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我的心一点点的沉下去,终于摔了个稀碎。
我把我的小丸子
——弄丢了。
我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撞,我跟每一个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说:“你们见过一个两岁的小姑娘吗?眼睛小小的,胖胖的,穿着粉色的棉服,戴着一顶灰色的毛线帽,是兔子形状的!我的孩子丢了,求求你们了!”
我不知道我重复了多少遍,也不知道听到了多少句“没见过”。
我卑微又绝望地央求着每一个人,求他们能帮帮我,帮我找找我的孩子。
那是我的小丸子。
她是我的命啊!
之后,我是怎么疯了一样地到处哭嚎我记不清了。
这不是小说,也不是剧本,这是一位妈妈记录下来的孩子在公园被人带走后的噩梦般的经历。
万幸,仅仅1个小时之后,孩子被找了回来:
当丸子爸把哭花了脸的孩子抱到我身边的时候。
我连句“小丸子”都叫不出来,我只能深深地跪在地上,紧紧地抱着我的孩子,嚎啕大哭。
小丸子被拐走的那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仿佛过了整整一生。
没有人会知道。
在那一个小时里,我经历了怎样的绝望。
那个小姑娘(指人贩子)也不会知道,她在被钱财蒙蔽,丧失良知的情况下,看似很稀松平常的举动,会怎样活生生地剜了人的血肉。
她也不会知道,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是何其的残忍。
她拐到了孩子,但是却差点要了一个母亲的命。
直到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双手都是颤抖的。
做过父母,就一定能共情到这种滋味:孩子有个头疼脑热,我们都会心焦到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更何况,孩子就那么不见了!
这位妈妈可说是非常幸运的,而大多数被拐走孩子的父母,他们却再也无法走出这人生的噩梦。
人贩子真可恨啊!为了赚几万块钱(甚至都没有),毁了一个小天使,毁了一个家庭,毁了好多人本该幸福的人生。
2
作为一种预防措施,我们也慢慢意识到从小要给孩子安全教育:比如不要搭理陌生人,不要答应给陌生人指路,不要去帮自称快递员的人拿东西,为孩子设立一个“信任暗号”等等。
网上也有很多人总结了父母在遇到疑似人贩子的应对措施:比如大喊“报警”,故意做一些出格的破坏以引起重视等等。
但是,阿土觉得,这些措施,其实只是最后一道防线,这种防线,面对有组织,有预谋的人贩子团伙,并不显得很有力。
所以,光做这些,远远不够。
在人贩子这个问题上,阿土作为一位父亲,尽最大的努力做了自己的思考和分析。 偶然,在一篇针对中美儿童失踪案对比的文章中,阿土看到一句话,道出了事情的关键点:
“买卖同罪”。
原来,在美国,拐卖儿童的判罪是很严重的,甚至可能是终身监禁(美国大多数州没有死刑,最重的罪就是终身监禁)。而买卖同罪,就是说花钱买孩子,也跟拐卖孩子一样会获得很重的刑罚。 所以,美国的拐卖孩子的发生率非常低,因为没有人敢买孩子,没有这个市场。
为什么这一点很关键?阿土认为,中国人贩子猖獗,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存在大量的买卖,有巨大的市场,就自然形成了巨大的利益生态。
这就是为什么,人贩子越来越“厉害”,他们似乎分工越来越精细,有专门负责拐的,有专门负责抢的,有给孩子改头换面的,还有有专门的分销团队来单独接触买孩子的客户,做到信息隔离。
而且,他们还会不断的“升级”招数:冒充孩子父母家人的,各种要求孩子帮忙的, 在各大超市趁人多抱走孩子然后理发换衣服的,似乎每隔一段时间,新的招数就会出来,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这根本就是一个产业,而我们的孩子,成了他们生产流水线上攫取利润的商品。
面对这样巨大的利益链条,一个个单独的家长和家庭,又如何是对手?
3
面对现实,我们有时候会觉得很无力, 我们能做什么呢?无非是自己的孩子看得再牢一些,对孩子的教育再加强一些。 我们又不能真的拿把枪,去把人贩子都杀了。
难道,我们真的就眼看着人贩子这么嚣张下去吗?当然不是,一定有一些事情,是我们可以做,并可以改变这种局面的。
曾经有个很有趣的中美街头对比试验:首先让孩子假扮迷路,找路人求助,然后一个演员出来扮成孩子的叔叔说要领走孩子,观察路人的反应。同样的场景,中美路人的几个细节很值得反思:
- 孩子说自己找不到父母时,美国的路人几乎全部都马上停下自己的事,全力的主动帮助孩子,而中国有部分路人选择了视而不见,不搭理孩子,或在言语中表现出了对孩子的不信任。
- 当孩子的叔叔说要领走问题孩子时,总体上,美国路人表现出了更多的谨慎和细心,他们会把孩子先保护好,并不让孩子跟所谓的叔叔有身体接触,仔细盘问孩子和叔叔,甚至有人发现叔叔比较可疑时用武力制止了叔叔的行动; 而中国帮助孩子的路人中,大多数都是直接把孩子交给了来认领的大人,只有少数仔细的盘问了孩子和大人。
大家看见了吗?在对待可能的针对儿童的犯罪行为上,美国人似乎比我们多了一些“多管闲事”,而少了一些“视而不见”。
美国历史上,还曾有三个著名的儿童失踪案例:
1979年,6岁的纽约儿童的艾坦·帕兹在上学途中失踪,1983年,美国总统里根将艾坦失踪的那一天定为“全国失踪儿童日”。1984年,美国国家儿童安全理事会发起了首次全国性的失踪儿童“牛奶盒寻人活动”:失踪儿童的照片被印在牛奶盒侧面,进入全国的超市、商店和千家万户的餐桌。艾坦是第一批被印上牛奶盒的失踪儿童。
1981年,6岁的佛罗里达男孩亚当·沃尔什在一家商场内失踪, 16天后亚当被发现遇害。随后他的父母致力于推动美国失踪儿童寻回和立法工作。1982年,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美国通过了《失踪儿童法案》。1984年,美国又通过了《失踪儿童援助法案》,并成立了国家失踪和受剥削儿童保护中心。1994年,以亚当命名的“亚当代码”失踪儿童警报系统于在沃尔玛超市启用,到今天,“亚当代码”已经分布在美国近九万个公共场合。
1996年,德克萨斯州的9岁女孩安珀·海格曼被一名男子强行带走,4天后,被发现遇害。 1997年,“安珀警戒”计划开始成形。警方利用美国紧急警报系统,通过电台、电视台、电子邮件、交通提示等多种渠道发布失踪儿童信息。到2005年,美国50个州全部建立起安珀警戒系统。从2013年1月开始,该警报开始向手机发送信息。美国所有的手机用户都可以接收到安珀警戒。而对手机运营商来说,发送安珀警戒信息是法律义务,具有强制性。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对待孩子安全的问题上,美国人比我们更“上心”,也更理性,这种理性,不是体现在个体上,不是体现在单独的家庭上,而是体现在整体上,体现在每个“路人”身上,而这种整体的,系统性的,根植于每个人观念里对孩子的保护,才是真正对付人贩子最有力的武器。
而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成为这个武器的一部分。
4
我们凭一己之力, 当然很难挑战人贩子的整个强大的利益链条。也不能坐等政府来帮我们解决所有问题。
孩子是父母的,但孩子同时也是社会的,是国家的。因此,看护好孩子,主要是父母的事,但并不仅仅是父母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路人”的事。
所以,打击人贩子,没有什么捷径,我们需要政策和法律的完善,更需要每一个个体的身体力行,我想,至少我们可以做到:
- 当有疑似拐带孩子的事件发生时,永远不要做旁观者,在当时当地,积极的去看守住孩子,帮助报警,不要让任何人轻易的带走孩子。
- 如果周围有儿童失踪,去做个志愿者,帮助扩散消息,身体力行的去帮忙寻找。
- 积极的参与到一些公益组织(如“宝贝回家”)和社区行动中,为失踪儿童和“打拐”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 普及“买卖同罪”的观念和“社会化保护儿童”的观念,正如我现在所做的一样。
这些都是我们每个普通人,在我们正常的能力范围内,稍稍多一点点麻烦,多付出一点点精力,就能做到的。 而你付出的这一点点,如果哪怕是挽救了仅仅一个儿童,能让他免于被人贩子拐卖,能让一个家庭免于崩溃,那就是多大的功德啊!
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但请大家相信,我们总能做点什么来改变糟糕的现状,而当我们每个人都做得足够好的时候, 我们就能筑起一道保护儿童的坚固长城!
~ End ~
作者介绍:阿土,新媒体自由撰稿人,六岁娃她爸,崇尚理性与思辨。鸡汤不加味精,下笔一定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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