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这是我在以前读书的时候学过一句话。
对于一些年轻的学生,特别是小学初中的学校,他们有一些比较恶劣的行为,这些恶劣的行为我们不能够用语言进行描述,反正校园欺凌一类或者课堂捣乱,甚至做一些恶心人的事情,甚至是一些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
对这些学生,很多老师真的想一揍快之,但结果呢,这样的方法最好别用。
我们不是说精致的自私,而是说这种行为其实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体罚学生打骂学生,这些所谓的惩戒权对于老师来讲,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们已非法治非法,实际上自己先违法,那就没有太大的价值了。
这是一个两难的判断,如果我们通过了一些不正常的手段来制止的孩子,虽然保护了其他的孩子,但是真正面临社会舆论谴责的时候,没有人会站立在您的这一边,各位老师出现这种情形就非常尴尬了,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为了大多数孩子为了大多数家庭,但结果却没有得到大多数家庭的声援。
这样的案例在教育中非常多,我们这边也有是一个品德比较坏的孩子,经常性在课堂上和女孩子开玩笑,高年级的孩子什么事都是需要尊重的了,家长经常投诉,可是也没有用,不能够开除,不能够调班,只能忍着。
没有一些特殊的学校来把这些品质比较特殊的孩子放在一起,真是一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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