第一季开始,从头看起。
还是你,为什么总是那么醒目,那么吸引我的注意力,不由的被你逗笑。我发现第一季的你在卖人设,一个以娘炮,撒娇来赢得观众的选票。辩论方式也就是短平快、接地气,没有一点的专业性和逻辑感。作为一个观众,倒是不讨厌你,在我心里,你就是个小丑,在逗观众开心,在讨好观众。消磨时光,就配合你演出。到第二季,第三季,一直到第四季,你居然拿到BBking,你说,自己并不是一个好胜心特别强的人,也从来没有觊觎过要成为“奇葩之王”,对于这一季的胜出,自己最初是完全没有想到的。对于我,居然为你真心鼓掌,温水炖青蛙,这才发现我已经被你征服啦。
直到今天看到了第五季第八期中的你,你说,全场跟他最像的是马剑越,但是他发现只做马剑越他赢不了,所以他想变成马薇薇。所以他赢了,但是他搞丢了自己,连跟朋友的相处中都不自觉的想做个聪明人。我发现你走心了,观众眼睛都红了。人呐,最怕走心。其实到现在,你开心就好啦,套用你的一句话“我更喜欢那个在你身边的我自已。”一点点了解你。一点点找到自己。
肖骁,你个损色!其实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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